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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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依照清单履职尽责,制定完善行政
权力事项的配套实施措施,并动态落实到线上线下行政审批、公
共服务和监管工作中。各地区要根据本次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按
照动态调整原则和相关规定,抓紧开展本地区权责清单调整及政
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二、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手段,坚持放权赋能与强化监管相结
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做
好取消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行政权力事项移交承接工作,确
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法律、法规等明确取消的事项,
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监管的事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指导意见》(国发〔2019〕18 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针对下放(执法重心下移)
的事项,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制
定行业政策、实施标准等制度规范,同时在业务系统授权、数据
互通共享等方面为承接部门提供支撑保障。各地区要逐项明确下
放(执法重心下移)事项的承接主体,主动对接下放部门,指导
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三、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以权责清单公布实施为抓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
化、便利化,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政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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