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加强蒙沪合作交流,密切与上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系工作;承担配合盟市和有关部门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做好对外合作交流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收集并整理上报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承担自治区党政领导在沪期间的联络服务工作;完成自治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决算编报单位共1户,无下级预算单位。本单位编制数为15名,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3人。年末人员实有数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度决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本单位2020年度决算收入总计816.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29.5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6.52万元;决算支出总计816.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1.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21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年初预算数总计52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合计523.6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总计523.6万元。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2.47万元,增幅均为55.85%。
(二)财政拨款收支。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合计527.6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6.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1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21.86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2.25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总计5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523.6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预算数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总计523.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0.51万元,增幅均为55.48%。
(三)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比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综合收支、财政拨款收支中均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使得收支决算数与收支预算数相比较增幅较大。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816.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29.5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6.52万元;支出总计816.0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2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2.34万元,下降6.00%;支出总计减少52.34万元,减少6.0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冠”疫情这一突发事件影响,部分业务工作无法开展,导致预算经费无法支出。二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了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尽量减少单位的运行成本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52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60万元,占99.60%;其他收入1.96万元,占0.4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4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49万元,占75.30%;项目支出104.37万元,占24.7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4.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6.52万元;支出总计814.1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92.2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2.80万元,下降6.10%;支出减少52.80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冠”疫情这一突发事件影响,部分业务工作无法开展,导致预算经费无法支出。二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了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尽量减少单位的运行成本支出。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49万元,占75.30%;项目支出104.37万元,占24.7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8万元、津贴补贴58.55万元、奖金2.18万元、退休费190.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26.27万元,较上年减少9.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16.58万元,主要包括:咨询费3.2万元、工会经费1.69万元、福利费4.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2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对办公软件进行升级,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7万元,完成预算的7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万元,完成预算的83.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接待任务减少,影响了全年的接待工作任务进度执行,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二是在接待任务减少的情况下,公务用车量也相应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占39.70%;公务接待费支出19.10万元,占60.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故无差异。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用于车辆日常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本年度维修维护频次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9.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9.10万元,接待53批次,共接待49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承担自治区领导在沪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重要团组或人员在沪公务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二是做好区域合作的联系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搭建与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交流平台,开展区域投融资项目对接服务工作。三是协助做好自治区在长三角地区的招才引智工作,协调合作交流等工作。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接待任务减少,影响了全年的接待工作任务进度执行。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个,分别是“上海办事处专项业务费(含上海培训中心业务费)”项目193.00万元和“草原英才”项目4.00万元,共涉及资金19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分别对“上海办事处专项业务费(含上海培训中心业务费)”项目和“草原英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符合年初预算设定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上海办事处专项业务费(含上海培训中心业务费)”、“ 草原英才 ”专项补助经费两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6.2分。全年预算数为193万元,执行数为100.37万元,完成预算的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做到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保证本单位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做到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服务保障,完成年度自治区来沪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二是聚焦对外联络,加强交流互动。服务第三届进博会等国家级会议活动,与自治区商务厅联合主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各省市驻上海办事处及商会交流合作洽谈会等大型活动2次。协助有关盟市举办了兴安盟—上海招商引资推介会、锡林郭勒盟推介会、呼伦贝尔城市推介会。与上海市合作交流办、普陀区等部门单位和企业建立了良好关系。积极参加上海市和各兄弟省区市主办的各类重要会议活动,加深联系、促进合作,主办了3次驻沪机构交流座谈会议;三是聚焦拓展职能,加强招才引智。新成立人才服务处内设机构,积极探索“柔性引才”和“飞地用才”,发布人才需求,引进华师大赵晨教授团队节能增产项目焦炉尾气重整制甲醇技术落户我区,探索新形式培训教育;四是聚焦高质量项目,发力招商引资,加强蒙沪两地交流合作,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新冠”疫情2020年度部分会议及培训未举办,一些其他业务工作的开展也受到影响,因此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受影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组织召开人才交流、专家研讨等相关会议,履行职责、广泛联系、集思广益,落实“双招双引”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做好自治区领导及各有关盟市厅局在沪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不断强化驻外机构职能发挥,促进蒙沪交流,落实蒙沪合作框架协议,扩大自治区在长三角地区的宣传和影响。四是加大自治区在沪资产管理投入力度,维护好、实现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草原英才”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草原英才项目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的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补助自治区级单位对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的选调生的补助,人均40000/年,2019年本单位新考录一名选调生,按招考时的相关规定对其发放“草原英才”专项补助。(因本单位不属于本项目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的主体,此自评表应由牵头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披露。)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上海办事处专项业务费(含上海培训中心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孟巴图/021-62577340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3.00 |
100.37 |
10 |
52% |
5.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3.00 |
100.37 |
10 |
52% |
5.2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不得突破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2.按照年度预算、时间节点,有计划地安排支出,有序推进办事处工作。 |
严格执行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做到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保证驻沪办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是做到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服务保障,完成年度自治区来沪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 二是聚焦对外联络,加强交流互动。服务第三届进博会等国家级会议活动,与自治区商务厅联合主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各省市驻上海办事处及商会交流合作洽谈会等大型活动2次。协助有关盟市举办了兴安盟—上海招商引资推介会、锡林郭勒盟推介会、呼伦贝尔城市推介会。与上海市合作交流办、普陀区等部门单位和企业建立了良好关系。积极参加上海市和各兄弟省区市主办的各类重要会议活动,加深联系、促进合作,主办了3次驻沪机构交流座谈会议; 三是聚焦拓展职能,加强招才引智。新成立人才服务处内设机构,积极探索“柔性引才”和“飞地用才”,发布人才需求,引进华师大赵晨教授团队节能增产项目焦炉尾气重整制甲醇技术落户我区,探索新形式培训教育; 四是聚焦高质量项目,发力招商引资,加强蒙沪两地交流合作,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5 |
≤550元/天 |
已完成2020年部分会议承办任务,会议费由合办单位支付,本单位未承担支出。 |
3 |
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响,2020年度仅举办部分会议,且本单位未承担会议费支出,下一步继续推进落实,拟组织人才交流、专家研讨等其他业务性会议2次,每次2天,总计140人,按上海地区四类会议标准550元/人/天。 | |
指标2:培训费 |
5 |
≤500元/人/次 |
线下培训未举办,线上培训180元/人/次。 |
1 |
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未安排人员进行线下培训。下一步积极开展干部培训工作,提升整体能力。 | |||
指标3:租赁费 |
5 |
≤40000元/户 |
本单位租赁费2020年度支出约9790元/户。 |
2 |
2020年暂未为办事处全部职工租房,致使租赁费全年支出未完成。届时我办驻外职工租房计划将会立即启动。 | |||
指标4:接待费 |
6 |
≤20000元/月 |
每月公务接待支出约15900元。 |
5 |
因疫情影响接待领导人次较年初预算人次有所减少,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节俭经费原则,按需使用。 | |||
指标5:车辆运行费 |
6 |
≤18000元/月 |
每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约10475元 |
4 |
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公务用车量较年初计划用车量减少,今后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5 |
好坏 |
会议举办完成情况较好 |
4 |
因疫情影响未能如期按计划举办部分会议,下一步将根据防疫实际情况继续落实,拟组织人才交流、专家研讨等其他业务性会议2次,每次2天。 | ||
时效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5 |
优良中低差 |
会议举办基本如期完成 |
3 |
受疫情影响未能将全部会议如期举办,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按计划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履行职责、促进蒙沪交流。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5 |
高中低 |
会议费支出成本较低 |
1 |
已完成2020年部分会议承办任务,会议费由合办单位支付,本单位未承担支出。下一步将根据每年会议量合理安排会议费绩效目标。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5 |
高中低 |
举办招商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完成度较理想。 |
5 |
||
指标2:水、电费 |
6 |
高中低 |
实现节能减排,完成度较高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接待费 |
6 |
优良中低差 |
接待工作标准规范,展现了自治区驻外办的良好风尚。社会效益实现良好。 |
6 |
|||
指标2:会议费 |
5 |
优良中低差 |
举办招商会带来预期的社会效益,社会认可度提高,完成度较理想。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接待费 |
5 |
高中低 |
环保就餐,光盘行动,生态效益指标完成率较高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6 |
优良中低差 |
自治区和上海群体组织对几场大型会议达到的效果非常满意,希望接下来每年都能如期举办。 |
6 |
|||
指标2:专项业务费 |
5 |
优良中低差 |
专项业务费带来的可持续效益较好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会议费 |
5 |
优良中低差 |
参加会议的人员对服务内容的反馈非常好 |
5 |
||
指标2:接待费 |
5 |
优良中低差 |
公务接待服务到位,满意度较高 |
5 |
||||
总分 |
100 |
76.2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8万元,比2019年增加2.85万元,增长20.8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对办公软件进行升级,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万元,比2019年增加1.3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对办公区域网络进行了升级改造,购买网络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文收取、档案运送、往来本单位和上海市政府专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各单位来沪进行学习、考察、交流等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截至2020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计576.6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92.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50.81%;通用设备241.1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41.82%(其中:车辆179.61万元,占通用设备的74.49%;电脑等办公设备占通用设备的25.51%);专用设备4.0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0.70%;文物和陈列品无;图书档案无;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8.4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6.6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事业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基本工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应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二十五)津贴补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二十六)绩效工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八)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计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三十一)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二)住房公积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三)办公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三十四)印刷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三十五)邮电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六)差旅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七)维修(护)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八)劳务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九)工会经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四十)福利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十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021-6257762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