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 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 有灾无伤亡。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监委,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22 年 3 月 17 日印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