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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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要求的高载能存量负荷,参照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要


                求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存量


                负荷绿电替代模式,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绿电消纳占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开展电力设施国

                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经盟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纳入各级国土


                空间规划。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完善政策,


                建立自治区推进新能源发展工作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各方合作。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


                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

                境厅、林草局、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重点任务


                落实,优化精简审批流程,为新能源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


                     (三)压实各方责任。发挥地方各级有关部门主观能动性,

                落实新能源建设过程中相关手续、审批办理细则,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压实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


                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能源等有关部门的责任,

                认真履行审批和后续监管职责,保障项目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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