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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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产业链发展,坚持链式思维,协同推进新能源开


                发利用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以风光氢储产业链为重点,


                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区内大型风电、

                光伏发电企业与高精尖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进装备制


                造产业集群建设。

                     (二)发展目标。立足自治区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以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努力构建绿色低碳


                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力度持续创新突破。以

                2022 年为基准年,力争 2025 年实现新能源规模、新能源质量倍


                增,新能源带动效益倍增,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风光氢储电装

                备制造产业链倍增;到 2030 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 3 亿千瓦,


                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规模倍增。推动“十四五”后三年每年新增新能源发电

                装机约 3000 万千瓦,力争到 2025 年,全区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5 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 3000 亿千瓦时,跨省跨区外送电量


                超过 1000 亿千瓦时,均比 2022 年实现倍增;到 2030 年,新能

                源装机规模超过 3 亿千瓦,发电量接近 6000 亿千瓦时,跨省跨


                区外送电量达到 2000 亿千瓦时。


                      ——质量倍增。力争到 2025 年,自治区新能源本地消纳电

                量超过 2000 亿千瓦时,灵活性调节能力达到 1500 万千瓦左右;


                到 2030 年,新能源本地消纳电量达到 4000 亿千瓦时,灵活性调

                节能力达到 3000 万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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