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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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一批自治
区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加强师资培训。支持自治区高校
建设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扩大临床医学(全
科医学)硕士招生规模。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医学相关院校推动“医
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基础医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医学相关院校探索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
合式八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模式。(责任部门和单位: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高校)
(四)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
生教育在自治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注重预防医学本科专业
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支持举办预防医学专业高校成立公共卫生学
院,增设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由高等医学相关院校公共卫生学院
与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联合组建公共卫生与健康研
究中心或者协同创新发展中心,面向区内外加强医学相关院校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建设一批公共卫
生实训示范基地。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作为公共卫
生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培养计划,支持高等医学相关院校与国内重
点医学院校联合创立发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支持开展
多学科背景下的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大高层次
专业人才供给,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学科专业纳入“自治
区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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