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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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优先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火电灵活性改


                造、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业园区


                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 6 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积

                极探索新的市场化项目应用场景开发模式。到 2025 年,谋划市


                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容量 3000 万千瓦。加快零碳、低碳工业园

                区试点建设,依托自治区已批复的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包


                头市达茂旗巴音花园区 2 个零碳示范园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


                园、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铝

                业产业园区等 4 个低碳园区试点,探索“绿色供电+低碳经济”


                的协同发展模式,统筹考虑新能源布局,按照总体规划、一次批

                复、分批实施的原则进行新能源配置,推进园区整体高端化、智


                能化、绿色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专栏 3        推进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开展


                       谋划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

                 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谋划市场化并
                 网新能源项目。谋划新增风光制氢项目 1500 万千瓦、园区绿色供电项

                 目 30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600 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项目 100
                 万千瓦、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 300 万千瓦、燃煤自备电厂项目 200 万千瓦。



                     (四)加速提升跨省跨区外送新能源规模。充分发挥自治区

                新能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按照谋划一批、投产一批、开工一


                批的发展思路,有序推动国家级新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基地及配套


                外送通道建设,助力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已批复新能源

                外送基地投产运行,加快推动锡林郭勒盟“一交一直”,上海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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