Page 2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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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证检测服务能力。加快质量认证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
提高行政监管科学性、有效性。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积极
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进一
步优化“蒙”字标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产业体系、质量链体系、
推广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落实
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严厉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录产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发
挥市场在检验检测改革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内蒙古质量基础设
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时智能监管。加大检
验检测监管力度,建立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异常经营目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相衔接的机制,强化失信惩戒
措施,增加违法成本,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
任。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等行动,
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评审员和基层监管人员业
务能力。着力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和
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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