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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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 年版)


                                       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内政发〔2023〕19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


                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

                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巩固自治区“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


                释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

                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


                自治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保留


                1304 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268

                项行政权力事项,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


              (2023 年版)》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取消下放目录》

                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依法设定的行政

                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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