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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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

                          物 价 上 涨 挂 钩 联 动 机 制 的 通 知






                                             内政办发〔2021〕6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

                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对于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


                众基本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为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


                常态,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更好地发挥联

                动机制作用,确保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


                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联动机制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动机制的启动


                      联动机制以盟市为单位统一启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


                联动机制:

                     (一)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


                     (二)盟市 CPI 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

                      二、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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