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中心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门户网站、综合专家库、交易主体库及信用信息库,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依法管理各类交易活动;对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指导、考核。
(二)所属预算单位职能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是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所属独立法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自治区本级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用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
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是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所属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机构,承担自治区矿业权交易和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工程项目招标中心是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所属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机构,对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自治区工程项目提供交易服务,为行业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提供保障。
(三)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的批复》(内机编发[2016]15号),利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厅级机构限额,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组建成立的交易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维护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和评标评审专家库,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组织考核评价,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对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和下辖事业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交易中心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4家,全部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核定编制20名,截止2017年末实有在编人员 10 名,无退休人员。
(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
1 |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标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自治区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本级为本年新增预算单位,收入预算1,780.85 万元,支出预算1,780.85 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78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80.85万元,占比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及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等情况。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780.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5 万元,占比9.00%;项目支出 1,620.00 万元,占比91.0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交易中心本级“机构运转、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80.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43.00万元,主要用于交易中心本级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80万元,主要用于交易中心本级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万元 ,主要用于交易中心本级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交易中心本级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 .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2万元。其中:邮电费4.56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50万元,福利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25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94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2.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1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中心的重点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本级交易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2018年主要建设目标:自治区本级交易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将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相配套,通过配置先进的电子化办公设备和构建相对完善的服务设施,确保各类交易项目规范化、透明化、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切实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发》(14部委39号令)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构建信息监控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动态透明,从而建成一套与实际业务和应用相适应,面向各类交易用户,安全可靠、稳定高效、操作方便、可扩展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集中交易管理、服务保障、全程无纸、全程共享、全程监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