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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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专业,调减其招生规模。(责任部门和单位:自治区教育
厅、卫生健康委,有关高校、中职学校)
(二)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中,加大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布局和支持力度。争取临床医学博
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按需求设置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学科;
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学科专
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定麻醉、康复、检验、儿科、精神科
等紧缺专业本科招生规模。完善临床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
方案,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学科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实践能
力和科研思维能力培养。支持自治区相关高校在医学领域新建一
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重点学科与实验室。(责任
部门和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有关高校)
(三)加大全科医学人才、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力度。
落实国家、自治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相关激励政策,加快推进
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提升基层
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继续实施本科层次农村牧区订单定向
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相关政策。根据
我区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科层次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培养项目,为嘎查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苏木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专科订单定向医学生。建立全科医学学
院(院校教育)+全科专业培训基地(毕业后教育)的全科医学
教学培训体系,3 年内推动医学相关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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