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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梁锐,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敏,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副处长王丽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副处长邢杰,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处长庄万如,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一级调研员史荣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梁锐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对《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关注,下面我就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于2025年3月25日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全国助残日”为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老年节”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于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推动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融合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自治区约有残疾人158.58万,截至2024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570万,且这一群体数量还将继续增长。《条例》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规定,重点解决无障碍环境覆盖不全面、建设不系统、衔接不连贯、地区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帮助残疾人、老年人更好地跨越数字与服务领域的现实差距。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已从解决“有没有”的基础问题,迈向解决“好不好”“管不管用”的质量提升阶段。针对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维护、轻管理”的普遍现象,《条例》进一步明确所有权人、管理人的维护管理职责。又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社会普遍关注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问题,《条例》依据上位法,从政府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居民配合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强调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兼顾居民不同利益诉求,增强制度规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再如,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的停放现象,《条例》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纠正占道停放行为的执法范围。在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方面,《条例》规定,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贫困家庭等特殊家庭,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其进行家居改造,以消除家居障碍、实现生活自理,具体包括出入口、卫生间、厨房、卧室等改造,涵盖防滑处理、高差调整、扶手安装、房门拓宽、护理床配置、水龙头改造、安全报警装置安装等内容。为进一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群体通过电视媒介获取信息的需求,鉴于目前电视字幕形式日益多元、信息量逐年丰富、手语栏目不断增多的基础,《条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鼓励电视台在播出节目时配备同步字幕或手语,并逐步扩大手语配播的节目范围。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群体使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紧急呼叫系统,《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应逐步使便民热线、紧急呼叫系统具备无障碍功能。例如,便民热线除语音接入外,可提供文字接入方式,满足听力障碍人群需求;紧急呼叫系统可设置一键呼叫功能。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群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条例》规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应考虑残障群体特点,从听觉或视觉方面弥补其感官缺陷,提供针对性的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条例》在法律援助服务无障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职责。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规定,为残疾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维护其人身财产权益;及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手语、盲文、大字体、字幕等信息交流服务,建立规范化的手语、盲文等诉讼辅助服务人员手册,确保残疾人无障碍享受诉讼服务。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法庭、审判庭等建筑内的公众会议及报告厅,应设置轮椅坐席,并尽可能设计独立无障碍厕所,以便行动不便者在家人照料下使用。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应告知本人及其近亲属有权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司法救助,并为其获得司法救助提供便利和帮助。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每位社会成员既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参与者,也是受益者,让我们以点滴之力,汇聚成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强大能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刘敏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刚才梁锐副主任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下面,我就《条例》的主要亮点作一简要解读。一、彰显地方法规权威性,夯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基础。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对推动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于无障碍环境的受益人群、体制机制等提出了新内涵、新要求、新规定。此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能够更好地与上位法衔接一致,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是我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省级地区第二个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45条,充分体现上位法精神,又立足自治区实际,内容涵盖全面,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集中规范,切实增强了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为全区无障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二、明确部门职责,凝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合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领域广泛,涵盖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主要包括缘石坡道、盲道、电梯、升降平台、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等等。无障碍信息交流主要包括盲文、语音、电子显示、手语交流、大字等辅助设备。无障碍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场所、行政、社区、司法等机构、场所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的无障碍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汇聚各方力量,同频共振、共同推动。《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明确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细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教育、体育7个重点部门具体职责,同时还明确了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公安、司法行政等14个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并将其建设任务贯穿到《条例》相应条款内容当中。对残联和依法成立的老年组织参与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监督管理等活动进一步予以明确。强调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同机制,有利于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三、聚焦残疾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无障碍需求,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发展和巨大成就,也积累了大量经验做法,为更好满足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条例》对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一是强化了居家无障碍保障。明确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适当补贴;对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其他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出解决措施;新增了保障性住房项目配置无障碍住房的规定,建立无障碍房源信息公示制度。二是强化了无障碍出行保障。对居住区、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区域的坡道、盲道、交通信号设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类无障碍设施要有效衔接;规定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当确保一定比例符合无障碍标准;明确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及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交车站无障碍改造纳入市政建设范畴,为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三是强化了对残疾人特殊关怀关爱。《条例》特别规定了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对无障碍停车费用给予优惠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还特别规定残疾人出入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可携带导盲犬、导听犬、辅助犬。四是规定了公共服务场所、机构等无障碍服务的义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举办有听力、视力、言语障碍人员集中参加的重大会议与公共活动时,应当提供实时字幕、语音、手语等服务;要求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交通出行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对旅游景区、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鼓励有条件的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单位定期开设无障碍活动专场,丰富残疾人、老年人文化生活。五是强化科技产品推广运用。无障碍环境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条例》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完善无障碍信息交流、科技助残的支持措施。如鼓励将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于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鼓励建立、开发满足残疾人、老年人需求,并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的即时通讯、远程医疗、学习教育、地图导航、金融支付、网络购物和预约服务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无障碍设施、设备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出租车和网约车运营单位发展无障碍多功能通用型出租车和网约车,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点对点预约服务等,以推动无障碍设施、信息交流和服务的融合发展。四、强化全方位支持,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机制。为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条例》明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应当开展无障碍环境理念的宣传,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指导无障碍设施应用,增强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公益宣传。教育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无障碍环境人才队伍和专业学科建设;从事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无障碍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对无障碍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和平台建设提出要求;规定了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促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最后,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残疾人事业,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人民网记者:《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并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其他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请问,当前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副处长王丽君:谢谢你的提问。我厅历来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始终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给予决策和落实。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连续实施6年,累计投入260多亿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068个、惠及居民112.5万户,获益群众近315万。目前累计加装电梯1260部,改造小区内道路1487万平方米,单元门口、公共活动场地因地制宜实施了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增设养老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2804个,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方便了出行和日常行动。2025年,全区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91个,我厅将在工作推进中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因地制宜推进小区内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加装电梯150部以上。同时提前谋划“十五五”改造工作,摸清建成于2001年—2010年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现状、改造需求等情况,特别是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需求情况,建立“十五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待国家“十五五”改造政策明确后进一步推进实施。法治日报记者:目前,全区残疾人约有158.58万人,截止2024年末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0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23.87%,有无障碍需求的人群规模较大,请问自治区在无障碍出行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副处长邢杰:谢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按照会议流程,我就交通运输厅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开展无障碍出行工作做简要介绍。为不断满足残疾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服务需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多措并举,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便民化发展。切实采取措施鼓励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鼓励各盟市结合当地实际,选择老年人出行人数较多的重点线路,打造敬老爱老线路,积极进行适老化公交站台改造。截至2024年年底,全区共有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2430辆。乌海市新建无障碍通道及盲道,累计对56座公交站台进行适老化改造。二是积极升级改造信息服务功能。我区公交及地铁均安装字幕、语音报站装置,依托“掌上公交”、“车来了”等实时公交监控平台,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捷度。三是完善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呼和浩特市现有的2条地铁线路、43座车站均设置无障碍垂直电梯、宽闸机、无障碍渡板,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增设“爱心预约”功能,开通无障碍接续服务热线,安排车站工作人员准备相关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出行不便的乘客提供无障碍出行服务。自开通以来月均无障碍接续600余次,爱心预约10余次,持续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便利。四是稳步推进“一键叫车”服务。持续扩大出租汽车电召和网约车“一键叫车”服务覆盖面。指导各盟市持续深化推广应用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充分发挥电召服务电话作用,同时督促企业持续优化完善网约车“一键叫车”功能,开展精细化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城市的数量。通过微信公众号、设置车身标识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提升群众知晓度。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均已开通95128或其他约车服务电召号码,滴滴出行、首汽约车等国内主要网约车平台已开通老年人“一键叫车”功能。五是持续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服务水平。通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传递人文关怀和温暖服务。推动实现开通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具备无障碍通道,便利无障碍需求人群的通行。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内设置2至4个无障碍厕位,采用无台阶、设扶手等方式加强如厕安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条例》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请问,残联在《条例》中主要职责是什么?对下一步推动贯彻落实《条例》有那些考虑?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主任、一级调研员史荣:感谢记者的提问,感谢社会各界、各部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条例》明确各级残联要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反映残疾人对无障碍的诉求,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推动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指导残疾人专门协会、无障碍环境促进队(会)等开展体验试用等活动。聘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要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活动。《条例》赋予残联这一职责,也是多年来实际工作的总结。协助政府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出台和落实。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为43401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对不同类别残疾人分类制定“一户一案”并组织实施,如对肢体残疾人家庭,着重对居家出入口门槛消除或坡道改造、卫生间扶手改造、厨房高低位操作台改造、阳台凉衣架及卧室护理床或起位器等项目改造和配置,使“小改造”成为“大民生”。广泛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活动,制作的动漫短视频已在内蒙古卫视、内蒙古新闻综合频道、地铁等进行长期播放宣传。充分发挥残疾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监督效能,全区组建体验促进队116支、2300余人,配合人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无障碍检查361次,开展体验促进活动320余次,组织全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对全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公共汽车(火车)站、政务服务中心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交叉互检,推动了全区855处无障碍设施问题整改落实。《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条例》深入解读好。将《条例》学习纳入残联系统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和各类培训中,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当好《条例》宣传员、解读员。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开展《条例》进残联机关、进残疾人专门协会、进特殊教育学校、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进残疾人家庭、进残疾人企业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2025年5月18日第35次全国助残日,自治区残联将在乌海市无障碍主题园举办宣传贯彻《条例》系列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二是将《条例》推动落实好。认真履行残联“协助、参与、监督”的职能,推动政府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相关部门工作规划、配套政策和工作标准。定期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意见征询、体验试用、监督管理等活动。及时汇总残疾人意见建议,主动做好汇报,推动《条例》的有效落实。三是将《条例》充分运用好。抓住《条例》颁布实施契机,深入研究《条例》中鼓励创新性内容的规定,将科技助残运用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鼓励基层残联将智能化产品纳入残疾人家改项目,不断丰富家改内容。自治区残联已研发“家改移动端申请平台”,现正试运行阶段,内蒙古户籍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等可通过微信搜索“内蒙古残疾人无障碍家改”小程序可自动登录线上申请,实现了残疾人不需走出家门,就能享受到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政策红利。内蒙古日报社记者:《条例》第三十七条对配置无障碍住房和进行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请就该条款给予解读,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如何公平公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享有保障性无障碍住房?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副处长王丽君: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条例》第三十七条关于配置无障碍住房的规定涉及商品房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两个方面。商品房方面,我厅已经建成了全区统一的房产监管服务平台,其中有一项功能是专门为购房群众提供商品房项目及其房屋详细信息公示查询,查询入口在我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都可以找到。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如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配置了无障碍住房,需在楼盘测绘表内进行明确标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核测绘成果后对外公示。保障性住房方面,我厅高度重视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配租实物房源和发放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实现“安居梦”。同时,加强精准保障力度,将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等28类群体纳入重点保障范围,并予以优先保障。截至2024年底,全区累计筹集建设(含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9.41万套(间),约34.71万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帮助约2.76万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11.61万名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群体得到优先精准保障。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重点在以下三方面做好保障性无障碍住房相关工作。一是强化标准引领,确保住房建设规范化。严格落实《条例》等关于配置无障碍住房的相关要求,对于配置无障碍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新筹集项目,指导各地在规划设计阶段明确无障碍住房的楼层、出入口坡道、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卫生间、小区内无障碍设施等建设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严格监管,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保障特殊群体的居住需求。二是优流程重公平,完善住房分配体系。积极构建“优先保障+动态管理”分配机制,指导全区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确定保障性住房配租方案时,明确标识注明无障碍住房位置、户型、设施配置等详情,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时,对残疾人、老年人优先安排无障碍住房。确定保障性住房配租结果后,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特殊群体获得感。着力构建“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保障性无障碍住房使用规范。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探索推动智能辅助设备、远程监护系统等技术应用,提升特殊群体居住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内蒙古新闻网记者:《条例》对公共服务场所信息无障碍建设具体条款作了进一步细化。请问,自治区在推进政府网站和线上政务服务无障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以及《条例》出台后如何贯彻落实好关于信息无障碍的相关规定?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处处长庄万如: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长期以来,自治区政数局始终秉持为民服务宗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要求,坚持从“小举措、小切口”入手,做好“大爱心、大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优化无障碍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不便的问题。具体来讲,主要开展了以下3方面工作。一是推动政府网站无障碍升级改造。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访问政府网站时存在的困难问题,我们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从优化网站界面、增加辅助功能等方面采取措施,上线“无障碍浏览”和“长者模式”,增设语音播报、十字光标等功能,不断满足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区所有政府门户网站和97.4%的政府网站已完成无障碍改造工作,有力保障了特殊群体获取和使用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利。二是提升政务服务网无障碍服务水平。坚持传统服务与特色服务并行原则,除提供“无障碍浏览”模式、简洁版办事指南等基础服务外,我们还贴心打造了“暖心服务专区”和“老年人服务专区”,为老年人和视听障碍人士提供阅读辅助工具和人机语音互动等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同时,在自治区残联大力支持下,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接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特色专区,“一站式”整合残疾人安置登记、残保金计算器等事项,实现资讯信息集中查、服务事项快速办。三是丰富“蒙速办”无障碍功能应用。“蒙速办”移动端作为全区统一的移动政务服务总入口,不断拓展无障碍应用场景,提升特殊群体办事体验感。一是在登录方式上,提供人脸、手势、声纹、指纹、扫码等多种选择,用户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安全高效的登录方式。二是在具体操作上,上线“关怀版”模式,推出智能搜索、智能助理等特色功能,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捷化、个性化的服务体验。三是在服务供给上,整合汇聚社保、医保、退休、养老等40余项适老化高频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就能畅享数字政务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各方参与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明确指引,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自治区政数局将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精神,严格执行信息无障碍相关规定,在政数领域职责范围内,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加无障碍预约及办事指引,打造无障碍重点服务应用场景,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提供更多无障碍交互功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前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同时,通过打造数字政务助手、借助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措施,增加图文识别、语音识别、语速调节等功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办事服务提供更多选择,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体验。让“数字活力”释放更多“数字红利”,用一个个“小举措”为群众办事带来“大温暖”。
2025-04-304月2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5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韩向国,货币政策处处长李永泽,征信管理处处长王立枫,外汇管理处处长林燕介绍内蒙古2025年一季度金融运行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5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词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韩向国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在由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向大家介绍情况。今年以来,全区金融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铸牢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聚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继续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固支撑。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实现良好开局,存贷款总量稳步增长,存款余额突破4万亿元,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涉外收支规模缓中趋稳,跨境人民币放量增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水平进一步提升。一、聚焦稳中有进提质增效,主要金融指标整体向好(一)存贷款总量稳步增长。一季度,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354.2亿元,同比多增22.2亿元。3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2292.4亿元,剔除化债化险等因素后按可比口径计算,比年初增加965亿元,同比增长7.4%;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4万亿元,3月末达到40542.4亿元,比年初增加1501.5亿元,同比增长6.2%。分部门看,全区住户贷款余额10361.3亿元,比年初增加307.5亿元,同比增长6.5%;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21878.1亿元,比年初增加213.7亿元,同比增长2.4%。(二)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银行加强存贷款两端均衡管理,合理稳定净息差,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处于合理区间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加强利率自律管理,存贷款利率处于合理区间。2025年3月,全区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其中,新发放企业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分别下降0.33个、0.7个百分点。稳妥推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2025年3月,全区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二、聚焦结构优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积极构建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1+5”政策体系,形成以实施意见为统领,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分项推进的五个子方案组成的政策框架和行动方案体系,加大部门协同力度,集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自治区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科技金融方面,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建设科技金融专业队伍,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加大与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提升银企融资对接效率。用好组织召开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工作推动会,持续加大与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力度,提升融资对接效率,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推动科技贷款增量扩面。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区11家金融机构获得再贷款资金12.1亿元,发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20.1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27家、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12个。2025年3月末,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935.3亿元、372.8亿元和12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3%、14%和30.8%。绿色金融方面,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3部门印发《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方案》,加强激励约束完善我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金融服务支撑框架体系。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引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立足自治区生态资源禀赋,加大绿色信贷投放。自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实施以来,全区共19家金融机构使用政策资金511.3亿元,向258家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852.2亿元,带动减少碳排放量3119.7万吨。按新修订制度口径统计,2024年,全区金融机构累计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95.7亿元,发放碳减排贷款106.9亿元,支持企业87家,带动减少碳排放量638.8万吨(需要更新数据)。2025年3月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5465.24亿元,比年初新增258.62亿元。普惠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主动性和精准性,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充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和融资的难点、痛点、堵点,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一揽子”金融服务,联合多部门召开全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现场交流融资存在的难点、堵点,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动能和经营活力。2025年3月末,全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26.38亿元,同比增长13.8%。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满足涉农主体融资需求。2025年3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9620.7亿元,较年初新增398.2亿元。养老金融方面,联合内蒙古金融监管局等8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项养老信贷政策,创新适老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加大银发经济金融供给。2025年3月末,全区卫生和社会工作中长期贷款余额(包括养老行业)83亿元,较年初增加3.7亿元。数字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有序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字化升级,将金融服务嵌入数字化重点场景,加大对数字产业金融支持力度。2025年3月末,全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76.3亿元,同比增长58%。三、聚焦向北开放,优化外汇管理服务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持续深化金融支持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强化外汇政策供给,优化外汇金融服务。一季度,全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达93.56亿美元。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组织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服务,一季度,全区跨境人民币收付达369.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额保持同比增长势头,边贸结算规模持续扩大,全区边民互市贸易跨境人民币收付同比增长超5倍。持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一季度,全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跨境人民币收付同比增长18.2%,占全区跨境人民币收付比重总额的3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8个百分点。扩大贸易投融资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受益面,为涉外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结算服务。截至2025年3月末,自治区9家银行为96家优质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便利化业务12.08亿美元,同比增长62.58%;银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96笔,金额1.11亿美元,分别占全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业务的76.8%和88.9%。以上是今年一季度金融支持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情况,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牢牢把握深入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推进各项金融政策进一步落地显效,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在内蒙古走深走实,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添动力、增活力,为促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谢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5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近期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货币政策处处长李永泽:感谢您的提问。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也是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人民银行总行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开展“助企行动”的部署,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质效。一是持续加大民营企业信贷资源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放贷条件和利率水平上对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积极落实助力民营经济发展25条,深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提高贷款占比,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5年3月末,全区民营经济企业贷款余额7920.1亿元,同比增长6.6%。二是发挥充分用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引导作用。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实施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等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撬动引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民营企业。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更多的央行低成本资金增加我区重点领域民营企业信贷投放,2025年1-3月,全区金融机构累计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40.7亿元、办理再贴现78.9亿元。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实施以来,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符合工具使用条件的贷款882.4亿元。三是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推动全区各金融机构强化资产负债两端均衡管理,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推动社会融资成本合理下行。2025年3月份,全区新发放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27%、3.84%和3.84%,同比分别下降了0.26、0.4和0.33个百分点。四是积极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辖内民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科创债券等,进一步满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债券承销和投资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25年以来,支持民营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18亿元。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继续把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用好用足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深挖有效融资需求,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用好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步下降,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日报记者:近期外汇局在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方面有哪些新举措?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外汇管理处处长林燕:感谢您的提问,最近外汇局在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方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举措。一、积极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落地内蒙古。2025年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内蒙古等16省(市)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利集团、包钢集团成为获批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跨国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在原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政策的基础上再添新便利: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4月3日及4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通过“点对点实时跟踪、面对面专项辅导”方式顺利为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备案。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境资金管理新范式,为“走出去”中资企业的跨境资金流动性管理提供坚实支撑,便利集团经营主体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行跨境资金运营,提高资金管理效能。二、推进经常项目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4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2类核准、涉及6项行政许可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各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业务,实现全流程“零跑腿”,从提交材料到办结较传统线下办理模式压缩一半以上时间,经营主体脚底成本大幅降低,网办新政切实提升了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下一步,外汇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扩大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谢谢。城市金融报记者:据了解,征信和动产融资服务体系是我国重要金融基础设施,请问,人民银行在发挥征信和动产融资服务助融促融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有哪些举措?后续还会有哪些针对性的工作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征信管理处处长王立枫: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充分运用央行基础征信设施,发挥征信在经济金融活动中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作用,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加有力的征信支持。一是持续推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扩容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征信服务主渠道作用。截至2025年3月末,累计完成全区254家地方性信贷机构接入数据库,退出50家,数据库已收录自治区2145.89万自然人、108.69万户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此外,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不断丰富信用报告查询渠道,统筹优化县域自助查询网点布设,推广商业银行自助查询,全区共设置343个人民银行及代理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网点,1636个商业银行智慧柜员机查询网点,满足社会公众“就近查”的需求。二是大力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快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广应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截至2025年3月末,全区累计注册登记公示系统常用户2590个 ,发生登记业务12.34万笔,查询44万笔。依托应收账款服务平台促成融资交易1万余笔,融资金额3389.17亿元,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6492笔,金额2705.22亿元。2024年10月,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息全国范围内共享。平台上线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平台的推广,组织全区金融机构广泛应用平台、创新信贷产品。截至2025年3月末,全区各金融机构累计通过平台查询企业资金流信息7763笔,支持993户企业获得融资20.96亿元。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进一步发挥好央行征信服务主渠道作用,加快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接入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自治区征信平台转型升级,支持更多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助力企业融资发展。谢谢。
2025-04-294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姚中义,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李国俭,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李易楠,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李金才介绍内蒙古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姚中义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民营经济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在自治区助企行动中,我们将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作为激发企业活力、提振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目前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3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0476.21亿元,占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的42%,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企业类贷款的68%。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082.28亿元,占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的29.65%,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79.25亿元,占银行业各项贷款的11.36%。这些成效的取得,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这一机制是去年10月由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建立的,在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四个层面分别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这个机制一手牵企业,通过精准摸排、实地走访,协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填报“申报清单”,并对照“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等5项标准,形成“推荐清单”;一手牵银行,将“推荐清单”及时推送给银行,指导银行开辟绿色通道、匹配信贷资源、降低内部资金定价、主动走访对接,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在工作推动中,自治区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全面清理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不合理信贷条件,破除了不合理限制;印发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企业对接走访、加大行业协同、优化融资服务等进行细化安排。在协调机制和各项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聚焦解决一些融资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出台具体举措,使中央和自治区的惠企政策真正直达民营和小微企业,让金融“活水”真正精准“滴灌”民营和小微企业:针对“信息差”的问题(也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同多部门整合建立统一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汇总归集14类37项企业信息,开发小微企业专属信用融资产品,全区银行发布信贷产品3493个。我局升级“内蒙古普惠金融超市”服务平台,上架金融产品2021个,金融产品及政策浏览量125.3万次。针对“抵押少”的问题,自治区政府设立了1亿元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我局联合出台《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引导银行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政府提供10%的风险分担资金,缓解了民营和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抵押少、担保不足的困难。针对“放款慢”的问题,指导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清单”内企业,“3日内对接、1周内尽职调查、1个月内作出授信决定”,极大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对于自治区及盟市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启动融资需求“揭榜挂帅”专项行动,协调确定主办银行“一对一”精准快速对接,目前专项行动实现企业对接率100%、企业授信率81.16%、贷款余额198.04亿元。针对“融资贵”的问题,开展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专项行动,通过调降贷款利率、减免各类服务收费等措施,让市场主体广泛享受金融政策红利,切实减轻经营成本。融资协调机制运行以来,我区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年化利率已降低0.42个百分点;2024年以来,银行累计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手续费、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等各类服务费用2.95亿元。针对“覆盖低”的问题,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出台实施宽信用政策,引导银行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尽可能扩大贷款覆盖面,实现头部企业“提质增效”、腰部企业“增量扩容”、小微企业“增量扩面”,并大力推动信用贷和首贷户拓展。3月末,民营企业有贷款余额户数197.43万户,较年初增加4.5万户;小微企业有贷款余额户数70.88万户,较年初增加1.87万户;当年新增首贷小微企业2601户、首贷金额35.88亿元。针对“周转难”的问题,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续贷政策要求,将续贷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并阶段性扩大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支持,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难题。今年前三个月,我区银行累计办理无还本续贷2.69万户、195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50%和88%。在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我们也积极为银行营造敢贷、愿贷、会贷的环境。引导银行加大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对于原贷款为正常类,且借款人符合续贷条件的,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我们还指导银行落实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工作制度,强化“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导向,将不良容忍度与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有机结合,有效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应免尽免”,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下一步,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将联合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及各家银行一道,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和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议要求,紧扣自治区“六个行动”战略部署,重点实施四项惠企举措:一是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重点聚焦外贸、民营、科技板块,精准梳理外贸企业、民营企业、科技型企业及涉农经营主体清单,指导旗县区专班优先实地走访对接这几类企业,确保“应贷尽贷”。二是依托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推进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扩容企业信用信息库,加强对自治区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三是完善信贷风险分担缓释体系,丰富民营和小微企业增信措施,激发金融机构服务动力。四是全面推广无还本续贷政策,切实帮助企业便捷、高效、低成本获得金融支持。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先介绍这些,接下来请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及两家银行的同志对具体问题进行回答和介绍。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宏网记者:自去年我区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自去年10月15日,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我委会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以“两张清单”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迅速建机制、双向递单子、开展大走访、强化督导调度等措施,充分发挥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功能。截至4月15日,全区累计走访企业184.2万户,已有18.9万户企业纳入“推荐清单”,获得授信企业15.7万户,累计授信1505亿元,获得贷款企业14.2万户,贷款金额1175.1亿元,其中44.8%为信用贷款。拓展首贷户2123户、贷款金额44.9亿元,无还本续贷18162户、贷款金额138.8亿元。平均贷款年化利率已17连降,从最初的4.73%降低至4.31%,已降低0.42个百分点。从今年2月25日起,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内增设外贸板块、科创板块,将所有民营企业纳入小微融资协调机制范围。外贸板块方面,全区已走访外贸企业2880户,605户企业纳入“推荐清单”,获得授信企业431户,累计授信639亿元,获得贷款企业403户,贷款金额180亿元,其中56%为信用贷款,贷款年化利率为2.95%。民营板块方面,我们梳理形成第一批69家自治区、盟市两级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会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采取主办行负责,“红黄绿灯”标识,每半月反馈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所谓“红黄绿灯”标识,是指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标为“绿灯”,银行机构要在15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及贷款发放;对于缺少土地、环保等要素保障的企业,标为“黄灯”,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帮办、代办手段加快办理,尽快实现“黄转绿”“绿转投”;对帮办后仍无法达到授信标准的企业,标为“红灯”,银行机构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目前,各银行机构已对接清单内企业111户次,其中绿灯企业54户,黄灯企业9户,红灯企业6户,截至目前,已对44户绿灯企业授信500.53亿元,放款198.04亿元,对9家黄灯企业已经由相关部门推动,尽快实现“黄转绿”,对红灯企业由对接银行持续跟进。下一步,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我委一是持续用足用好小微融资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工作专班将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落实落细,开展常态化走访,将更多有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纳入推荐清单,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积极搭建起与各部门沟通的桥梁,协调补充要素保障,缩短融资链条,实现信贷资金直达民营企业。二是聚焦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我委依托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分行加快省级征信平台建设和运营。会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自治区政数局依法依规、安全可靠整合各类金融数据,打造金融数据底座,有效拓展数据归集共享的广度与深度,支持银行机构与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共建信用信息联合实验室,提升金融授信建模水平,尽快实现线上放款。三是丰富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去年底,我委联合相关部门将自治区4个信用融资平台统一整合为“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成为向银行机构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唯一出口”。截至3月底,平台入驻金融机构1029个,发布金融产品3493个,注册企业59.1余万家,累计发放贷款947.89亿元,其中信用贷款470.78亿元。为加大银行机构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设立了1亿元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鼓励银行机构敢贷、愿贷。我委将上线担保、公证、仲裁等平台功能,在此,建议有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在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注册,享受平台在政策精准推送、线上融资等便利,也希望银行机构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继续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丰富金融服务。新华社记者:请问开展“助企行动”以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开展了哪些工作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李国俭:感谢您的提问。今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聚焦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打出“政策引导+精准对接+资本赋能”组合拳,推动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增量、扩面、提质。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推动信贷供给“扩总量、优结构”。我们联合多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善贷”长效机制,以更多信贷资金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增信心、促发展;推动金融机构通过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升信贷准入、审核、投放全流程效率,打造“快对接、快审批、快放款”的信贷服务新模式;鼓励驻区金融机构抓住中央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窗口期,主动争取总部差异化政策支持。截至2025年3月末,全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0476.21亿元,同比增长7.5%,呈稳步快速增长趋势,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占比37.93%,较上年同期增长2.4个百分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门槛进一步降低。二是深化精准对接,推动金融服务“滴灌式、靶向化”。我们深入开展“金融助企”专项行动,常态化进行政金企对接,各盟市组织召开政金企对接活动99场,授信意向2144亿元,签约金额1336亿元,落地金额452亿元。树立“管行业管融资”理念,健全“白名单”推送机制,从融资供需两端发力,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帮扶。例如在奶业纾困方面,通过落实专项金融支持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对接奶牛养殖困难企业1134户次,为203户企业提供续贷、展期等存量贷款支持18.2亿元,为40户企业新发放贷款5.7亿元。三是拓展融资渠道,打造资本赋能“全链条、多层次”。继续实施企业上市“天骏计划”“千百工程”,依托区域股权市场企业上市培育试点。实地调研摸底形成2025年度重点拟上市民营企业名单,建立问题清单,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开展常态化走访上市公司活动,汇聚合力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1月,天和磁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2025年国内主板首家上市企业;3月,赤峰黄金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自治区唯一一家“A+H”上市公司。目前,全区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34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达73.5%,今年还有4家民营企业上市在审,有13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上市后备企业超百家,已经形成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凝聚全区金融力量深入开展“金融助企”行动,提标提速提效、加力加码加劲,力争为自治区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更强金融动能。人民网记者: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在创新普惠金融服务、破解自治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李易楠:谢谢记者的提问。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陆续下发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工商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近三年,累计投放民营企业贷款近1500亿元,贷款规模和客户总量三年内整整翻了一倍。2024年,民营企业贷款总量超过600亿,同比增长15%。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下沉服务触角。在全区设立149个“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让广大农牧民真正体会到工商银行是“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工银“乌兰牧骑”76支小分队深入乡村送金融服务超3.5万次,覆盖40余万人;推广“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聘任3055名“金融副村长”。二是创新融资产品。围绕各地品牌农业,先后推出巴彦淖尔“葵花贷”、兴安盟“大米贷”、赤峰“小米贷”等30余个特色场景方案,目前余额57亿元,有效助力当地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为科技型民营企业设计“专精特新贷”、“科创贷”等专属融资产品,累计为400余户科创小微企业提供融资17.6亿元;迭代升级“商户e贷”特色产品,让广大个体工商户融资更加便捷优惠;创新推出“敬老贷”方案,持续加大养老产业支持力度。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向总行争取政策支持,实施容缺审批、试行流程并联,推动自治区百强民企授信总额超800亿元,支持3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授信超500亿元。四是强化让利。携手自治区工商联举办高质量发展对接会,发布16条专项支持政策,预计每年多让利5000万元;普惠贷款平均利率连续三年下降,预计每年多让利8600万元。下一步,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将持续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部署,不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未来3年为民营企业提供投融资不低于1500亿元,努力当好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内蒙古日报记者: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如何通过优化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工具满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李金才:长期以来,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部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续贷工作等相关政策要求,对贷款即将到期仍有真实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通过无还本续贷实现客户在无需归还本金条件下,继续使用信贷资金,减少客户因筹集还款资金产生的“搭桥”成本,实现融资周转的“无缝衔接”。主要从优化政策工具、扩大客户群体、丰富办理方式三个方面持续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切实满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一是优化续贷政策工具。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的精神,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化小微信用快贷、抵押快贷等3项产品续贷制度和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从法人小微企业产品到个人经营类产品、从信用方式到抵押方式实现了全覆盖;产品的期限从1年调整为1-3年,更好地满足客户经营周期需求;贷款利率持续下调,每年为客户节约利息支出约4000万元。积极落实信贷尽职免责要求,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二是扩大续贷客户群体。在政策工具持续完善和优化的支撑下,续贷业务从原有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客户扩大至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客户,同时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比照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三是丰富续贷办理方式。对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自助办理续贷,在贷款到期前30、15天通过“建行惠懂你”APP向客户发送续贷邀约,由客户自主线上办理;对不满足线上自助办理的客户进一步沟通续贷意向,通过上门调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线下续贷。在续贷办理过程中,客户经理全流程跟进续贷办理情况,确保“应续尽续”,满足客户合理性融资需求。从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共为2.23万户小微企业客户办理续贷业务,续贷金额150.49亿元。其中,2025年一季度办理续贷1.05万户、投放60.72亿元。下一步,我行将持续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工具,提升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全面缓解小微企业到期的还款压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展现国有大行的责任担当。
2025-04-294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燕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焦秉智,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武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侯燕会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在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全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消费品以旧换新摆在提振消费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积极用好中央财政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金,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服务消费,创新消费场景,全区消费市场实现平稳开局,市场的活力潜力进一步释放。“加力”就是大幅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金力度。“扩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首次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二是将汽车报废更新旧车范围扩大至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三是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进一步扩围,新增了家用打印机(含家用复印机)、消毒柜、擦窗机器人、厨师机、料理机(破壁机、榨汁机、豆浆机、咖啡机、绞肉机、面条机)、按摩椅(含按摩器)等6个补贴品类,力求补贴效能最大化,进一步释放我区消费潜能。截至目前,全区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及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销售主体总数达5097个,京东、淘宝天猫、小米、抖音、拼多多、苏宁易购等6家线上平台参加补贴活动,使用补贴资金17.4亿元,带动消费144.8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申请7.7万辆,补贴资金11.2亿元,带动消费106.4亿元;家电家装补贴资金3.97亿元,带动消费21.5亿元;手机数码产品补贴资金2.1亿元,带动消费16.5亿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1.97万台,带动消费4147.9万元。在政策推动下,汽车、家电类商品零售额均实现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区限额以上家电及音像器材类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4%,通讯器材类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9.6%,分别高于全国16.1个、52.7个百分点,限上汽车、家电、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合计拉动全区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8.7个百分点,拉动社零额增速2.8个百分点。总的来看,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筹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及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注重顶层设计。今年年初,商务厅会同自治区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等政策落实文件,构建了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体系,确保政策不打折扣,政策落实速度居全国前列。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高频宣传,通过官方媒体、融媒体等各类平台制作图文、视频宣传资料。三大电信运营企业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益短信,让政策家喻户晓。组织企业开展政策宣贯、产品巡展、收旧换新等便民活动,推动以旧换新活动走深走实。三是加强统筹调度。建立“日调度、月总结”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盟市互相学习借鉴,围绕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以旧换新进社区、家电汽车下乡、车展家居展等各类促销活动,引导银行、企业叠加优惠政策,放大政策效应。与发改委、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部分盟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四是丰富活动载体。全面统筹“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把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全面、深度嵌入重点促消费活动中,持续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声势。今年以来,全区开展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100余场,拓展消费场景,在全区营造“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浓厚氛围,激发换新消费潜力。消费连着千家万户,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持续推进,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从直接效果看,有效激发了消费潜力,直接带动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重点消费品销量快速增长,进一步满足了全区广大消费者对绿色化、智能化、品质化消费的需求,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生活质量。下一步,商务厅将继续把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落实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能,促进全区消费市场繁荣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消费活力。 通报完毕,谢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刚才商务厅的领导介绍今年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效,那从发改委的角度,今年我们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整体进展如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焦秉智: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在去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扩大了补贴支持范围。自治区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政策落实,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从一季度数据看,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7%,分别高于去年一季度3.9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通过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我区消费显著增长。整体的工作推进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积极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保障补贴优惠加快落地。国家今年出台加力扩围实施“两新”通知后,我委会同财政厅第一时间印发自治区落实政策、分配下达盟市补贴资金,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陆续印发了分领域补贴细则,商务的汽车、家电、手机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消费领域春节前即启动补贴工作。近期我委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全流程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资金分配、下达、审核、拨付、清算全流程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时限要求,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尽快拿到补贴资金,充分享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二是不断加强调研督促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进度管理,按周调度汇总各领域、各盟市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从不同维度全面细致掌握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展;会同财政厅、商务厅、民政厅等部门组成调研组赴有关盟市开展实地调研,协助盟市完善配套措施、优化操作流程,在审核上提速、在服务上提质,推动各盟市补贴资金支付效率明显加快。三是线上线下结合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手册、海报、短视频等,积极组织盟市共开展宣传“进社区”等活动800余次,持续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解读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以旧换新政策宣传的广度热度,让优惠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督促指导、评估问效,用足用好国家加力支持“两新”的各项政策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促进更多安全、环保、智能的优质产品进入居民生活,更大范围地普及绿色生活方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谢谢。中国网记者:财政部门在资金保障工作方面,是如何确保政府补贴资金用好用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呢?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武剑: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对激发我区消费市场活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在保障政府补贴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始终秉持“政策实施、资金先行”的原则,系统构建全链条资金管理体系。2024年,我们在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基础上同步加大投入,累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36.9亿元。2025年,以旧换新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升级,覆盖范围更广,补贴力度更大,内蒙古消费市场迎来了新一轮政策红利。今年第一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5.79亿元已全部分解下达至各盟市,支持各地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全区消费潜力正在加速释放。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职能定位,重点从四个维度协同发力:第一,强化制度保障,织密政策保障网。为切实管好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我们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资金分配、拨付、监管等关键环节具体要求,推动政策红利全面转化为市场活力和民生福祉。第二,实行专户管理,筑牢资金安全屏障。我们严格将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和盟市配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通过专项调度、独立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确保政策资金“一个池子蓄水、一套流程监管”,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保障。第三,优化支付流程,跑出财政加速度。我们建立了“7+3”限时办结机制,要求各盟市财政部门在收到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后,原则上根据盟市确定的分配方案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指标分解,在收到合规兑付用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审核。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快速见效。第四,完善保障机制,兜牢兑付底线。我们制定完善了兑付资金分级保障机制,对使用完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的盟市,自治区财政实行“先垫付、后清算”的保障模式,需盟市承担的部分,由自治区本级先行垫付,确保政策不断档、补贴不断线。通过系统施策,我们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精准滴灌”的政策效应,又筑牢了资金安全“防火墙”,为自治区促消费、惠民生、稳增长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让国家惠民政策在祖国北疆落地见效,让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今年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什么特点,进展情况如何?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雨: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是国家“两新”政策的重要组成,是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换代、调整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2025年,我们在去年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01号)】及补充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652号)】的基础上,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文件精神,结合区内实际,针对基层反馈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力推进2025年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5〕188号),3月31日印发】,(表述不用念出来)政策主要体现以下6方面特点:一是继续扩大补贴范围,我区在去年公布的15个报废机具种类的基础上,将国家确定新增的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等6类,自治区自行确定新增犁、中耕机等6类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我区报废种类总数达到27类。二是稳步提高补贴标准,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照50%提高报废补贴额度,涉及21个档次,最高可达3万元。以新购置机具为前提,报废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照50%提高补贴标准。三是持续拓展回收网点,创新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机制,执行回收和拆解环节分离,加快受理公布农机报废回收和拆解企业,鼓励建立老旧农机“一镇一站”回收网点。截至目前,新增12家回收拆解企业,总数达到74家,盟市覆盖率达到100%。四是缩短补贴申领周期,建立“边申请、边办理、边拆解、边结算”工作机制;机具核验由13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补贴申领审核由2个工作日改为“即受即办”,争取做到农牧民报废补贴申领“只跑一次”办结。五是明确资金兑付时限,建立序时实施和结算兑付机制,加快结算频次,盟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报废更新补贴受益户兑付资金。同时,以盟市为单位,按月份设定兑付比例,年底前争取达到补贴资金100%兑付。六是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实行“属地报废、异地拆解、属地注销”联合监督机制,方便百姓就近报废、及时受益。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确保行业健康发展。今年,截至4月20日,我区申请报废农机13744台,使用资金5863万元,受益9105户,分别是上年同期的55倍、28倍、39倍,均已超过2019-2024年总量。北方新报记者:请问2024年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以旧换新”主要成效有哪些?2025年与2024年对比,政策有什么变化?目前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谢谢您的提问!感谢各位记者同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2024年7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十一部门印发实施方案,确定了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推进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任务。其中,老旧营运货车和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纳入了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支持范围。2024年,我区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3759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并且更新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共442辆;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18辆;更新新能源公交165辆、更换公交车动力电池205组;共发放“两新”政策补贴1.88亿元,有效推动了老旧、高耗能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为全区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交通力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加力扩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方面,主要是“一个不变、三个调整、一个新增”。“一个不变”即补贴标准与去年保持一致。“三个调整”:一是政策实施期变长了,由去年的5个月调整为今年的12个月;二是补贴范围扩大了,去年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今年将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纳入进来,而且报废并新购的车型调整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三是材料审核时间缩短了,去年交通、公安、商务部门联合审核材料时间为15个工作日,今年调整为10个工作日。“一个新增”即新增了一项政策内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时间不足1年的,不能申请报废补贴,但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方面,主要是“三个变化”。一是材料递交时限延长,由去年的6个月调整为今年的12个月;二是政策延续防止断档,对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但未拨付资金的,经审核通过后按今年补贴标准发放资金;三是补贴标准提高,今年将不区分车长,实行统一标准,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计划每车补贴11万元,更新车辆是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的计划每车再补贴1万元。目前,我区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实施细则,正在履行发文程序。近期印发实施后,我区将全面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领工作。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面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以旧换新”工作,全力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谢谢!实践杂志社记者:请问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范围及方式是什么?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徐江花:首先感谢记者朋友对居家适老化改造“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等6部门印发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商运字〔2025〕75号),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并对补贴标准、范围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在2025年政策期内,对内蒙古自治区常住且具有居家适老化改造商品购买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适当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其实际成交价格30%进行补贴。例如老年人购买一件3000元的适老化商品,按30%的比例补贴900元,个人只需支付2100元。二、补贴范围自治区发布了《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明确对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居家适老化改造6大类25种商品进行补贴。有意愿的消费者可通过自治区商务厅官方网站或“内蒙古民政”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了解产品清单的详细内容。三、申领补贴流程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进入“居家适老化改造”模块申请购置,提交上传相关信息和佐证资料,由房产所在地旗县级民政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进行审核。老年人在购买居家适老化商品时,只需按照补贴比例支付自付部分费用,享受补贴立减的优惠。四、居家适老化改造企业参与主体遴选方式各盟市按照依法登记注册、无不良记录、经营稳健、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机制等基本条件严格筛选参与主体,截至4月中旬,各地已遴选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参与企业87家,近日将录入银联商务平台,供广大老年人参考选择。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推动“两新”政策落实落细,压实经营主体及平台责任,在宣传推广、供需对接、组织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释放银发消费潜力。谢谢!内蒙古晨报记者:2025年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2024年相比区别是什么?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燕会:2024年,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鼓励地方适度增加补贴品类。结合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自治区将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和净水机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品种达到15类。2025年,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实际,对其他大宗耐用家电予以补贴。自治区进一步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进行扩围,增加衣物护理机(熨烫机、挂烫机)、扫地机(拖地机、洗地机、吸尘器)、蒸烤箱(蒸烤一体机、蒸箱、烤箱)、空气炸锅、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加湿器、电暖气)、电蒸锅(电热水壶、养生壶、电火锅、电饼铛、电磁炉)、家用打印机(含家用复印机)、消毒柜、擦窗机器人、厨师机、料理机(破壁机、榨汁机、豆浆机、咖啡机、绞肉机、面条机)、按摩椅(含按摩器)等12个品类,总数达到了24类。与2024年相比,2025年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增加了9类,并且个人消费者购买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谢谢!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我们注意到,有的消费者对“以旧换新”补贴流程存在疑惑,担心商家变相涨价或以次充好。有的企业在设备更新中面临高成本的问题。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便让百姓“换得明白、用得放心”,又帮助企业“换得起、换得值”?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扩内需、惠民生、稳增长的重要着力点。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新”相关部署要求,从规范市场秩序、坚持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监督等三个关键角度,多管齐下,推动政策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以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三项举措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一是专项执法查乱象。开展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家电城、重点商超等经营主体执行“两新”政策情况,重点打击先涨价后打折、虚假宣传等乱象。对检查发现个别商户未明码标价的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并建立“回头看”机制确保闭环管理。二是信用约束强震慑。印发工作提示函、签订价格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公开承诺价格透明。对套取补贴、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一律取消活动资格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三是政策宣传增实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以及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注重解读“两新”政策,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和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明码标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以标准提升牵引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标准是引领“两新”行动的技术引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标准提升行动”的牵头部门,联合七部门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设备更新领域:以标准赋能绿色转型,围绕风电、农牧业等特色产业,不断加强能耗能效、低碳、设备、排放等标准攻关,发布了《沼气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规范》《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等36项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等3项国家标准,有力推动企业设备、工艺技术迭代升级,带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在消费品领域:以标准助力品质升级,针对新能源汽车、日用品等发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营管理服务规范》《产品召回工作规范》等28项地方标准,参与制定《婴幼儿毛及仿毛针织品》1项国家标准,助力提升电动汽车、日用品等消费品产品技术和服务质量。此外,针对我区特色优势农畜产品,制定19项“蒙”字标团体标准,带动阿拉善肉苁蓉等大草原优品走向全国。目前,全区已有138家企业通过认证、认证产品达1345种,带动培育名优特新农产品668个,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循环利用领域:以标准打通产业链条,发布铜冶炼废水零排放、稀土回收、沥青再生等方面12项地方标准,牵头制定《稀土镁硅铁合金》《稀土硅铁合金》2项国家标准,有力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回收利用。此外,针对风电设备、乳制品等优势产业,参与制定7项国家标准。 (三)以质量监管守护民生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两新”政策落地的底线要求,精准靶向监管。年初,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将燃气具、热水器、国产计算机、电动自行车等13类消费品纳入抽检计划,全年安排755批次监督抽检,目前正按时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三个“深化”推进“两新”工作:一是深化标准供给,重点攻关《2024—2025年制修订重点地方团体标准项目清单》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清单》任务;二是深化执法联动,围绕“两新”政策落实,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监管、联合惩戒;三是深化质量提升,加快监督抽检进程,严格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违法违规企业,确保消费者“换得放心、用得安心”。通过以上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力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领先适用的标准体系、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三位一体的政策实施生态,让“两新”政策真正成为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的“金字招牌”。
2025-04-274月2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侯雁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席丽红介绍内蒙古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全区发展改革工作、重大项目工作的关心支持!开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是自治区党委在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大部署。今年2月,自治区印发了实施方案,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信、交通、农牧、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前期手续审批部门、要素保障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各盟市全面参与,共同谋划2025年和“十五五”重大项目,支撑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为牵引,坚持系统性谋划、一体化推进,切实履行重大项目谋划行动牵头职责,精心组织、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我们已经开展的工作。第一,不断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体系。一季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要素保障部门,完善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项目谋划体系。一是,自治区22个部门、12个盟市依据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各自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1个实施方案+N个工作方案”的政策体系。二是,各级各部门不断健全前期工作机制、要素资金保障机制、招商引资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机制、改革创新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等6方面机制,保障了项目谋划工作有序推进、谋划的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所有项目纳入了库中动态管理、专人负责、精准调度,全面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提高了项目谋划、项目分析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第二、持续巩固重大项目谋划实施成果。“十四五”以来,自治区牢牢抓住“重大项目”这个牛鼻子,构建了“抓谋划、抓储备、抓前期、抓开工、抓进度、抓投产”的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的项目谋划实施支撑稳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2021年全区固投增长9.8%,位居全国第八,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2年增长17.6%,位居全国第一,“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取得新进展”被作为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在全国通报表扬。2023年、2024年分别增长19.8%、13.6%,均位居全国第二位,实现了连续高基数上的高增长。在重大项目谋划支撑下,今年一季度,全区持续巩固重大项目谋划实施成果,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位居全国第四位,实现了“十四五”连续五年一季度开门红。第三、扎实谋划2025年重大项目。我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2025年重大项目谋划任务压实到各盟市、各行业。截至3月底,谋划储备2025年计划实施政府投资5000万元、企业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3352个,总投资3.6万亿元,年度计划建设投资达到万亿元。与2024年相比,项目数量增加了226个,总投资增加了2500亿元,年度计划建设投资增加了950亿元,各盟市、各行业均实现了稳步增长,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牢固树立交账意识、交卷意识,实行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化、台账化、精细化管理,统筹谋划项目建设节点和工作任务,全面实施“集中审批月”和“冬施工程”,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实现了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落地实施“提标、提速、提效”。一季度末新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结率达到93%,重大项目开复工率近8成,年度项目实现了“开春即开工”,不断提高了北方寒冷地区项目施工强度,为支撑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打下了良好基础。第四、全面谋好“十五五”重大项目。今年是重大项目谋划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编制年。全区上下紧紧抓住“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牢牢把握国家所需、内蒙古所能、未来所向,聚焦事关内蒙古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聚焦战略性和根本性问题,已经系统谋划了一批补短板、锻长板、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一批诸如三北工程、风电光伏基地、电力外送通道等标志性、牵引性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按照工作安排,全区上下将始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做好“五个紧盯”:紧盯战略谋项目、紧盯规划谋项目、紧盯政策谋项目、紧盯产业谋项目、紧盯资金谋项目,进一步谋划好“十五五”重大项目,到今年9月底形成“十五五”重大项目谋划清单,初步压实“十五五”前两年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十五五”持续稳定增长,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总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落实好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项目储备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滚动接续格局,全面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有效投资,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支撑,全力“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我就简单介绍到这,谢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宏网记者:交通作为经济发展的“先行官”,如何做好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今年重点推进哪些工作,采取哪些举措,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谢谢您的提问!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围绕“六个行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早谋划,今年1月份印发了《自治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以2025年为节点,延续至“十五五”期,重点谋划东西大通道+沿边公路提质工程,呼包鄂1小时通勤圈+京津冀联通工程,跨境铁路连接+口岸和节点城市直达港口工程,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治沙路提升+断头路贯通工程等4类工程,坚持“加快建设一批、推动开工一批、前期储备一批、争取纳规一批”,共谋划了130个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总投资7500亿元。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480亿元,实施72个重大项目。其中,公路项目52个,计划完成投资243亿元,年内建成S22白音查干—永泰公、S29呼和浩特—凉城等高速公路,完善呼包鄂乌城市圈网络,完成一批国省干线升级改造项目,提升通行能力和水平;铁路项目10个,计划完成投资193亿元,建成包银高铁,实现京藏走廊自治区境内段全面建成,继续推进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完善连通京津冀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开工建设临河至哈密铁路内蒙古段扩能改造,加快疆煤外运铁路通道建设;机场项目10个,计划完成投资44亿元,建成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和库伦旗等3个通用机场。今年,我们还要同步开工建设农村公路5000公里,特别是实施“以路治沙”项目2500公里。一季度,全区综合交通完成投资37.3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了“开门红”目标。其中,公路方面,G1816乌海至石嘴山、S29呼和浩特至凉城、国道110黄羊木头至磴口等34个续建项目全部进场,复工18个,1个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 ,完成投资16.8亿元,“以路治沙”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铁路方面,包银高铁等3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完成投资13.6亿元;机场方面,呼和浩特盛乐国际机场等3个续建项目已全部复工,1个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6.9亿元。目前,公路建设已落实中央资金76.7亿元,达到了去年全年水平。我区探索的“以路划区、分块治理、锁住四周、渗透腹地”的“以路治沙”模式获国家肯定和大力支持,首批17.8亿元中央资金已下达我区。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调度和指导,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同时,加快“十五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两个五年规划衔接。谢谢!中国食品安全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记者:2025年,全区开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我们在农牧领域谋划了哪些重大项目,一季度成效如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侯雁冰: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重大项目是农牧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自治区农牧厅高度重视重大项目谋划和实施。今年,自治区农牧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谋深抓实“六个行动”,确保农牧领域各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初,我们印发了农牧领域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了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责任主体,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推动全区农牧系统高质量、高标准谋划一批重大项目,重点谋划实施好六类项目:一是超长期国债项目。用好国家“两重”“两新”政策,牢牢抓住重要机遇期和窗口期,谋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做好农机装备重大建设项目及设施农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摸底储备,预计总投资558亿元。二是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紧盯农牧领域短板弱项,谋划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数字农业建设等重大项目,预计总投资58亿元。三是转移支付项目。发挥政策、规划、资金等拉动效应,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行动、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等重大项目,预计总投资2.7亿元。四是京蒙协作资金项目。立足京蒙两地资源禀赋,借助京蒙全方位合作,以“四个行动”和“六个倍增计划”为抓手,聚焦产业协作、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好一批重大项目,预计总投资14.9亿元。五是衔接资金项目。充分发挥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巩固提升任务等落地见实见效,预计总投资71亿元。六是农牧业招商引资项目。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围绕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吸引品种培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延链、补链、强链”企业来我区投资建设生产线,提升产业配套率、稳定供应链,打造产业生态圈。力争引入各类农牧业项目500个,预计到位资金260亿元。截至3月底,全区农牧领域计划实施重大项目175个,总投资778.1亿元,全年计划完成投资367亿元;已开复工项目140个、开复工率80.00%,已完成投资89.6亿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24.41%。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机制、提效率、抓规范 ,加快农牧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农牧领域有效投资,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有力支撑。感谢记者朋友们对农牧领域重大项目谋划行动的关注和积极的宣传。谢谢!内蒙古日报记者:近年来,我区能源重大项目投资大、产业链长,成为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亮点。请介绍一下在自治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中,能源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重大项目投资是带动全区经济稳定增长重要抓手,能源重大项目是重中之重,是我区推进和做大做强产业链的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按照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能源局认真谋划一批带动性强、实施效果好的能源重大项目,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我们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要求,扎实推进能源领域项目谋划工作,根据我们目前梳理、谋划项目的情况,今年全区能源重大项目计划投资3200亿元,“十五五”期间能源重大项目总投资预计可达到1.85万亿元左右。其次,我们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批复了一批质量较优能源重点项目,今年以来,已经核准重点电网工程13项,批复市场化新能源项目16个、总装机规模62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6个、制氢规模9.4万吨/年,批复达茂旗至包头市区绿氢管道项目,乌兰察布至燕山石化绿氢管道项目内蒙古段,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高头窑矿区总规获得国家批复,纳林希里、苏布尔嘎2个煤矿建设项目获得核准,13处建设煤矿增建储备产能2360万吨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在做好项目谋划的同时,我们全力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加大投资力度,一季度,全区能源工业投资同比增长60.9%,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8.8%,对固投增速贡献率88.2%,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59.1%,比去年同期高32.5个百分点,对全区固投增速贡献率77%。新能源产业保持加快发展势头,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长18.8%,其中,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增长27.6%。新能源产业投资增长31.2% ,拉动全部投资增长8.4个百分点。最后,在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的基础上,高质量谋划“十五五”项目,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在煤炭、油气、新能源开发、火电和电网工程、煤制气示范项目等领域,提出了建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8个打捆项目和纳入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的9个打捆项目,概算总投资超过1.8万亿。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围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请问工信领域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总工程师席丽红:2024年12月26日结束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五大任务”、接续实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六个行动”。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作为“六个行动”其中一项行动被提出来。围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一方面,制定制度机制保障重大项目谋划行动。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工信厅迅速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明确任务目标:2025年全区工业领域重大项目投资达到4900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10%的增长。2025年9月底前完成“十五五”项目谋划初步工作。“十五五”前两年谋划的项目,力争年度投资分别达到5390亿元、5929亿元,“十五五”期间谋划的全区工业领域重大项目总投资达到2.99万亿元。各盟市工业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力争年均增长8%左右。另一方面,聚焦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三个主要方向,适度超前统筹谋划一批项目。重点围绕落实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发展定位和承接任务情况,谋划储备一批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内蒙古发展需求的重大项目;围绕编制《全区“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同步配套重大项目清单,积极争取一批标志性、牵引性重大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工信部重点专项规划和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实现“项目跟着规划走”;围绕国家部委支持政策,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六个行动”“六个工程”等自治区工作部署,谋划储备项目,滚动生成项目清单;抓住国家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契机,积极谋划一批“两新”再贷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项目、“两重”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项目、自治区重点产业资金支持项目,实现资金优化组合。目前,项目实施取得显著进展,今年全区计划实施工业重点项目1398个,总投资2.47万亿,计划完成投资6267.5亿元,比去年项目增加158个,总投资增加2700亿元,完成投资增加364亿元。其中,新建项目756个,投资1.26万亿元,计划完成投资3430.3亿元;续建项目642个,投资1.21万亿元,计划完成投资2837.2亿元,新建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高于续建项目。一季度,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累计开复工重点项目1079个,综合开复工率达77.2%,较上年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1401.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2.4%,较上年同期上升5.1个百分点。
2025-04-244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节水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杨茂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新芳,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胡有林介绍内蒙古节水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节水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生效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内蒙古开展节水行动的关注和支持,非常荣幸与农牧、工信、住建和能源部门的负责同志一起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我区水资源匮乏,发展受制于水、受困于水的问题十分突出。水已经成为内蒙古发展的最大制约,水的问题解决不好,两件大事也办不好。我区一方面水资源短缺,一方面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根本出路。因此,抓好节水刻不容缓。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区情水情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将开展节水行动纳入“六个行动”进行部署,把节水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全面打响自治区节水攻坚战。2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节水行动“量体裁衣”,构建“目标-任务-保障”三位一体实施框架,涉及9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现就节水行动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一季度推动落实情况作简要介绍:一、节水行动主要目标节水行动主要目标是: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以上;农业新增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8%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7.68亿立方米以上。目前,按照“管生产必须管节水、管行业必须管节水、管城乡必须管节水”的节水管理原则,我们已经明确了节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牵头领导和部门分工,提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二、节水行动重点任务节水行动的重点任务,可以用五个字概括:一是“管”,即管好水。分行业确定节水指标,分盟市确定节水目标,并将节水目标任务分解到旗县,持续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夯实节水管水基础,严格落实限审限批相关要求,把好项目审批关。二是“节”,即节约用水。农业方面,在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农业新增2.5亿立方米节水能力,通过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等措施,再新增0.2亿立方米节水能力。2025年,河套灌区秋浇耗水量严格控制在10亿立方米以内。工业方面,推进火电、煤制油气等高耗水能源行业节水改造工作,新增200万立方米以上节水能力;钢铁、有色、化工等领域,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22个,新增节水213万立方米;探索开展工业水预算管理试点。城乡方面,加速推进老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着力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用水管控,2025年要实现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85%。生态方面,坚持以水定绿,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大力发展节水林草。城市园林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三是“治”,即整治突出水问题。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扎实推进西辽河流域和鄂尔多斯台地等重点区域超载综合治理,进一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推动地下水超采区按期实现采补平衡。到2025年底累计压减超采水量3.3亿立方米以上。四是“增”,即增加水资源供给。着力用好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加快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改造,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生产的再生水水质。通过加大再生水配置管网建设力度,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等方式,今年年底力争黄河流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矿井水综合利用方面,加快推进配置利用工程建设,做好相关保护和利用工作,年底力争全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五是“活”,即盘活现有水资源。大力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支持合法用水户将自主节水量进行交易,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聚焦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等领域,加强节水科技创新研发,加快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创新突破,培育节水产业龙头企业,形成多元化的节水产业市场。三、节水行动一季度推进情况第一季度,自治区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节水行动,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政策,全力提升各领域节水水平,营造浓厚节水氛围,为节水行动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一是建立统筹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建立以政府主导、水利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节水行动调度督导机制,动态跟踪各地区各部门节水行动工作进展。全区12个盟市均制定印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农牧、工信、能源、住建部门制定印发行动专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推进行动有效落地。3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区节水行动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推进会,进行专题部署推进。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各领域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加快推进自治区节约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对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再生水综合利用以及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为各行业、各领域系统推进节水行动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紧抓重点任务,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农业方面,194.29万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开工,开工率97%;127万亩改造提升高效节水工程已开工,开工率85%。工业方面,重点实施的22个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已开工12个;能源方面,重点实施的27个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中3个已开工,20个火电厂节水改造项目中8个已开工;城乡方面,开展城镇节水专项体检,研究制定城市节水专项体检指标;针对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项目及安装数量进行全面摸排,推动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精准计量。生态方面,批复“三北”工程六期规划(2021-2023)水资源论证,深入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指导各地围绕以水定绿推广使用抗旱造林技术。超采区治理方面,部署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合理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四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激发节水市场活力。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751万元支持包头市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建设、7633万元用于全区取水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自治区财政部门安排3.2亿元一般债券用于节水行动相关项目;吸引14.3亿元社会资本投入节水改造。推动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减征水资源税,提升工业企业节水积极性。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工程首批节水量5300万立方米已完成核验认定。加快组建自治区节水产业联盟,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将在今年5月中旬正式揭牌成立。加强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分别与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制定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等8个重点节水领域,提出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机制。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完善机制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节水扩大发展空间,构筑祖国北疆水安全屏障,奋力书写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我先简要介绍这么多,接下来,我们将一起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节水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2025年全区开展节水行动,农业作为用水大户,在节水行动中责任重大,请问农牧部门在节水行动中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农业节水,将完成什么样的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胡有林:谢谢您的提问。感谢记者朋友们对农业节水的关注。今年,自治区农牧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六个行动,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行动,联合水利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提升年”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产提升等项目资金近35亿元,全力推进工程、农艺、品种、结构、机制“五节”综合集成节水措施,力争年新增节水能力2.7亿方,加快推进农业用水方式节约集约高效发展。工程节水方面,大力推进以“节水”为核心的8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行“三打破、五统一、一重新”(即:打破农户的承包界、杂乱的地块界、混乱的渠沟路布局;统一开挖渠沟、修整道路、植树造林、平整土地、划分地块;完成整治后重新分配经营)的建设模式,通过条田化土地平整、深耕深松,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降低灌溉用水量。河套灌区完善灌排渠系,开展渠道衬砌节水工程建设,新建节水灌溉农田37万亩以上。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因地制宜新建蓄水泵站、引黄澄清滴灌、井渠双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0万亩以上,目前已经开工194.29万亩,开工率97%。对原有老旧设备提质更新,完善基础设施,重点将地下水超采区的管灌等改造升级为滴灌,今年实施管灌改滴灌等改造提升工程150万亩以上,目前已经开工127万亩,开工率85%。农艺节水方面,依托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绿色高产高效等重点项目,创建节水增粮推进县20个,推广滴灌水肥一体化、智能精准灌溉等节水技术,因地制宜配套水肥双控智能设备,构建稳定的农田供水和滴灌水肥精准施用系统,今年新增水肥一体化技术271万亩。品种节水方面,转变节水技术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在水浇地推广集雨补墒、深松储墒、覆盖保墒、保水剂锁墒为主等旱地保墒技术和抗旱保水新材料等,今年新增推广抗旱抗逆新品种和配套抗旱技术93.5万亩。结构节水方面,以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为重点,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力争今年再压减高耗水作物37.6万亩。机制节水方面。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实现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以精准计量和水价改革推进农业深度节水。同时推动构建农业“大节水”机制,结合水利部门水资源分配,把发展农业高效节水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与规模化生产经营相结合、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以“大节水”协作机制推动农业深度节水。谢谢!内蒙古日报记者:加强工业节水工作,对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介绍节水行动中工业节水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杨茂盛:感谢您的提问。工业节水既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节水行动”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工信厅联合水利厅印发了《自治区工业节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工业节水目标为,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采取以下几项工作措施:一是推广先进节水技术。通过发布《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召开现场推介会、搭建节水产业上下游对接平台等加速技术落地。重点推广高盐废水处理、循环冷却水优化等关键技术和智慧用水管理系统等节水平台。化工企业通过实施高含盐水分质制盐项目,年节水量可达近百万吨,盐回收率可达90%以上。二是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推动重点行业实施22个节水技改项目,在化工行业推动实施干熄焦余热发电节水改造、在钢铁行业推动实施冷凝水回收项目等。目前22个节水技改项目已有2个项目完成改造,10个项目正在改造,其余10个项目正在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创建,做到重点用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企业全面参与、应创尽创,力争2025年创建100家以上节水示范单位。对节水示范单位,我们将优先保障其扩建项目的用水需求,并对节水标杆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现正在开展节水示范评价工作,拟于5月份公布名单。四是推进工业园区废水循环利用。持续支持工业园区开展污水收集分流管网、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构建工业园区废水“分类收集-分级处理-分质回用”全流程闭环体系夯实基础。2025年重点推动工业园区内实施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促进工业再生水利用。此外,我们还将通过建立健全节水标准体系、提升节水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工业节水知识宣传普及等多方面工作,推进制造业节水全覆盖。工业节水减排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通过系统推进节水行动,必将实现节水增效与民生改善的双重目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业力量。谢谢!人民网记者:能源生产、转化与使用的许多过程都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资源,能源与水的关系日益受到重视,请简要介绍如何落实节水行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节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各盟市、各能源企业迅速响应、全面落实,制定了全区能源领域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能源领域节水工作,谋划安排了47个重点项目,重点抓好火电节水改造、矿井水保护和利用两方面工作。在火电节水改造方面,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新建煤电项目的节水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火电取水定额要求,配合水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新建煤电机组的水资源论证,鼓励达到先进值水平。二是加大老旧设备更换改造,将老旧、低效的冷却塔和循环水泵等设备更换为高效节能型设备,降低冷却系统耗水量。三是加强再生水和废水处理利用,鼓励火电企业完善现有水处理系统,加大再生水和废水使用,实现废水零排放。今年启动实施20个重点项目,到年底预计新增节水能力200万立方米以上,相当于2个百万千瓦火电机组的用水。在矿井水保护和利用方面,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矿井水保护,在煤炭开采集中、矿井涌水量大的矿区,推广保水开采工艺,减少煤炭开发对地下水的影响,有效保护地下水。二是推动矿井水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加快推进矿井水置换地表水和地下水,提升矿井水综合利用水平。今年启动实施27个重点项目,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新增矿井水利用能力460万立方米,相当于约3个中等旗县城镇居民1年的用水量。我们将坚决落实好自治区节水行动有关要求,大力推动能源领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谢谢!中国环境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记者:城镇生活用水向来是居民关注的重点,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自治区城镇节水行动开展情况,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新芳:首先,感谢各界媒体朋友对城镇节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城镇节水工作,结合“两重”“两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供水设施设备更新,自治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降低。通过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体制机制,自治区再生水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今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镇节水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包头市、赤峰市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重点城市漏损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等5座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指导呼和浩特市完成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统筹推动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项目建设。二是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推进老旧供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完善供水计量设施,通过采取分区计量、压力调控、优化调度、智能化管理等措施,持续提升城镇供水管网管理水平。三是因地制宜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强化污水处理厂进水管控,加快推进再生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高再生水水质。开展再生水需求评估,拓宽再生水利用场景。加大再生水管网建设力度,重点畅通沿黄地区再生水厂和用水户之间的取水通道。四是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五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新建居民小区给水管网要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分设计量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老旧居民小区节水器具改造。城镇绿化用水、景观用水推广应用节水技术,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雨水。五是提高公共供水保障能力。开展水源地水量水质评估,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水量充沛。实施供水设施升级改造,重点对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水厂进行升级改造;开展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选择部分小区,开展直饮水示范,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城镇供水服务质量。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加大力气持续推动城镇节水行动走深走实,大力实施城镇供水水源、水厂、管网更新和改造,让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堵住城镇供水管网各种“跑冒滴漏”,把宝贵的水资源“节”下来,持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让城镇水资源循环起来,更大程度发挥再生水的作用,用好每一滴水,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谢谢!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2025年自治区在推进节水行动中,聚焦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方面水利厅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怎么干?谢谢!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农业是用水大户,节水潜力巨大,是开展节水行动的主战场。2025年自治区水利厅将重点围绕用水管理、工程建设、节水机制等方面开展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工作,到年底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是规范农业用水管理。在将农业用水管控指标逐级分解到盟市、旗县、嘎查村的基础上,严格实行用水总量管控。按年度开展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水量、水位“双控”评估,2025年将对45个旗县实行新增地下水限审限批。强化非生育期用水管控,印发河套灌区春汇用水方案,实行最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和差异化用水定额,河套灌区2025年春汇耗水量计划控制在14亿立方米以内,秋浇耗水量控制在10亿立方米以内,其它引黄灌区非生育期用水量压减20%以上。二是有序推进节水工程建设。全面完成2024年下达的河套等13个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任务,改善灌溉面积144万亩。推动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加快建设,复兴灌域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预计可先行转让水指标5300万立方米。储备河套等26个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项目,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25年中央资金推进镫口、保安沼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2024年底前完成的4969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开展“回头看”,巩固改革成效。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逐步将符合条件但未纳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有效灌溉面积全部实施水价改革,目前已争取到中央支持奖补资金1亿元用于农业节水奖补,以精准奖补的方式调动各类管、用水主体节水积极性。截至目前,2025年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43.83万亩。四是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增效制度体系。今年将按照保障农业灌溉合理用水需求和适度从紧的原则,修编完成《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指导各地科学开展灌溉。持续完善农业用水计量体系,大中型灌区用水管理分界断面逐步具备自动计量能力,地下水井灌区持续深化以电折水成果应用,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的覆盖面、准确性、实用性。指导地方健全农业水价政策体系,探索实行分类水价。推进落实《自治区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灌溉用水户将节约的水资源在灌区内部进行用水权交易,因地制宜推进多种形式农业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完善节水技术及服务体系,加强农业节水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应用,培育专业化技术服务队伍。自治区水利厅将全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快完善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以健全完善的科学灌溉制度体系、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农业水价政策体系、节水市场制度体系、节水技术及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建设国家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水利保障。回答完毕,谢谢。
2025-04-234月2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区域合作深化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罗青,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磊,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介绍内蒙古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区域合作深化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罗青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向关心、支持和参与自治区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合作是时代的旋律,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加强区域合作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2025年,自治区深入实施“六个行动”,将区域合作深化行动作为高质量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的关键一招,2月25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实施方案》,从国际、国内、区内三个维度,提出3个方面21条具体举措,全力推动对内、对外区域合作协同共进。一、聚焦国际,持续深化高水平国际合作。全面扩大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宝。内蒙古内联八省区、外接俄罗斯和蒙古国,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历史上就是“草原丝绸之路”和“万里茶道”的重要枢纽和通道,现在更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门户。我们将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加强区域协作,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回顾2024年,内蒙古在拓展国际合作方面成绩斐然。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正式获批,成为全国第三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全区口岸货运量连续两年突破1亿吨,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跨越2000亿元大关,实际使用外资额达37亿元,对外实际投资额为53.6亿元。然而,当前内蒙古在落地加工水平、贸易规模以及开放平台引领作用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对此,《实施方案》精准施策。在“出”的方面,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重点,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深化拓展同东北亚、中亚、欧洲和南美洲、非洲等沿线国家的合作,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2200亿元。2025年一季度,全区进出口额实现477.1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累计出口二手车1684辆,同比增长27.28%。实现边民互市贸易交易额1.075亿元,同比增长240.1%。在“进”的方面,着力加快开放平台提质升级。持续推进自贸区创建,精心建设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加速推动综合保税区晋位升级,进一步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跨境旅游等规模,推动口岸与腹地产业联动,一体化解决“酒肉穿肠过”的问题。力争口岸货运量超过1.3亿吨,中欧班列到发总量突破500列。2025年一季度,呼和浩特、鄂尔多斯、满洲里3个综保区实现进出口总值48.8亿元,同比增长12.8%,整体实现开门红。其中呼和浩特市综保区进出口总值25.9亿元,同比增长61.1%,排名78位,上升25位。全区开行班列139列,同比增加27.5%;口岸货运量2985.28万吨,同比11.5%。进出境客运量179.63万人次,同比增长82.8%,其中乘坐八座车通行人次57.89万人。二、聚焦国内,持续推动国内合作。对内蒙古来讲,对内开放是对外开放的基础和牵头,积极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创新区域合作方式,借势发力、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对于内蒙古开放发展尤为重要。针对内蒙古与发达地区合作水平有待提高、互补优势尚未充分挖掘的现状,《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一是全方位拓展京蒙合作。2024年,京蒙协作成果丰硕。完成21个教育协作项目,新结对39所中小学、11所高校,共建30个科技创新合作平台,落地37个“绿色算力”项目,共建脑科和胸科医院,京客抵蒙1248万人次。“绿电进京”交易量5.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农畜产品销售额达308亿,提前一年完成倍增任务。2025年,自治区持续推动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和“四项行动”,做大蒙品、绿电进京规模、京蒙智算合作,吸引更多“京资”“京医”“京师”“京技”到内蒙古,全面推动京蒙合作拓围提质。计划建设78个京蒙产业园、135个京蒙协作项目,力争绿电进京超过150亿千瓦时,蒙品进京销售300亿元以上。建设京蒙协作重点专科24个,“京医”年内服务患者50万人次以上。2025年一季度,举办劳务协作活动,建立京蒙劳务协作工作站,提供岗位万余个,助力2.45万农牧民就业;490名“京医”专家赴内蒙古出诊,出诊约1800人次,接诊疑难复杂患者约3.5万人次;新签约“京资”项目108个。中金数据集团、北京简耘科技、首农集团、京能集团等京蒙科技合作项目顺利实施,乌兰察布(京蒙)人才科创园入驻“京技”企业、研发团队等24家。二是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4年自治区引进国内到位资金5573.1亿元。2025年将紧扣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在能源、资源、算力等方面与经济大省加强合作,为发达地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通过搭建中蒙博览会、国家向北开放经贸商洽会等高能级招引平台,强化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力争全年引进到位资金超过5700亿元。2025年一季度,自治区积极开展“走出去”小分队招商,新签约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376个。全区正在实施的1977个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国内到位资金830.4亿元,同比增长37.7%,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地区引进到位资金593.7亿元,占全部到位资金71.5%,同比增长46.6%,实现开门红。三是全面深化省区间能源、农牧业、文旅、人才、科技合作。力争全年新能源外送电量达到800亿千瓦时,建设8家以上科技研发和产业应用双向科创飞地,10项标志性合作项目落地;拓宽绿色食品销售渠道,面向全国布局一批营销中心和前置仓,加快“内蒙古味道”旗舰店布局、举办系列活动,带动全区200家企业、2000个品类产品出区。大力开发高质量旅游产品,力争游客数量突破3亿人次。2025年一季度,全力推动蒙西至京津冀、库布齐送电上海等项目,部分新能源完成核准(备案),输电通道工作稳步推进。建成7个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规模6万吨/年,居全国领先。乌兰察布至燕山石化输氢管道、腾格里送电江西项目等能源合作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山东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共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北京市空中课堂向我区开通全部线上资源,新建10个京蒙协会名师工作室,为我区培育100名骨干教师、1000名青年教师。启动首批科创飞地系统申报工作和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三、聚焦区内,持续促进区内东中西部差异化协调发展。内蒙古地域辽阔,东中西部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环境等方面差异较大。结合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引导各地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立足比较优势各展所长,推进东部地区加快发展、中部地区一体化发展、西部地区转型发展,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针对东中西差异化协调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呼包鄂与蒙东地区协作机制,加强蒙东与东三省合作;推动呼包鄂乌同城化发展,在人工智能、绿色算力、风光氢储、稀土等领域打造新增长点;提升环乌海区域工业园发展整体效能,大力推动巴彦淖尔油气和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利用等措施。《实施方案》印发以来,自治区强化顶层设计,紧锣密鼓地筹备自治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片区会议,并着手起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目前,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地各部门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并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推动内蒙古更好融入和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构建功能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自治区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区域合作深化行动”专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区域合作深化行动中提出要聚焦国内,持续推动国内合作,全方位拓展京蒙协作,请简要介绍一下农牧厅在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和“四项行动”有关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农牧厅认真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推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方面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另一个是区域协作“四项行动”。六个“倍增计划”方面。2023年6月,京蒙两地政府签订《全面深化京蒙协作框架协议》,提出着力实施教育、医疗、农畜产品销售、产业合作、旅游以及科技创新等六个“倍增计划”。农牧厅作为京蒙协作的主责主业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统筹推进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项“倍增计划”取得了丰硕成果。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农畜产品销售倍增计划”。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稳供给。紧扣自治区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共建宏福现代农业产业园等78个产业园区、20个环京蔬菜保供基地、77个“直采直供基地”。引入北京市首农、顺鑫等多家涉农企业落地,加快补齐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不断提高供应保障能力。二是强品牌。发布《2024—2026年农牧业品牌目录》,推动“乌兰察布燕麦”、“呼伦贝尔芥花油”、“兴安盟牛肉”、“呼伦贝尔草原羊肉”4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三是拓渠道。线下,先后在北京、重庆、杭州等地组织开展大型集采推介会,内蒙古味道享誉京津冀、川渝地区和长三角。在北京市认定授牌营销门店43家,在全国建成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营销中心11个,举办72场内蒙古农畜产品“五进”活动,加大进京销售力度。线上,在京东、淘宝等开设中国特产内蒙古馆、地方特色馆32家,启动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通用提货平台,大力发展电商平台。“农畜产品销售倍增计划”实施以来,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销售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24年达到308亿元。“四项行动”方面。“四项行动”是农业农村部从2024年开始,在全国东西部协作省份统一部署开展的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增收和劳务协作提质行动,主要目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四项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特色产业提升和产业集群打造行动方面,立足京蒙两地资源优势,投入京蒙协作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产业项目牵引,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共打造特色产业品类56个、优势产业集群39个,集聚上下游企业101个。今年,已在乌海市举办“京蒙百企情”产业对接活动,12家北京市大型企业与乌海市有关单位深入对接合作事项。消费帮扶增收行动方面,1月份,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了内蒙古优质特色农畜产品进京年货节暨---2025年订货会,现场签约金额4亿元。特别是,3月份内蒙古农畜产品销售企业(北京)共享前置仓在北京建成,支持在内蒙古及北京市注册的专门销售在内蒙古生产的农畜产品的企业入仓,实现“仓、展、销、配”一体化运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初步测算企业物流及仓储成本可节约40%左右,配送时间可缩短1天左右。截至目前,今年,已实现农畜产品进京及京外销售75.5亿元。劳务协作提质行动方面,今年以来,京蒙两地先后在赤峰市、兴安盟举办了“京蒙协作 职通未来”京蒙劳务协作活动,京蒙两地110多家企业参加活动,提供岗位6万余个。在赤峰市建立了全国首个京东家政“百县十万家政就业项目”基地。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京蒙劳务协作专场招聘”等活动,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打造了“兴安家政”“库伦护工”“敖汉架线工”等32个劳务协作品牌。截至目前,已帮助2.45万名农牧民实现就业,其中脱贫人口1.66万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实施方案”,围绕促消费、增就业、兴产业,持续开展六个“倍增计划”,确保圆满收官;深入实施“四项行动”,全方位拓展京蒙合作,推动大合作促进大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京蒙协作力量。人民网记者:刚刚解读的《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持续推动深化国内合作、持续促进区内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作为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的两方面重点内容,能否围绕这两方面介绍一下一季度具体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磊: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实施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自治区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在持续深化国内合作和促进区内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作简要介绍:一是突出重点,持续深化省区合作。研究制定京蒙全面合作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内蒙古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围绕8个领域明确了我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我们与上海市共同研究制定沪蒙合作年度重点工作,蒙东—上海绿色燃料走廊建设等一批标志性沪蒙合作事项正在有序推进。自治区印发实施2025年粤蒙合作重点工作安排,并与广东省达成共识,将农牧业、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事项同步列入广东省省际合作年度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实施。我们全力支持吉林南部、辽宁北部以及蒙东地区相邻区域的六个地市协同发展,将“推进吉南辽北蒙东六市协同发展”纳入自治区东北全面振兴2025年重点工作予以推动落实。二是精准施策,全力促进自治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大家都知道,我们自治区东中西部各盟市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存在较大差别,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为了支持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目前,自治区层面正在研究起草支持蒙东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意见以及深入推动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支持蒙西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同时也在开展呼包鄂与东部盟市对口协作机制的相关研究。三是提前谋划,开展“十五五”前期研究。我们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十五五”京蒙全面合作、《呼包鄂乌“十五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方案的前期研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区域合作深化行动各项任务落实。一方面,以京蒙全方位合作为重要抓手,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力争在新型储能、绿色燃料、绿色算力等领域深化务实合作,形成更多的有力成果,同时积极推进自治区与长三角、粤港澳、东三省等重点地区的跨省区合作。另一方面,我们将尽快出台自治区支持东部、中部、西部盟市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强工作部署和落实,切实推动自治区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