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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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5 调节能力倍增
1.抽水蓄能。加快赤峰芝瑞和乌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赤峰
芝瑞抽水蓄能电站于 2027 年底前投产、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于 2028 年底
前投产;推动包头美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赤峰广兴
源、巴彦淖尔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尽快核准;推动呼和浩特市、兴安盟、
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约 20 个抽水蓄
能电站项目尽快纳入国家规划。
2.火电灵活性改造。力争 2023 年完成新增火电灵活性改造 700 万
千瓦、2024 年完成新增火电灵活性改造 600 万千瓦、2025 年完成新增
火电灵活性改造 500 万千瓦。
3.新型储能。力争 2023 年完成新增新型储能并网 300 万千瓦、2024
年完成新增新型储能并网 300 万千瓦、2025 年完成新增新型储能并网
300 万千瓦。
4.光热发电。力争 2025 年底前完成新增光热发电并网 20 万千瓦。
(七)大力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坚持调结构、
转功能、提质量,因地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大力发展新能源装
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打造区域
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加快风电机组自主创新设计和上游供应链
本地创新培育能力建设,实施延链、补链工程,做大做强绿色智
能风电装备制造,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培训、服务为一体
的风能产业体系,形成“风机制造—配套零部件—设备运维—风
电基地”产业链条。推动光伏产业链集群式发展,以硅材料先发
优势为基础,推动光伏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持续鼓励先进光伏
晶硅材料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光伏晶硅材料向下游硅片、电池、
组件方向拓展,形成具备一定规模化产能的区内硅料—硅棒—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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