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对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管理;按照规定征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费用;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部、本行政区域与相邻省区外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事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无负责权限内的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线电管制;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无委办)是正处级建制的行政单位,设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区12个盟市无线电管理处及大兴安岭林区监测站实行垂直领导。下设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及三个无线电机动大队。各盟市无线电管理处下设无线电监测站。
(二)自治区无委办全系统行政编制54人,其中:自治区无委办本级12人,12个盟市管理处42人;全系统事业编制86人,其中: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22人,12个盟市无线电监测站56人,大兴安岭林区无线电监测站8人。
(三)自治区无委办全系统实有人数193人。行政人员37人,其中:自治区无委办本级5人,12个盟市管理处32人;事业人员78人,其中: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17人,11个盟市监测站54人,大兴安岭林区监测站7人;全系统退休人员32人;长期聘用人员46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全年我系统部门执行8286.25万元。
(一)退休费支出148.02万元。主要用于我系统行政和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社保费支出64.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抚恤金的支出。
(三)无线电监管安排的支出4479.31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支出和专项监管支出,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不足的补充。
(四)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3522.56万元,用于我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取暖、物业管理等支出。及年末自治区财政收回无线电监管用款计划。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72万元,用于全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784.55万元,支出总计11,784.5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8.44万元,增长2.33%;支出增加268.44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29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6.25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8.19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00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01万元,占15.77%;项目支出6,746.76万元,占84.23%。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15.84万元,支出总计11,715.8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72.38万元,增长2.38%;支出增加272.38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96万元,占15.31%;项目支出6,725.10万元,占84.6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60.24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期聘用人员工资调整为劳务费;公用经费115.80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增加28.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盟市监测用房需要维修,维修费增加,我办2016年无线电监管及培训演练增多,差旅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2万元,完成预算的40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20万元,完成预算的38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1万元,完成预算的600.3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决算大于预算的理由是本年度跟上年度三公经费统计口径不同,上年度统计口径仅为自治区财政厅下拨的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本年度为全口径统计。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9.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0万元,占89.35%;公务接待费支出18.01万元,占10.6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0万元,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及无线电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2.29万元,较上年减少-3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用车制度改革,处置两辆公务用车,封停部门违规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18.0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8.01万元,接待244批次,共接待1,071人次。主要用于开展无线电相关业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9万元,比2015年增加28.79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我办盟市监测用房需要维修,维修费增加,我办2016年无线电监管及培训演练增多,差旅费增加,我办部分出租办公用房合同到期,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取暖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9.83万元,比2015年增加928.81万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是:根据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购置多项无线电监测检测设备及移动站固定站改造升级;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51.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预备役阿尔山无线电训练基地维修建设;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70万元,比2015年增加578.23万元,增长4,637.73%,主要原因是:根据新的无线电工作需要,增加多条电路租赁、制定2017年项目可行性研究、对无线电频谱进行评估、进行多项监测、执法等培训、十三五规划制定研究。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6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4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处置两辆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8台(套),主要是无线电专用监测检测设备,用于无线电监管、监测检测;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主要是无线电专用监测检测设备,大型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监控中心等用于无线电监管、监测检测。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建设3个盟市二类监测站,进一步增强盟市应对突发事件和提高干扰查处能力,提高监测覆盖面积。伪基站查找设备使全区具备伪基站快速发现查找定位能力。车载侧向系统提高我区日常监测与测向工作及干扰排查,应急机动建设水平。数字对讲机监测仪具备对数字对讲机语音监听的能力。无线电信号分析训练系统为开展全区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演练活动。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手段提升。无线电应急监测信号快速查找设备有利于提高快速查找设备执行效率和成功率。便携式高性能频谱分析仪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中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指标检测。全区重点地区及重要地域小型站建设进一步增强盟市旗县监测覆盖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袁媛 联系电话:0471-419350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