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关于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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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力推进建筑节材工作。加大墙体材料革新力度,加强
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产品认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市场
秩序。大力推广以 CL 体系为代表的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和新
型结构体系,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
和江河淤泥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积极开发各种砌块、轻质板
材和高效防火保温材料。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工厂化、住宅部品产
业化,实施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大力推广预拌
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度钢筋、钢结构及装配式结构施工技术
等。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施工过程中垃圾的减量
化和资源化,完善建筑施工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五)加强建筑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民用建筑场地安全
勘查机制,凡放射性指标等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危害性指标未达
到建筑场地环境安全性要求的,必须经过工程技术处理达标后方
可用于民用建筑开发建设。加强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凡放射性指
标、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材料(产品)不得使用。加强民用建
筑工程室内环境竣工验收检测,凡放射性指标、有害物质含量指
标超标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得投入使用。积极推广应用建筑
热环境和通风环境模拟评估技术,提高建筑物和住宅小区(园区)
的规划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绿色建筑发
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各盟市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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