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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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年终考评、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和定期考核


                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


                育经费,并加强经费管理,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

                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


                能力、业绩导向,强调临床实践等业务工作能力,破除唯论文倾

                向。(责任部门和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有关高校、各级各类医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


                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帮助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

                关问题。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资源、落实责任,把医学


                教育创新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计划。(责任部


                门: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重大工程。统筹各方资金资源,加大对医学教育


                投入。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改革创新,支持“卓越医生教育


                培养计划 2.0”等重大改革。支持国家住培示范基地、标准化住

                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国家蒙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毕业后


                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等建设。(责任部门和单位:自


                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有关高校)

                     (三)保障经费投入。自治区对医学相关院校医学类学科专


                业生均定额拨款系数参照最高档执行。积极支持医学教育创新发

                展,优化培养结构,提升培养质量。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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