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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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1 推动在建待建项目尽快并网
1.一、二、三批沙戈荒基地及四大沙漠基地。共 10288 万千瓦,力争
2023 年底并网 2120 万千瓦,2024 年并网 1500 万千瓦以上,力争 2025
年并网 3000 万千瓦以上,剩余规模力争“十五五”中期建成并网。
2.保障性消纳项目。在建保障性项目 1385 万千瓦,计划 2023 年底
并网 1200 万千瓦以上,其余规模 2024 年底前全部并网。已批复指标待
建的保障性项目 1890 万千瓦,预计 2025 年底前建成。
3.市场化并网项目。计划 2023 年底并网 100 万千瓦,2025 年底前
并网 1500 万千瓦以上。
(二)科学有序谋划保障性项目。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
为重点,在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沙漠等地区,鄂尔多斯等
采煤沉陷区,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布局一批百万千瓦级新能源
基地,科学有序谋划新一批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到 2025 年谋划
保障性新能源项目规模 3000 万千瓦以上。
专栏 2 谋划保障性项目
利用资源优势区域。在风光资源优异、接入条件良好的区域,围绕
黄河几字弯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布局 1500 万千瓦新能源、松辽布局国家清
洁能源基地 800 万千瓦新能源、冀北布局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700 万千瓦
新能源。
(三)优先支持市场化项目开发。大力发展新能源制氢产业,
充分利用自治区的氢能需求,增加绿氢应用场景,带动绿氢下游
产业发展,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进一步加大风光制氢项目建设
力度,到 2025 年全区绿氢生产能力突破 50 万吨,绿氢产能在全
国占比超过 50%,初步确立自治区绿氢生产全国领先地位。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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