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人才市场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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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
各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履行土地、矿
产资源、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同时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配置
职能,依法行政,确保各项行政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在国家国土
资源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强化保护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
职责。完善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国土资源
管理在经济调节中的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
地利用管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实施的管理。
三、改革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
(一)各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干部管理体制
调整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各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
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市辖区的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设国土资
源管理分局,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
和占编人员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
(三)经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开发区所设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由所在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设国土资源
管理分局。一些重点开发区也可以由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
接设立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四)苏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旗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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