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驻北京办事处系统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6-11-30 09:11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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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构成情况 

  1、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处室情况 

  办事处内设4个处室,即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管理处、经济联络和信息处、政务联络和接待处。 

  2、自治区驻京办事处及所属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正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天津联络处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为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职能职责情况 

  1、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职能职责 

  承担自治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与北京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厅局来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收集并整理上报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负责来北京上访人员的接访和劝返维稳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企业驻京机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来京人员的维权就业和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北京内蒙古企业商会、北京草原英才联谊会工作;并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指派的其他工作事项。 

  2、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天津联络处职能职责 

  承担自治区政府与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为自治区在津开展各项政务活动提供接待服务。借助天津的优势拓展蒙津两地经济协作,积极为自治区招商引资,发挥驻津机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对外宣传自治区,搜集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在津的政务、经济活动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为来津看病、上学、务工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内蒙古商会、在津内蒙古籍高级人才联络服务。负责联络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北京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职能职责 

  劝返办公室主要承担自治区来京上访人员特别是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负责协调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以及各盟市、有关单位和企业驻京信访工作组,做好在京信访工作。协调国家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及北京市有关单位,做好首都维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驻京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北京市公安机关及外省驻京信访工作部门联系和配合,并做好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承担自治区进京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和管理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在京企业同政府的联系、信息传递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做好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驻京办事处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449.3万元,支出3449.3万元。 

  基本支出123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7.9万元, 

  项目支出2218万元 。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自治区驻京办事处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4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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