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辖区内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3、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站)址, 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4、对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管理;
5、按照规定征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费用;
6、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部、本行政区域与相邻省区外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事宜;
7、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
8、负责权限内的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线电管制;
10、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无委办)是正处级建制的行政单位,设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区12个盟市无线电管理处及大兴安岭林区监测站实行垂直领导。下设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及三个机动大队。各盟市无线电管理处下设无线电监测站。
自治区无委办全系统行政编制54人,其中:自治区无委办本级12人,12个盟市管理处42人;全系统事业编制86人,其中: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22人,盟市无线电监测站56人,大兴安岭林区无线电监测站8人。
自治区无委办全系统实有人数193人。行政人员37人,其中:自治区无委办本级5人,12个盟市管理处32人;事业人员78人,其中: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17人,各盟市监测站54人,大兴安岭林区监测站7人;全系统退休人员32人;长期聘用人员46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全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905.2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全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5.2万元,其中:
1、自治区无委办本级122.1万元(退休人员经费4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万元,取暖费支出4万元,商品或服务支出14.2万元);
2、11个盟市管理处520.9万元(退休人员经费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6.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0万元,取暖费支出13万元,商品或服务支出95.8万元);
3、大兴安岭林区无线电监测站73.3万元(退休人员经费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4.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万元,取暖费支出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4、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215.7万元(退休人员经费3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6.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万元,取暖费支出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
5、11个盟市无线电监测站473.2万元(退休人员经费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7.5万元,取暖费支出1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2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0万元。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8号),第三条规定: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征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全年计划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内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219万元;办公、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法律咨询费、宣传费、手续费等支出2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和家具支出30万元;审计、法律委托费、协会会费支出37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5.1万元,其中:办公费41.9万元、咨询费10万元、电费2.4万元、租赁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系统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每年6、7月份下达,属于预算调整,中央级的预算,不属于自治区级的部门预算。年初无法确定具体金额,因此申请的计划数为6635万元,其中:货物类约为5682万元、工程类约为213万元、服务类约为741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系统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每年6、7月份下达,属于预算调整,中央级的预算,不属于自治区级的部门预算。年初无法确定具体金额。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不计划建设。
在技术设施建设方面,完善现有监测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合现有技术设施。
1、完善信息系统,新建无线电频谱大数据分析监管系统,并结合购置的移动路测数据采集设备,为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工作常态化做准备。新建无线电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移动版)。工程建成实施后,结合现有的自治区信息化系统。能够更快速、更精确、更全面对频率进行快速截获、精细记录、精准分析、自动分类识别、并发处理,实现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管理决策支撑能力和无线电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工作效率,为我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发展提供支撑。
2、2017年全力建设呼和浩特、包头、赤峰和通辽等城市一类、二类站建设以及旗县和特殊场景30座小型站的建设,实现全区无线电监测网顶层建设。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可以强化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城市市辖区无线电监测网覆盖情况,能够获取覆盖区域内相应无线电信号、台站的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无线电发射源的技术参数、方位、业务用途等,通过数据分析计算,实现监测覆盖区内无线电干扰源和非法信号的分析、预警、快速处理,提高无线电干扰和非法信号查找的效率,有效保障无线电规范用频,为加强频谱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经济建设提供无线电安全保障。
3、强化机动力量建设,在自治区现有机动力量的基础上新增车载式大功率无线电管制系统(利用现有车辆改装)、应急通信指挥车设备及应急通信指挥车装载平台、铁路GSM-R专用测试设备、便携式实时频谱侦测设备、隐蔽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和微波干扰监测分析升级系统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保护电磁环境,提升无线电管理水平;各种会议和赛事等重大活动的保障任务;各种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维稳任务;频率管理任务,对于30MHz-3GHz范围内非法干扰信号实现精准压制。
4、在自治区现有无线电检测系统的基础上新建无线电台站自动测试系统一套(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函[2013]121号)精神,完成我区的无线电台站尤其数字信号台站测试的自动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开场测试专用仪表一套(为适应无线电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所赋予的无线电管理职责,拟购置便携、防尘、防水的手持式综合分析仪,用于已有的无线电开路测试系统,满足我站对于台站指标的检测与核查需要,为专项测试任务和查处非法、违规无线电发射台站提供技术支持。)和边境运营商基站管理测试系统一套(根据相关要求,来进一步规范我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设置使用管理,从源头上确保电波秩序。规范运营商上报公众通信基站数据的管理,掌握辖区内公众通信基站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建设一个覆盖范围达20-30平方公里的机动无线电信号仿真系统,实现较大范围内的无线电信号仿真和场景构建。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监测网,实现一定时间内的全区覆盖监测,实现对20-3000MHz频段内的频谱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普查,实现对全区范围内的广播信号的精细化监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系统行政单位办公用房23003.76平方米,总金额为79,053,086.02元。无线电业务用房18023.47平方米,总金额为80,598,196.73元。
车辆保有量66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台,金额为3,465,093元;特 殊 专 业 技术用车54台,金额为15,566,505.53元。
四、名词解释
无线电是指在所有自由空间(包括空气和真空)传播的电磁波,是其中的一个有限频带,上限频率在300GHz(吉赫兹),下限频率较不统一, 在各种射频规范书, 常见的有3KHz~300GHz(ITU-国际电信联盟规定),9KHz~300GHz,10KHz~300GHz。
频率,是单位时间内完成周期性变化的次数,是描述周期运动频繁程度的量,常用符号f或ν表示,单位为秒分之一,符号为s。为了纪念德国物理学家赫兹的贡献,人们把频率的单位命名为赫兹,简称"赫",符号为Hz。每个物体都有由它本身性质决定的与振幅无关的频率,叫做固有频率。频率概念不仅在力学、声学中应用,在电磁学、光学与无线电技术中也常使用。
无线电监测,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一定的设备对无线电发射频率、频率误差、发射带宽等进行测量,对声音信号进行监听,对非法电台和干扰源测向定位进行查处等。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