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朗读,设置朗读按钮,默认不
朗读,老年人用户单击按钮即可对当前
区域内容进行朗读,再次点击,
取消朗读。
2023年3月2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介绍了人社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总体情况。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乌力吉孟和、政务服务处处长张海涛、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隋江涛分别就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设立服务专员、优化企业用工服务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文钢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以“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为目标,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印发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进落实“降、返、补、扩”组合式助企纾困政策,兑现政策红利78.7亿元,着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编制发布全区人社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27项,人社服务实现“网上办”211项、“掌上办”85项,“一窗办”164项、“跨省通办”30项,线上经办服务占比提升到60%,企业参保缴费、稳岗返还等高频业务线上经办占比达到80%以上,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持续提升。
人社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范围广、事项多。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召开后,人社部门迅速行动,紧盯企业和群众的所期所盼,制定印发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出台了10条具体举措,真正让企业、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
第一,窗口前移、政策上门,当好企业“服务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做自己人”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坚持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从三个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一是组织各级人社部门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开展人社惠企政策宣传,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主动对接企业在招工用工、技能培训、参保缴费等方面的需求,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指导开展职业培训,帮助协调劳动关系,代办帮办人社服务,主动靠前多帮忙、不添乱,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服务不干扰”。二是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从“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上门”。建立厅本级“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人社部门工作机制,推动人社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常态化组织全区各级人社系统深入开展“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基层优服务”活动,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主动上门宣传解读惠企便民政策,征集岗位用工需求、倾听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体验人社业务办理流程是否通畅、办事材料是否精简、办理时限是否合理,不断健全“发现一个短板、完善一套措施、解决一类问题”的工作机制。3月11日以来,厅本级首批百名工作队员已陆续深入各旗县区联系点开展工作,推动“送政策、访需求、优服务”全面落实。
第二,招才引智、纾困解难,下好助企“及时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既要“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一是助力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实现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链上重点企业引育人才奖励支持工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对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给予资金支持,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是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储备。组织技工院校与招商引资企业直接对接,通过设立“冠名班”“订单班”,精准培养储备企业需要的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继续落实落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等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到账告知”,让政策“早兑现、快见效”。深入重点行业开展调研宣传、专题培训、隐患排查等工作,帮助企业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有效化解工伤风险。
第三,简化流程,优化效率,开好服务“直通车”。公共服务是落实民生政策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受。今年,我们将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供给,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人社服务快办、易办、简便办。一是持续简化办事流程。巩固扩大“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成果,对75项服务再压减办事材料179份,对106项服务再压减办理时限1317个工作日,推动人社服务更简便快捷。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理”,会同住建、医保、税务等部门,推进“企业招工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集成办理。二是持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持续推进“全服务上网”,调整优化网上办事大厅、APP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线上经办服务占比。统一全区人社服务办理标准,全面推行人社服务线下“一窗办理”,提升“一窗办理”工作质效。落实30项人社服务跨省通办,制定发布统一的办事指南。制定全区通办事项清单,推进人社服务异地受理、异地办理。三是打造便民服务圈。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进驻苏木乡镇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建设“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代收代办人社服务,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作用,“帮办代办”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人社业务。
各位媒体朋友,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出台是全区人社系统作出的庄重承诺。我们将拿出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闯劲,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的韧劲和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拼劲,全力推动10条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在这里,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们帮助我们大力宣传推介,让更多的企业了解熟悉,让社会各方广泛知晓,让人社部门的惠企利企政策措施能够落实下去,让更多的企业、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真正能够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央广网记者:在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请问,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具体倾斜政策有哪些?
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乌力吉孟和:民营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围绕落实《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们积极出台新政策,为民营企业人才开发、使用提供政策支持,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任一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驻厂设点、建立代办机构、入驻办事大厅等方式建立兜底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参加职称评审。
二是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同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三是重点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修订评价标准条件。实施支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等重点企业发展职称倾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评委会对“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同时,弱化学历、任职年限、奖项和论文的要求,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人民日报社内蒙古分社记者:自治区人社厅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第一条就是设立服务专员,请问,服务专员具体有哪些职责,能帮助企业解决哪些问题?
自治区人社厅政务服务处处长张海涛:为企业设立服务专员,是全区人社部门转职能优服务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做自己人。这是坚持不变的政策导向。落实总书记重要论述,人社部门首先要做到“换位思考”,把人社部门定义为企业的服务员、店小二,主动上门服务,企业需要什么、有哪些问题需要人社部门帮助解决,我们就做什么。具体讲,围绕企业需求,人社服务专员主要有六个方面的职责:
一是当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员”。3月初,我们印发了“走基层送政策”“走流程优服务”的工作方案,各级人社部门要编制政策送达清单,围绕国家、自治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领域出台的惠企便民政策,明确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办理条件、流程时限等要素,通过人社服务专员深入企业推进政策宣传解读,重点推动企业关心的稳岗补贴、技能提升、社保费减免缓降等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做好人社政策送达、举措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
二是当好企业用工引才的“服务员”。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缺工情况,人社部门第一时间服务保障,充分运用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平台和各级人社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跨区域劳务合作平台提供服务,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多形式的招工引才工作。
三是当好职业培训的“指导员”。指导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是当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五是当好人社服务的“代办员”。引导帮助企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提交业务,办理更多服务事项。
六是当好企业发展的“联络员”。定期对接企业,跟踪掌握企业需要人社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对人社部门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内蒙古日报记者: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保障企业用工是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人社部门在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隋江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就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人社部门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企业用工,今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强化供需双向对接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持续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多形式的招聘服务。着重从四个方面优化企业用工服务。
一是精准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各级人社部门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走访用工企业和重大项目,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工、培训、服务等方面需求,建立企业用工需求管理台账,加强与当地劳动力资源数据比对筛选,有效运用双向对接机制,为企业及时、充足、精准匹配人力资源服务,降低企业招聘成本。
二是搭建多元供需对接平台。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采取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和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助力企业招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政策推荐、用工指导等服务。打造就业招聘内蒙古品牌,以自治区每年开展的春秋两季大型招聘会为统领,密集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通过“直播带岗”“云课堂”等形式,常态化提供招聘对接服务。
三是有效增强紧缺人才供给。推广校企双元模式培养,优化“双师型”理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面向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鼓励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紧盯各类企业紧缺(急需)技能人才专业(工种),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实施“订单式”培养,为企业输送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
四是精细化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稳就业政策,大力推广政策找人、政策找企和直补快办、免申即享等快捷方式,切实把惠企惠民政策红利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采取公布政策清单、就业服务办事流程等方式,推动政策落实,稳岗位保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优化企业用工方面的职能作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月1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内蒙古百家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安润生作情况介绍,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黄彦斌、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王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吕金华、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公维春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内蒙古百家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安润生
各位新闻界朋友、同志们:
在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美好季节,我们在这里发布2023内蒙古百家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向大家通报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惠企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的形势下,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新成果。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各种困难挑战,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五个大起底”行动,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积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市场、法治和社会环境,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增强了市场主体信心,民营经济发展潜能进一步释放,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作出重要贡献。
为客观分析我区民营企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进一步培育壮大民营经济,自治区工商联会同科技、人社、市场监管、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部门单位,对我区2022年营收超20亿元的民营企业,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取其中的百家,与 2021年百强民企,进行了调研对比分析。这百家民营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是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是我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要力量。
需要说明的是,百家民营企业不包括伊利、鄂尔多斯集团等上市公司,依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年报4月底前完成披露,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是年报的一个重要数据,在公开披露前,不允许向社会公布。
从我区百家民企发展来看,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组合发力带动需求回暖等主要因素影响,民营经济正处在全面恢复、发展动力逐渐增强的关键时期,充分展现出发展的韧性、潜力和活力。
一、我区民营经济“第一方阵”实现营收总额和固定资产双双超万亿,各项指标均实现稳定增长
2022年,我区百家民企和民企上市公司预计营收总额超过1.1万亿元,入围门槛超过27亿元;其中,百家民企营收总额8386.75亿元,较上年百强民企营收总额增长26.40%;入围门槛23.65亿元,较上年入围门槛20.7亿元增长14.25%。民营企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除10家上市公司外,“百家民企”的资产总额超万亿,达到10603.34亿元,较上年增长12.88%。固定资产净值达到3370.89亿元,较上年增长54.36%;净资产总额达到5138.93亿元,较上年增长19.89%。资产总额、净资产数量、资产质量实现量质齐升。
“百家民企”税收总额806.09亿元,税后净利润总额1134.48亿元,如将十家上市公司统计进来,预计实现税后净利润超过1400亿元,比2021年1111.87亿元增长约289亿元。
数据表明,我区百家民企发展实现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最重要的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效应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下取得的,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大政方针中取得的,也是广大民营企业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努力克服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下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为缩小自治区与全国其他省份的差距,赶上全国发展“中游水平”,彰显了民企力量。
二、产业结构有所改善,优势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一方面,百家民企中能源和战略资源、农畜产品深加工类企业稳居主导地位,经济效益较好。依托我区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地缘区位优势,2022年百家民企中,能源类、战略资源类、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9.63%、26.23%、5.03%,对应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13%、35.20%、33.48%。6家商贸物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14.33%,处于中等水平,33家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收益率6.59%。煤炭和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基础原材料消费旺盛、我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及鼓励支持政策影响,是百家企业中的能源和资源类民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提升的重要关联因素。
另一方面,百家民企集中于第二产业,体现了自治区的产业特点和资源优势,也表明民营企业迈向工业化的步伐在加快。百家民企中主营业务属于第二产业的91家,第三产业的9家。主营业务属于第二产业的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资产总额分别为7916.20亿元、10274.45亿元,分别占百家民企的94.39%、96.90%。二产中的百家民企,有68家属于制造业,其中装备制造业23家,我区入围2022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的有8家上市企业。新能源成为部分百家民企追逐的“热点”领域和 “新赛道”。农畜产品加工业平稳运行,加工转化率有所提升,为自治区制造业强区建设、提升工业化水平提供重要支撑。第三产业的企业数量较上年增加3家,营业收入总额、资产总额分别为470.54亿元、328.88亿元,分别占百家民企的5.61%、3.10%。
三、经济效益显著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百家民企净利润大幅度增长,实现税后净利润1134.48亿元,较上年增长32.22%。其中,净利润超过100亿元的企业达3家,较上年增加1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企业达25家,较上年增加2家。82家企业税后净利润总额1169.46亿元,平均税后净利润14.26亿元,表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百家民企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净利润、人均纳税分别达到347.02万元,46.94万元,33.35万元。盈利企业中26家为能源类企业,税后净利润总额733.00亿元,平均税后净利润27.15亿元。
百家民企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强,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财政收入增长作出重要贡献。同时也表明,全区民营经济复苏势头良好,市场信心正在恢复,发展新动能逐步形成,高质量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四、社会贡献突出,纳税和就业实现“双增长”
一是纳税大幅增长,社会贡献凸显。百家民企税收总额为806.09亿元,同比增长51.89%,占全区民营企业税收的40.4%,占全区税收的22.2%。31家能源类企业纳税591.58亿元,占比73.39%;23家战略资源类企业纳税112.11亿元,占比13.91%;7家农畜产品加工类企业纳税16.65亿元,占比2.07%。纳税排名前10的企业中,鄂尔多斯有9家,包头1家,纳税总额共526.34亿元,占比65.29%。企业纳税20亿元以上的有10家,超过10亿的有19家,小于1战元的有44家。内蒙古伊泰集团以156.64亿元的纳税额位居榜首,占百家民企纳税总额的19.43%。
二是百家民企吸纳就业持续增加,彰显民企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百家民企吸纳就业24.17万人,同比增长5.82%,有26家吸纳就业人数处于2000-5000人之间,有2家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0000人,有10家企业吸纳就业人数不足200人。吸纳就业前10的企业共吸纳就业人数9.65万人,占百家民企的40%。能源类企业平均吸纳就业2152人,略亿资源类企业平均吸纳就业1773人,农畜产品深加工类企业平均吸纳就业5841人。吸纳就业人数前3名为赤峰宏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能源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就业是民生之本,面对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区民营企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尽显担当,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生力军。
五、创新投入逐步加大,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百家民企研发强度持续增长,科研主动性有所提升,研发经费总投入103.8亿元,较上年74.8亿元增加29亿元;平均研发强度为1.24%,较上年平均研发强度1.13%增加0.11%;研发强度中位数为0.58%,较上年的0.26%增加0.32%。研发强度大于3%的企业有26家,研发强度在1%-3%之间的企业有16家,研发强度在0.1%-1%的企业有24家,研发强度小于0.1%的企业有19家。实现研发统计的企业有85家,较上年80家增加5家;研发统计企业平均研发强度为1.38%,较上年平均研发强度1.31%增加0.07%;研发强度中位数为0.97%,较上年研发强度中位数0.55%增加0.42%。
我区百家民企有研发人员统计的共66家,较上年增加8家。其中,拥有研发人员13232人,较上年增加31.31%。企业平均拥有研发人员132人,较上年增加31人。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位居前三位,分别为894人、764人和684人,合计2342人,占百家民企比重为17.70%。
百家民企中有注册商标数量统计的企业有37家,共有国内外有效注册商标3306个,平均拥有国内外注册商标数量33个,较上年增加4个。
我区民营企业创新理念不断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持续加大,研发强度持续增长,更加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六、企业地区分布特征明显,“城市圈”引领作用凸显。
如果加上上市公司,百家民企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包头和呼和浩特,体现了“呼包鄂城市圈”在全区经济中的引领作用。
百家民企分布11个盟市,鄂尔多斯27家,包头24家,乌海11家位居入围企业数量前三位。鄂尔多斯27家的资产总额为6695.41亿元,占比63.14%;包头24家的资产总额1114.84亿元,占比10.51%,体现了这两个城市的强势发展势头。
相比而言,东中部地区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业支撑较强,西部地区对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产业支撑较强。2022年百家民企中农畜产品深加工类企业均在东中部地区,东部和中部地区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业支撑较强;2022年百家民企中54家能源和战略资源类企业有33家在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对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产业支撑较强;2022年百家民企中部地区商贸物流类企业占一半,对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产业支撑较强。
媒体朋友们、同志们,“百家民企”代表了全区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也是我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但是,我们在看到百家民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也要善于总结和发现其不足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如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使百家民企带动更多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市场主体共同发展,在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中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作出新贡献,彰显新作为。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民营经济纾困解难、实现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也希望广大民营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做到“六个更好统筹”,坚决杜绝“七个摒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发展信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投身我区重点产业链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把企业做优做强做大,争做产业链中的头部企业、领军企业,为谱写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各位媒体朋友们,只有万马奔腾,才能万象更新。民营企业是市场活动的源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百家民企是民营企业的领头雁,希望大家发挥各自优势,多形式、多角度、全面系统地宣传好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讲好创业故事、品牌故事、创新故事,推动民营经济再创辉煌。
谢谢大家。
《2023内蒙古百家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自治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如何?科技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黄彦斌:当前,我区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展现出了强劲的创新活力。全区1572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到86%;入库158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到99%。首批次培育认定科技领军企业20家,其中民营企业12家,占比达到60%。同时,民营企业牵头建设了超过80%的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60%的新型研发机构、55%的自治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支持伊利集团牵头建设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已获得科技部批复。2023内蒙古自治区“百家科技创新民营企业”调研分析工作中,我们将企业创新投入、产出、研发平台建设等能够反映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主要依据,评选出榜单企业,百家企业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化工等自治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超过70%,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95%,同时,百家企业在研发投入总额、研发投入增长、研发投入强度等方面远超于全区企业创新投入的平均水平,反映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头部力量在创新方面表现出了又“大”又“强”的特征,成为自治区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近年来,自治区深入推动“科技兴蒙”行动,围绕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出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企业创新服务力度等方面,出台了全方位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不断推动政策落地落实,2022年,科技厅给予252家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奖补7560万元,其中奖补民营企业占比达到88.5%。2022年,自治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计划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实施项目147项,专项资金支持1.35亿元。启动实施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双碳”领域科技重大项目有一半由民营企业牵头实施,专项资金支持7500万元,带动企业资金投入3.15亿元。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2022年以来,已选派1262名企业科技特派员为3626家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精准服务,极大地激发企业创新热情。
下一步,科技厅继续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强化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支持,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持续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推动各项科技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继续加大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人才力度,从政策环境和人才引育上形成鼓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沃土。二是加强民营企业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统筹创新资源,鼓励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上取得突破,引导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央广网记者提问:民营企业对税收做了哪些贡献?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税务系统有哪些惠企政策或者便民办税举措?
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我们税务系统一直非常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22年,全区税务系统顶住经济下行和疫情多发双重压力,全力支持全区民营企业发展。2022年,全区民营企业税务登记户数达50.5万户,占全区税务登记户数的31.8%;销售收入3.9万亿元,占全部内资企业销售收入的75.0%;实现税收1992.5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54.9%。通过以上数据,能够看出民营企业在各经济类型中增速最快,2022年,自治区税务系统通过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扩大“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服务、进一步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等各类举措,统筹兼顾做好了退减降缓收,不折不扣的落实了税费支持政策,帮助广大市场主体提信心、增活力,推动了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2023年,自治区税务局将继续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聚集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抓好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实施,通过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优化政策落实类风险指标,确保企业能够应享尽享,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探索实行电子税务局印花税“一键零申报”等,使办税更智能、更便捷;在优化执法方式上着力,助企公平竞争,对部分特定性质的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执法方式,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刚柔并济引导经营主体参与公平竞争、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推动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不断扛牢税收天职、压实税务主责,交出一份抓而有果的“主业答卷”。
内蒙古日报记者提问:民营经济已经成为自治区市场经济发展中一支最有生气和活力的力量。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人社部门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
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王林:我们坚持立足人社部门职能职责,从社保、就业、人才等方面,最大限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强化惠企政策举措,扶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资金奖补等政策。比如,从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打造一批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资金支持。特别是疫情以来,采取了缓缴社会保险、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给予吸纳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举措,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人才保障支撑,注入民营企业发展后劲。实施了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将民营企业纳入储备企业和见习单位范围,每年招募6000名高校毕业生储备到企业,组织1万名毕业生和青年到企业见习。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征集编制了新能源等领域民营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广纳英才•智汇草原”等引才活动,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自治区各类人才选拔、推荐、表彰活动中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入选比例,鼓励民营企业引才用才。
三是优化人社服务方式,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人社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行“政策找企”“免申即享”经办服务,让民营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便捷享受政策。建立了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每年定期举办各级各类招聘会,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政策”“人社厅局长进企业”等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用工对接、职工培训、创业贷款、权益保障等优质高效的服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提问:我区民营企业2022年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吕金华: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2022年全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聚焦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16条产业链,推荐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6家、优势企业62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3家。
二是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布局建设5家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需要,建设了草业、乳业、稀土、羊绒、沙棘5家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2家国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三是面向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精准“一对一”服务,重点解决企业专利商标品牌工作存在的问题,服务各类市场主体5000户以上。
四是强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联合全区金融机构实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行动,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承担和补偿机制。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1亿元内蒙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2022年,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28.2亿元,比上年增长80%,净增12.4亿元。质押专利、商标项目达1332件,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确定“巴彦淖尔小麦”等5件地理标志为2022年度内蒙古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确定内蒙古额尔敦餐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内蒙古商标品牌建设项目。在民营企业中建立了10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地理标志工作站。我区三个民营企业案例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请问2022年全区民营企业公益捐赠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期望?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公维春:尊敬的各位企业家、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民政厅和广大受助者,对各位民营企业家长期以来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的大爱情怀和善行义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据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区参与公益捐赠的百家民营企业捐赠善款达7.9亿元。其中,采矿业、房地产等行业的民民营企业捐赠占比较高,鄂尔多斯地区民营企业捐赠占比较高。这些善款在助老助残、助学助困、就业创业、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慈善事业的社会参与程度、整体规模迈上了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为我们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慈善事业是献爱心、暖人心、惠民生、促和谐的崇高事业,也是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事业,我们期待新的一年继续与大家携手同行,共同开创我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2月24日下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介绍全区家庭教育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拟采取的办法举措。
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同志作主题发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5个单位回答了媒体和社会关心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王芳
大家下午好!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自治区妇联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全区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代表和维护全区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自治区妇联和教育部门一起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下面,我就《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制定历程,以及近年来自治区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制定历程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就家庭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习近平总书记签署后正式施行,为我区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提供了重要参照。十三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2018--2022年度立法计划,并明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指导自治区妇联做好条例的起草工作。期间,组织相关专家,先后赴江苏、江西、浙江等省以及区内盟市进行立法调研,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了解不同层面群众真实需求的基础上,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交换意见,并通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式,最终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后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初审,于2022年12月27日第39次会议二审后全票通过。可以说,《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是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从自治区区情实际出发,夯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家庭教育支持,推动家庭教育创新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出台,既是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完善和补充,也是对我区家庭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积极回应。
二、近年来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支持指导下,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妇儿工委办公室认真履行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各级妇联始终坚守立德树人、系统推进、守正创新、共建共享、科学施教的工作原则,发挥“联”字优势,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家教支持、一起破解家教难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公益化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妇联共同牵头,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
二是家庭教育的政策法规更加明确。“支持家庭文明发展”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两纲立足“妇女与家庭”“儿童与家庭”,对未来10年立德树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进行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进行统筹安排。《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汇聚起了7个部门的工作合力。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重要内容,也必将推动3月1日正式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三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更加突出。围绕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教育从娃娃抓起,“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成为全区948万家庭的共识共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家庭教育重要内容,“少年儿童心向党”主题活动传递习近平总书记的温柔牵挂,“特殊时期特殊家教”引领广大家庭勇战疫情,“廉洁文化进家庭”铸牢了干净担当的家庭底线,常态化寻找最美(五好)家庭成为妇联工作品牌,“相拥北疆”青年联谊倡扬婚恋新风,广大家庭牢记“五个事实”,维护“模范自治区”荣誉,“三千孤儿入内蒙”、“齐心协力建包钢”“最好牧场为航天”以及草原额吉都贵玛、草原英雄小姐妹、将军之子廷巴特的事迹已经成为内蒙古家庭教育的亮丽底色和独特印记。
四是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更加专业。自治区妇联成立自治区家庭工作服务中心,指导建设家庭教育西部、东部中心,形成了“一体两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格局。成立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内蒙古培训基地,面向全国引入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孵化成立内蒙古立心家庭教育研究院、家庭与社区教育学会,进一步延长了工作手臂。深入农村牧区送教上门,依托新媒体、微信群与广大家庭共享优质家庭教育资源成为工作常态。90%以上的助产机构建立孕妇学校,100%的旗县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或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专业、更具针对性。
五是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越织越密。建设社区家长学校9063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网络更加便民、快捷。1193个网上家长学校、2845个家庭教育新媒体平台同步传递党的声音、科学传播家教知识,北疆家庭、北疆女声、北疆父母公益学堂成为弘扬家教家风、解答家教难题的新平台。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妇女儿童公园、丝绸之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成为传承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的新窗口。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汇聚各方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推动内蒙古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家庭教育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引领广大妇女发挥两个独特作用,当好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开展“最美家庭耀北疆”“北疆儿童心向党”“廉洁文化进家庭”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旗帜鲜明弘扬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家庭美德,反对天价彩礼、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从养成教育入手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采取“三级示范、五级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众化、互动性、自主式开展“十送”活动,营造“激扬家国情·奋斗新征程”的良好育人氛围。
二是用心推动家庭教育政策法规落细落实。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自治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新两纲中家庭教育指标落细落实。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内蒙古“八五”普法重要宣传内容,引导家长依法依规履行家教职责。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儿童家庭德育指导手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推动将家庭教育培训纳入自治区专项技能培训目录,鼓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者持证上岗。培育和孵化家庭教育类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吸纳更多优质资源加入家教行列。
三是推动建设普惠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推动盟市、旗县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机构,2023年建设1000所社区家长学校,到2025年,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移风易俗工作试点,探索一体化推进婚恋、生育、养育、教育指导服务的有效途径。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做廉洁自律的好干部、当廉洁家庭的贤内助。加强“北疆家庭”“北疆女声”北疆公益化信息平台建设,全方位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走进百姓家》精彩故事,引领广大家庭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建设自治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热线,解答家庭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开设家庭教育优师大讲堂,宣传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
四是全力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培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人才,壮大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依托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组建家庭教育专家智库,为政策制定、课程开发、教材编写、队伍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吸纳检察官、法官、教师、儿童工作者、卫生保健、“五老”人员、专业社工、大学生等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让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更加多样、更加专业。
五是不断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服务机制。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和远程教育网络,扩大家庭教育优质资源的覆盖范围,引导优质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资源均衡配置。在自治区妇女儿童中心建设托育班,为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精准化示范服务。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两类基地等公共场所,为留守、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等特殊需求儿童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心理辅导指导服务。鼓励律师协会、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等专业化社会组织,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区,城市流动人口集中地、城乡结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区等重点地区,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当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
六是牵头构建全链条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指导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充分履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推动法院、检察院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教育、妇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居(村)民委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鼓励社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家校社沟通平台,把学校、社会丰富的教育资源连接起来。引导家长和其他监护人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合力解决儿童过度使用手机、迷恋网络、心理脆弱以及近视率高、身体肥胖等问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牵头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办公室统筹协调,教育、妇联共同牵头,文明办、检察院、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旅厅、卫生健康委、广电局、科协、关工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链条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
各位记者朋友们,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彰显了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基石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各级妇联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论述为遵循,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助力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维护“模范自治区”荣誉,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巾帼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电视台记者提问:自治区人大在《条例》的出台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条例》对我区家庭教育实践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了哪些回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张艳玲: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依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区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有利契机,加快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与自治区妇联密切配合,组织专家学者在区内外进行了多次立法调研,先后召开论证会、研讨会、协调会,广泛征求意见,逐步修改完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对条例进行了初审,于12月27日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二审并通过。
《条例》立足我区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实践需求,在贯彻落实上位法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补充细化了相关规定:
一是压实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围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一核心要求,我们在《条例》第二章“家庭责任”中补充了多项规定。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增强法治观念;应当主动与学校、幼儿园沟通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不安全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二是明确家庭教育的协同责任。着力构建多方参与、协同育人的家庭教育新格局。我们在《条例》中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在家庭教育中需要履行的职责;强调了教育部门、妇联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鼓励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三是细化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结合我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际,我们在《条例》中补充细化了相关内容。比如,细化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树立良好家风、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细化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陪伴沟通义务;在“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三章中分别细化了家庭、部门和学校关注解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责任。
四是强化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为了促进家庭教育良性发展,有效形成教育合力,我们在《条例》中明确强调了相关内容。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居住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请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妇联应当为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支持。
五是关注家庭教育的热点难点。针对家庭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在《条例》中增加了相关规定。比如针对农村牧区边远地区家庭教育薄弱的问题,《条例》鼓励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合农村牧区边远地区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服务模式。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条例》规定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城乡社区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者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针对假期和突发事件发生时未成年人无人照顾等问题,《条例》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城乡社区、用人单位等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和因父母参与应对突发事件而无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的托管服务工作,并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做好家庭教育有关工作。
中国妇女报记者提问:《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四十四条提到:“城乡社区应当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请问,宣传部在这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精神文明建设处副处长武平: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始终把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工作谋划和实践中,努力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条件,提供更多服务。
一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自治区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考核内容。在文明校园创建评选中,要求各中小学校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考核内容。要求各地级市和旗县区至少建立1所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为有需求的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自治区文明办连续多年举办全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骨干人员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心理教育专家对校内外心理健康专兼职辅导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规范、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文体活动条件。积极组织实施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为中小学校修缮活动室、购买文体活动器材,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实现以乐促智,健康成长;开展未成年人技能培训,提升孩子们的实践能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实现以德育人,全面发展。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常态化开办“说法班会”栏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做好自我保护。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家庭的育儿作用。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中心,邀请道德模范等身边典型分享优秀家庭育儿理念和育儿方法,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邀请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到社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好家风好家训学习分享活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内蒙古电视台记者提问:学校作为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力量,请问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后,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推动《条例》落地实施?
自治区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张润厚:谢谢您的提问。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事关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强调办好教育,政府、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区家庭教育在法律法规层面的又一次完善。
作为教育部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既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更是立德树人主阵地,学校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实施、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中必须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创新日常沟通途径,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积极创新日常沟通途径,通过家庭联系册、设立家长接待站、电话、微信、邮箱、家庭教育APP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
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机构和制度,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线上和线下的具体指导,特别要关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特殊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四是加强心理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健、文明办、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团队,心理危机干预防治专家团队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并定期开展工作。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支持协作机制,建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心理辅导站,推动中小学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和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定期面向所在区域中小学校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加强学校与专业医疗机构协作,建立医校协同“绿色通道”。
五是用好社会育人资源,把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动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依据不同基地资源情况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全面发展。
六是强化专业支撑,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开设教育学类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积极推进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建设。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各地积极发动家庭教育专家录制系列微课程、举办公益讲座等,联合主流媒体推出家庭教育类电视节目,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线上线下指导,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深入组织宣传相关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人民网记者提问: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后,自治区民政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家庭教育?
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邢岗:为充分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民政部门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健全的体系、更加专业的力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法定职责,深入推进3个平台建设,着力提升2种能力,推广实施1种养育模式,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3个阵地建设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搭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打通服务儿童最后一公里。自治区民政厅将继续组织实施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燎原计划”,2023年安排1200万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不少于7个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整合资源、多措并举新建苏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50个,进一步织密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在嘎查村(社区)进一步选优配强儿童主任,组织实施儿童主任“赋能计划”,通过“亮身份”行动,使儿童主任明职责、尽责任、展作为,增加对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走访探视频次,提醒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家庭教育主体意识,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将留守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同时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开展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平台,引导家庭履行教育主责。2022年,我们正式开通“内蒙古未保”微信公众号,已累计发布38期,有效凝聚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平台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更加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引导监护人有效落实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搭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平台,让关爱24小时“不打烊”。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均已开通了12345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热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广“统一平台、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级介入、限时办理、统一回复”的运行模式,采取“市级受理、属地处理、分级分类处置”和“线上线下相衔接、网上网下同处置”的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投诉、举报、求助、帮扶等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线下平台作用,积极链接资源、整合力量,进一步满足求助群众的家庭教育服务需求。
二是着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家庭教育服务能力。全区已建成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2个,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1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通过政府委托、定点扶持、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当地孵化、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加强家庭教育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推动形成盟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包括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内的各类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支持引导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依法带娃。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机构服务家庭教育能力建设。全区已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或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103个,为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我们将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或律师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前教育、婚前辅导、家风家教建设等内容的活动。同时,组织各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通过宣传栏、视频、免费赠阅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沟通技巧、家庭发展规划等家庭教育知识,对申请收养家庭的抚养能力、教育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和指导。
三是推广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式养育模式,让孤弃儿童感受家的温暖。近年来,全区12家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安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长足进展,其中集中养育水平明显提高,按照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全区已经有7家儿童福利机构,在机构内组建模拟家庭开展家庭式养育,现有 100多名孤残儿童生活在32个模拟家庭中。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慰问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时,关切询问有关模拟家庭的情况后说:“这样的方式很好,有家庭的温暖感觉。”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式养育模式实现全覆盖,实现模拟家庭数量和模拟家庭养育孤残儿童数量双提升,让更多孤残儿童在模拟家庭父母的精心照料下,获得温馨的家庭关爱和教育。同时,组织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做好机构内儿童家庭教育替代工作,努力让这些失去家庭的特殊儿童生活上有保障、心灵上有依托、情感上有慰藉,培养孤残儿童成人成才。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在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中,卫生健康部门被列为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那么请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推动《条例》实施?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邸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家庭教育促进法第6、36条,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35、36条对卫生健康部门家庭教育职责进行了明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以此作为家庭领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在推动降低“三育”成本上下功夫,切实减轻家庭负担,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不断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指标纳入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推动实施,并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婚育、科学养育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构建起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个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十四五”期间加快盟市、旗县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建设速度,加强机构和人员管理,严格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资格认定的准入流程,定期公布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等专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和执业地址。积极与民政、残联加强确诊出生缺陷未成年人信息共享,提升未成年人残疾性疾病发现、诊断、干预、康复能力,最大限度给予其家庭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
二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2022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12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16部门联合印发《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婴幼儿照护服务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成立自治区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发挥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2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相关政策落实力度。继续发挥妇幼、计生协、疾控等专业优势,推动医育结合发展。广泛建设“向日葵亲子小屋”,提升公益性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托育服务政策措施,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3年全区新增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万个。
三是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以落实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为抓手,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开展0—6岁儿童心理行为问题预警征象筛查,探索建立以儿童孤独症为切入点的早期筛查、诊断和综合干预模式。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推动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协助指导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康复训练机构为儿童青少年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四是做好家庭健康宣传引导工作。我们将充分发挥计生协在家庭工作领域中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培养一批覆盖城乡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家庭健康指导员,重点围绕婚前保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等与家庭健康息息相关的内容深入家庭提供健康指导,开展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同时,打造一批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服务阵地,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健康科普活动,将健康融入新时代家教、家风,大力弘扬家庭健康新风尚。继续加强“青春健康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的实施,提高10-18岁青少年家长与孩子沟通性与生殖健康问题的能力,保障青少年平稳度过青春期。横向以点带面,不断拓宽宣传范围。比如: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和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打造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服务阵地。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孕妇学校,在街道社区开展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等活动,切实落实婚前保健、孕产妇健康管理及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纵向强化宣传质效。线上,以全面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为基础,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孕产期保健宣传告知、诊疗预约、线上问诊等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基本医疗保健知识普及,制作了《健康帮帮团》节目,邀请专家学者在线直播,并为百姓答疑解惑。线下,结合“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我为群众办实事”“医疗人才下基层”等,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进行“送医、送药、送健康”服务。总之,我们将不断提升健康宣传的力度和质量,力争做到“应知尽知”“能帮尽帮”,让每个家庭都能受益,切实提升群众对家庭卫生健康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3年2月1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促进服务业提质提效”专场,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侯燕会作情况介绍,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邸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宁云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孙晓文、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燕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促进商贸服务业提质提效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侯燕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扩大内需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特别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1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其中,促进商贸服务业提质提效的政策主要列了6条。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商贸服务业尽快恢复和发展,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一是顺应消费升级的需求。近年来,我区消费规模稳步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逐步凸显。从总体趋势看,高品质消费、体验式消费、场景式消费等新消费需求持续增强。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是当前发展商贸服务业的重要方向。
二是助力商贸企业恢复发展。近几年的新冠疫情对商贸企业经营活动形成了较大冲击,特别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所受影响更大。当前,消费市场恢复发展尚需一段时间,商贸企业实现正常经营仍然面临诸多困难。通过制定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有利于推动商贸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利于稳定和巩固消费市场。
二、政策的具体解读
《政策清单》中涉及商贸服务业的相关政策主要是第16条、第63条、第65条、第73条、第77条、第82条,下面逐条进行解读。
第16条主要是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方面的政策。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的必然选择。2022年我区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1.18亿元,支持10个旗县开展了县域商业试点县建设。2023年将继续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完善冷藏、打包、食品加工等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鼓励商贸物流、电商等企业建设分拣、预冷、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引导商贸流通、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商贸服务业推动生产、扩大消费的功能。同步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行动,支持农贸市场提质升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对达到三星级以上(含)农贸市场,通过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第63条主要是支持商务会展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对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主管部门及以上层级名义主办的商务会展活动给予资金补助。2023年,将积极组织举办第四届中蒙博览会,届时将开展投资贸易洽谈、展览展示、会议论坛、人文交流相关活动,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将中蒙博览会打造成为加强中蒙乃至东北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第65条主要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政策。近年来,我区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绿色优势特色产品线上销售渠道不断拓宽,销售额逐年上升。2022年内蒙古网络零售额达到554亿元,较2019年增长14.2%。2023年,我们将从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和电子商务共享云仓试点两方面着手,支持优势产业提升设计研发、创意创新、渠道建设等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孵化“小而美”网络品牌和适应网络消费的分支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网络销售。支持电子商务共享云仓试点通过为企业提供多平台订单管理服务、智能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管理服务、快递追踪管理等服务,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带动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第73条主要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首店招引方面的政策。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在步行15分钟左右范围,以满足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为目标,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2022年,兴安盟、包头市被评为自治区级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2023年将继续开展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便民生活圈在城市的分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创新便民生活圈服务功能,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促进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的重要载体。对成功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试点的城市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补贴资金。
品牌首店是指在自治区范围内首次开业的品牌店。旗舰店是指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首次以旗舰店名义充分展示品牌文化主张的实体门店。2022年自治区出台了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我们将延续这一政策,围绕零售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支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开设首店和旗舰店。对于首店开设方、首店引进方给予5万到300万不等的奖补,力争推动首店落户我区不少于100家。同时,自治区已安排消费促进资金5000万元,鼓励和支持各盟市通过发放消费抵用券,积极组织开展以“活力内蒙古 乐享消费”为主题的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尽快把元气补回来,把“烟火气”引回来,把人气聚起来。
第77条主要是绿色商场创建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近年来,我们持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已创建绿色商场16家。2023年将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和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工作,指导购物中心、百货店等零售企业对照《绿色商场》国家标准和《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做好空调、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绿色化建设,引导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与招商、绿色运营和管理,实施绿色服务,做好资源循环利用。指导绿色商场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开展节能节电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宣传活动。积极推广绿色商场创建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并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商场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第82条主要是老字号创新发展方面的政策。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理念,取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截至2022年底,我区共认定“内蒙古老字号”品牌78个,商务部认定我区“中华老字号”品牌7个,主要涉及食品、酒类、轻工工艺、商贸服务、餐饮饭店、医药等领域。2023年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华老字号”、“内蒙古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建立老字号名录,加强管理。保护好老字号知识产权和文化遗产,引导餐饮、食品和中医药等老字号企业做好传统技艺传承、培养传承人工作,壮大老字号人才队伍。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加消费促进活动,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商品和服务,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
三、政策落实的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政策清单落实,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动,一是强化指导。尽快印发有关文件,指导盟市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强化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及时落地,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新的一年,我厅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决胜的斗志、冲刺的行动、必胜的信念,全力落实好政策清单,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商务力量!
促进商贸服务业提质提效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环节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近年来我区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有哪些成效,下一步如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要求,从2020年开始,全区各地共投入资金4.5亿元,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到2022年底,全区共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6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3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73个,社区老年餐厅数量达到347个,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等便民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整体覆盖率达到97.3%,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尽管如此,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还存在机构运营能力不强、服务内容相对单一、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差距不足。下一步,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采取切实有力举措推动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推动以第三方运营为主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逐步实现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活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优服务。二是大力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区6.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三是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指导推动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认真组织实施好提升行动项目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其他盟市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项目地区,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四是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2023年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5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0个、拓展提升200所农村互助幸福院服务功能,推动构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和可及度。
内蒙古奔腾融媒记者: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提到,要加大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服务补短板力度,请问,卫生健康部门在养老托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思路和打算?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邸星: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是促进服务业提质提效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托育服务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政策体系日趋完善。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印发《“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部门联合印发了《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纳入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入盟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多维度推动任务落实。
二是服务质效明显提升。成立自治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自治区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将托育机构卫生健康服务管理融入到妇幼、中医药(蒙医药)、疾控、卫生监督等工作中,推进“医育结合”发展。2022年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2个。加强内蒙古人民医院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内蒙古分中心建设,将自治区肿瘤医院打造成自治区安宁疗护示范建设基地。将老龄健康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提高人均补助标准。连续三年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58家,总床位数达到3.1万张。81.56%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75%以上。
三是友好社会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建成母婴设施721个,实现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应建尽建。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先后两批53个社区创建成功。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多渠道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情教育,营造有利于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制度创新、精准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体系。持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托育服务及老年健康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和人口与生育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制定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托育服务政策措施,选取部分盟市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规范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不断补齐托育服务短板。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2023年全区新增婴幼儿托位2万个。三是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做实做细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发展。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老年营养改善等行动,做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安宁疗护等试点工作。注重将中医(蒙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请问在“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从哪些角度发力,如何推进?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宁云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2023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一是落实政府质量激励机制,树立质量标杆;二是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助力服务质量提升;三是扩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域,提高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和认证行业发展。
服务业激励方面。按照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第九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遴选自治区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模式先进、具有推广示范价值的单位,打造质量标杆,引导同行业学习借鉴,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认真做好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组织工作,动员自治区内优质服务企业积极申报,同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帮助企业在争创中国质量奖过程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和资助资金。
服务业质量提升方面。去年,内蒙古在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首次进入了“满意”区间。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科学设定监测指标,精心制定项目方案,高标准实施,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围绕质量监测发现的短板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各盟市和相关厅局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推动自治区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服务业标准化方面。在家政、物流、会展、绿色交通等领域开展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支撑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标准体系。在物流、养老、家政等领域开展自治区地方标准的研制。在商贸流通、养老、物业、旅游、幼教、政务服务、残疾人就业、安保培训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试点项目经验推广应用,发挥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服务业监管方面。研究出台《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启动检验检测机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完善优化检验检测监管平台各项功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机动车和生态环境类检测机构虚假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强化证后核查等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有机认证从业机构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我们注意到对被列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入选自治区“一单制”试点工程有较大的资金奖补力度,能否介绍一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哪些考虑?实施后将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孙晓文:近几年,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新的发展形势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交通强国”这样的奋斗目标,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加快破解制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短板。多式联运是指具有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方式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具有产业链条长、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好等特点,所以我们把发展多式联运作为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调整运输结构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更好的支撑交通强国建设行稳致远。
自治区作为京津冀周边的重要地区,是国家主要煤炭、粮食产地,虽然全区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为满足经济发展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与现代化多式联运发展要求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仍然较小,物流集散和储运、转运设施现代化程度较低,缺乏有效衔接,现代化多式联运组织仍处于初级阶段。
自治区人民政府拿出真金白银助力多式联运发展,意在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实施多式联运提速行动,推进我区物流业降本增效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提出有关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的两项资金奖补政策,是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落实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的省份之一。
“列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且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每个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补”该项政策出台是依据201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组织开展创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工作,迄今为止共开展了四批建设工作,我区先后有两个项目入选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其中“西北地区—京津冀区域铁路多功能车智慧公铁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已通过国家验收,该项目铁路多功能驮背运输车填补了国内驮背运输空白,多式联运班列实现干支结合、常态开行。目前正在建设的“易大宗打造中蒙经济走廊煤炭能源进口样板、创新无人运输通关物流供应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应用自动导引运输车完成无人跨境运输,顺应物流低碳环保发展趋势。
“延续对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且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推进我区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一单制”即“一次委托、一次付费、一单到底”的全程管控服务,解决了以往不同运输方式间流转手续繁琐、数据无法共享等短板,是多式联运发展的最高形态,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
通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和“一单制”试点工程,结合“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的工作思路,由点及面、次第开花、有序推进,将有力促进全区多式联运基础设施无缝化衔接、运输装备标准化升级、信息资源交互化共享、市场主体多元化培育,加快构建便捷经济、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多式联运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旅游报记者:2022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在帮扶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的《政策清单》中,请问将重点支持哪些方面?要着重解决哪些问题?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燕茹: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复苏相关要求,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2023年《政策清单》中,主要提出3条重点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将安排2.4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培育和创建文化旅游品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新业态,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
一是大力支持优质品牌项目创建。我们以创建品牌,打造品质旅游新标杆为目标,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支持重点文化旅游城市、区县、村镇、文化场所等不断丰富文化旅游要素,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培育更多的国家级、自治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等品牌项目,以品牌创建作为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发展富有特色的全链条文旅业态品牌,增强内蒙古文化旅游吸引力。
二是积极培育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我们将抓好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重点对成功创建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滑雪旅游度假地等文化旅游企业给予支持。我们还将继续支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补齐短板、争先创优、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我区文化旅游项目的品质,为游客提供更丰富和更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三是引导促进文化旅游业态创新发展。我们将积极鼓励和引导各文旅单位发展新业态、打造新产品,支持企业提升数字化水平、打造文旅融合产品、丰富旅游商品,重点支持“内蒙古礼物”文化旅游商品实体店、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开发、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项目,拓展文化旅游消费领域,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延长文化旅游产业链。
总之,2023年我们将主要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不断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提高服务水平,充分调动项目主体的积极性,积极推动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快速增长,让八方来客有更美好的体验、更舒心的享受、更难忘的回忆,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3年2月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专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广收围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创新发展,以及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建设智慧园区等作了深入解读。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宽、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王立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谭林分别就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人才激励政策、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现代能源经济等回答了记者提问,并于发布会结束后接受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采访。
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广收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各位媒体朋友始终关注、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的要求,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作为工业调整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去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了《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全区制造业投资增长42.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提高4.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2.8个百分点;制造业占GDP比重达17.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强化技术创新,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促进工业调整优化升级。近日,自治区出台的2023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支持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政策多达45条,这些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自治区已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来兑现。
高端化发展方面,主要是高标准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产业结构整体优化,发展方式根本转变。为此,我们将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入,对投资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链的工艺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等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支持高危、高强度生产环节“机器换人”,按照工业机器人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助。我们将引导企业扩大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链投资,对当年投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按贷款实际利息的30%给予一年贴息补助。
智能化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慧矿山建设,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此,我们将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创建的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等,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我们将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对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我们将支持“两化融合”贯标,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A级以上的企业,对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对设备上云上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费用的20%给予补助;对认定为自治区优秀云服务商,对登云标杆企业,对完成食盐电子防伪追溯系统建设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对首版次软件,按实际销售额的 20%给予补助;对企业新开发的工业软件 (工业APP) ,按照研发投入金额的 20%给予补助。
绿色化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快过剩低效产能退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改造,创建低碳零碳示范园区,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此,我们将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 2000 吨标准煤以上、年节水量5万吨以上,按照节能节水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 值) 首次降低到 1.3 的,按照技改投资额的 10%给予补助;对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按照更换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我们将支持固废综合利用,对新建年利用量1万吨以上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项目,按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利用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我们将对创建成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定额奖励。我们将严格项目准入,新上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家先进值,对高耗能、高耗水行业认定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并给予定额奖励。我们将对低碳园区、零碳示范园区,根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能耗量给予奖补。
创新发展方面,主要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此,我们将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创国家级、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发经费补助。我们将支持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我们将支持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首台套、首批次产品推广,对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 (次)、新材料首批 (次) 产品,按照保费的 80%给予补贴。
市场主体培育方面,重点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为此,我们将加大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给予一次资金奖补。我们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我们将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对自治区评定的工业技改投资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节能降耗先进企业、数字化应用先进企业、“专精特新”先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另外,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条件,我们将支持工业园区供水、供热、供气、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智慧园区。
各位媒体朋友们,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当好“店小二”,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我们将逐项细化落实配套措施和实施指南,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加快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内蒙古承担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也站在新能源发展的历史性“风口”。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通过哪些政策方面的支持来继续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呢?
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现代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今年,我们将坚定自觉地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加快推动内蒙古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切实担起保障能源安全责任,持续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一是落实好能源保供各项任务,继续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加快核增产能煤矿手续办理,在产煤矿总产能稳定在13亿吨左右。
二是抓住新能源发展历史机遇,全力推动新能源加快开发和全产业链建设。在抓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主要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第一批2020万千瓦、第二批1188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动第三批1170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开展蒙西至京津冀、库布齐至中东部、贺兰山至中东部、乌兰布和至华北4个沙戈荒大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支持源网荷储、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风光制氢、全额自发自用、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六类市场化项目建设,多方位多角度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推动新能源项目建得更快,绿电送得更多、用得更好。此外,对于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生态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按要求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予以支持。在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方面,我们将按照“空间分离、时间同步”的原则,配合协同自治区工信厅等部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围绕风电、光伏、氢能和储能装备4条产业链建设,接断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风电、光伏装备的整建制配套能力,补上氢储装备链条上的空白,优先支持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开发建设企业就近采购新能源装备,做大做强呼包鄂通四大风光氢储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努力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为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撑。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自治区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2023年政策清单中在这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是如何谋划推进的?
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宽:“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2022年以来,自治区科技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落实“五大任务”,支撑引领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资源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目标,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聚焦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16条重点产业链,积极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导,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的产学研创新链布局,加快提升技术供给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强化产业关键技术供给方面: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5.7亿元。在年初启动首批12个“揭榜挂帅”项目进行探索的基础上,继续以“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研任务组织形式,在“种业”“双碳”领域,部署实施了26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同时,面向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化工、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部署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数字经济、军民融合等一批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专项,通过产学研全链条技术攻关,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其中,自治区新能源重卡产业链链长单位北奔重型汽车集团通过“揭榜挂帅”项目成功开发出基于应用场景的120kW燃料电池牵引车,有效提升了我区新能源重卡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乌海市东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揭榜挂帅”成功研发出70兆帕加氢站加压加注关键设备,实现了氢能装备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部分成果已在北京冬奥会成功应用。
在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我们持续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行动,2022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增长了27.6%和92.4%,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培育科技领军企业20家。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企业牵头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比例达到83%,其中,种业、双碳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需求全部由企业参与提出,支持了区内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24个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引导调动了区内外199家企业、高校、院所的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吸引了中科院李灿院士等24位首席科学家,千余名高层次科研人才参与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我们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专项行动,务实推进高企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惠企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在全区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73家,入站科技特派员1834名,服务科技企业近3000家,促进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增长53.5%,高企享受所得税优惠同比增长13.4%。
在培育建设区域创新高地方面:2022年,我们成功推动了巴彦淖尔农高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获批落地。支持2家企业实验室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序列。通过实施高新区提质进位、促优培育行动,呼包鄂三家国家高新区在全国的位次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加快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正在按照国家标准打造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超前布局谋划能源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
2023年,我们将持续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紧扣五大战略任务,聚焦8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创新需求,进一步优化创新布局,着力推动补链、延链、强链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创新链布局。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推动科研经费投向和科研项目布局向能源、奶业、草业、种业、稀土等重点领域集中。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双碳”、稀土、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全力打造“蒙科聚”科创“一张网”,打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创新服务、集聚科技创新资源的总窗口,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促进创新要素由“聚合”到“聚变”。
二是让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唱主角”“挑大梁”。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和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2023年力争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科技领军企业20家。实施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增加研发投入“三个全覆盖”,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三是聚合资源要素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建好用好已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全力推动呼包鄂国家自创区、国家稀土新材料和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能源科学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实施高新区提质增效行动,投入1.6亿元支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争取新培育建设自治区高新区2-3家。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人社厅关于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有哪些人才激励政策措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王立梅: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我厅围绕落实“五大任务”,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出台新政策、打造新工程,为推进重点企业发展、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智力支持。
第一,积极引进人才,大力集聚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一是坚持政策引才。围绕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等重大人才政策落实落地,持续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二是坚持产业聚才。围绕现代农牧业、新型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链,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即时办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备案手续并首次开展企业引育人才奖励。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落地。三是坚持平台招才。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专项引才活动,赴清华、北大、人大等知名高校定向引才,吸引一批科技项目和人才团队来我区创新创业。
第二,积极培养人才,扩大人才规模、提升人才素质。一是深入实施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通过组织高级研修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特培计划,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二是加大青年创新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草原英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聚焦“卡脖子”领域,促进博士后工作与重大科研计划、重点产业发展及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2022年为企业新设博士后工作站9家,我区累计建成6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三是积极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为企业培养输送高技能人才。
第三,积极引领人才,引导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主战场。重点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修订评价标准条件。实施支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等重点企业发展职称倾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评委会对“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冠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同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
第四,做好企业工资激励,鼓励更多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指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指导自治区国有科技型企业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科技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落实好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激励等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近年来,我区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区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相关部门拟采取哪些措施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谭林:近几年,我区新能源汽车逐渐兴起,并已走上发展的快车道。截至去年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不含城市公交车)保有量达到5.6万余辆,其中呼和浩特市1.45万辆,位居全区首位。全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充电桩8200余个。
2021年5月,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建设工作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各盟市建设目标。按照职责分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落实。一是制定出台《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同时对加强空间规划布局、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建设过程监管等方面提出落实措施。二是指导呼和浩特市开展试点行动。按照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我厅制定《呼和浩特市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试点行动方案(2022-2023)》,督促指导呼和浩特市政府细化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市场主体单位,研究采取统建统管、自建统管、自建自管的建设经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居住社区、城市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产业(物流)园区等4类场所先行试点建设,2023年底前新建充电桩1万个。目前,呼和浩特市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和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项目选址全面展开,具备电力保障条件的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智能化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同步推进。三是协调推动其他盟市充电设施建设。召开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各地加快编制充电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确定市场主体单位,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与能源、电力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建立旬调度机制,督促各盟市按照“统一标准,通用开放,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充电桩建设相关工作落实。目前,各盟市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023年,我们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全区新建充电桩8000个。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紧盯呼和浩特市试点工作,建立点对点协调联络机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决好试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期完成试点任务。二是持续督促其他盟市按照新发展理念谋划,体现市场化、智能化要求,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开辟充电基础设施报装及增容绿色通道,加快智能监管平台建设。三是落实旬调度制度,督促各盟市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按照先易后难、适度超前的原则,基本完成已纳入空间布局规划,且具备电力保障条件的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任务。
2023年2月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专场。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恩和特布沁围绕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的重大意义、转型重点、具体目标、政策清单变化与特点作了深入解读。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于潍、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海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宁云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杨晓田分别就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财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蒙”字标品牌、扶持壮大自治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恩和特布沁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回升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三牧工作、支撑保障全局大局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其中就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作为重要板块列出了16条政策清单,将为我区农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与活力。
第一,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的重大意义
是我区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寄予厚望,在2019年考察内蒙古时强调,要“推动农牧业发展向优质高效转型”,我们的目标就是推动内蒙古农畜产品产量大区向农牧业产业强区转变。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三农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发展生态农牧业,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成为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是我区农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区是农牧业大区,还不是农牧业强区。做强做优农牧业,必须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走质量兴农兴牧、绿色兴农兴牧、品牌强农强牧之路。
第二,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的重点
今年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重点是抓好“一力一链两个行动”。“一力”就是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好粮食安全是重大战略性问题,我们将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从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上发力,今年安排110亿元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实施优质高效增粮示范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同时,实施耕地保护与建设行动,支持实施 3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1920万亩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再就是深挖增产潜力,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土地资源适度有序开发综合利用。“一链”就是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出更多专业化、规模化的农畜产品产业集群,是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要求和期许。今年我们将安排40亿元以上资金,支持建设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肉牛、肉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鼓励就地新建改建大型屠宰项目,配套建设畜禽产品精细分割、冷链加工及配送体系。支持皮革、羊毛产业发展。支持建立农牧业品牌目录,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蒙”字标认证,开展品牌宣传推介。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试点旗县(市、区)加快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两个行动”分别是种业振兴行动和奶业振兴行动。今年支持政策持续在种业振兴行动上发力,种子是农牧业生产的“芯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今年我们将继续安排90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化水平提升、优势特色品种培育三大工程。同时,开展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安排1亿元资金,继续对草种业、奶牛、肉牛、肉羊、马铃薯5个优势产业和杂粮、蔬菜、向日葵、甜菜等产业实施的14个项目进行滚动支持。我们还将建立优良品种奖励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马铃薯优质新品种和通过国家审定的玉米、大豆等品种进行一次性奖励。政策清单继续对奶业振兴行动加大支持力度,奶业是我区千亿级的优势特色产业,去年自治区出台了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措施,目前已显现出效果。今年我们将继续聚焦“奶源”“牛源”“草源”,增加优质奶源供应,鼓励新建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推动优质奶牛扩群增量,对2021年以后建成的3000头规模化养殖场,依据新增奶牛存栏数量给予补贴。支持奶牛育种扩群增量。支持奶畜养殖场和奶农合作社饲料收储。鼓励扩大苜蓿草种植面积。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提高生鲜乳加工能力。
第三,2023年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的具体目标
通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产量稳定在780亿斤左右。新建完成高标准农田395万亩,实施完成1920万亩的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通过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摸清种质资源家底,力争培育1-2个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推广面积进入前10的品种,农作物良种繁育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打造国家重要的种源基地。通过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建设30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58个,建成16个,力争奶牛存栏达到170万头以上,奶产量达到785万吨。通过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千方百计推动产业链往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培育更多百亿级、千亿级的规模化产业集群。
第四,今年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政策清单变化与特点
今年的政策清单在框架不变的基础上,细则有了一些变化。一是细则有了新的调整。对2022年当年已完成项目不再列入清单,包括国家级保种场建设、推广肉牛和绒山羊良种技术、中小奶畜养殖场改造扩容提升、大豆振兴计划等4个政策项目。新增了支持皮革、羊毛产业发展,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项政策细则。二是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例如,在开展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中,增加特色畜禽、作物等种业领域和优质饲草生产与收获加工、天然草原改良与提质增效等草产业领域“揭榜挂帅”工作。在支持奶牛育种扩群增量中,进一步细化了支持的条件和指标,明确“对具有奶牛和乳肉兼用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能够培育出国际国内排名种公牛,并经考核达标的育种企业给予奖励。”
今年的政策清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延续性强。今年的政策清单四项重点工作与2022年保持不变,其中14项政策与去年基本一致,资金总量上保持稳定,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二是含金量高。针对涉农涉牧资金安排就达到200亿元以上,充分体现了自治区重农抓农的决心和力度。例如,今年在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上投入更大,今年新增支持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570万亩。三是着力点准。政策清单聚焦农牧业重点工作,突出保障粮食安全,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关键,持续在支持奶业振兴和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上加力,真正把政策资金用在了“刀刃上”。
第五,落实好政策清单的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有关责任部门将加强对政策清单的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对照政策清单,建立重点任务台账,细化进度安排,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指导培训。自治区有关责任部门将加强政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性、区域性技术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各项政策落地。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实施过程中,自治区有关责任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科学。
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实施一年来,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重点如何?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于潍:种业科技创新是种业振兴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实现种业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为切实提升自治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了实施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的决策部署,在草种业、奶牛、肉牛、肉羊、马铃薯5个优势产业,以及杂粮、蔬菜、向日葵、甜菜等N个其他产业推进创新链布局,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科研组织方式,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内外产学研联合攻关,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批发布了12项种业振兴关键技术榜单,吸引了区内外44家企业、28家科研院所、16家高校,组建19个创新联合体参与揭榜。实施“揭榜挂帅”项目14个,2022年先期投入财政经费73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约1.46亿元。
经过近一年的实施,种业“揭榜挂帅”项目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据初步统计,2022年,项目实施团队共引进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2200份,鉴定2500多份,克隆了秋眠、抗寒、高产、优品等相关的农畜基因60多个,审定登记牧草、农作物新品种7个,育成多个肉羊、肉牛新品种。
其中,“肉羊优异种质资源创新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通过建立优质肉羊联合育种技术体系,成功培育审定了我国首个牧区和半农半牧区专门化肉羊新品种杜蒙羊;“高端奶牛种源挖掘及高效繁育关键技术创新”项目成功培育出高品质克隆奶牛,实现奶牛克隆胚胎生产效率和移植受体妊娠率等主要技术指标的突破性提升;“优质苜蓿新品种选育及产业化示范”项目,已完成登记审定苜蓿新品种1个,育成高产优质苜蓿新品系3个,成功转化了“中苜10号”高产紫花苜蓿新品种,建设良种繁育田1万余亩。
此外,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的实施还助推了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比如蒙草集团依托“揭榜挂帅”这一新型机制,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农大等十余家单位组建内蒙古草种业创新联合体,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国家标准打造自治区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向日葵种质资源创新及新品种选育”项目组建的“向日葵种业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已成为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打造向日葵产业科创基地的重要力量。
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化水平提升、优势特色品种培育三大工程。今年将安排1亿元科技资金持续推进实施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通过加强阶段性考核,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并进一步向特色畜禽、重点农作物领域以及优质饲草生产加工、天然草原改良与提质增效等领域覆盖,全力打好种业关键技术攻坚战。同时,我们也将注重“项目、人才、平台”等科技创新的体系化建设,不断提升自治区种业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贡献力量。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在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方面,实施耕地保护与建设行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财政发挥的作用有哪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海峰: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视粮食安全,他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要。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的难点及堵点问题,财政厅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监管强度,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有力推进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规范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由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同时,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划分各自职能,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建立健全评价奖励机制,确保达到“建好田,管好地”的目标。
二、明确建设标准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我厅积极配合农牧厅,历时3个多月,经过3次评审、4轮修改、4次主席会议,形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典型设计》。制定我区高标准农田亩均建设标准为水浇地1800元、旱作1300元。
三、加强资金监管
为了更好的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资金方面的需求,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财政厅在人民银行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用资金账户,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通过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单独调拨、单独清算、闭环管理,保障施工单位工程款不拖不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在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保障下,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均有大幅提高,让更多农民不断鼓起“钱袋子”,持续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做好资金保障
2023年中央下达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任务数395万亩,自治区已提前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参照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盟市、旗县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及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做到了建设有标准、资金有保障、管理有措施、农民有受益,有力推进了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全区粮食产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人民网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培育品牌,加强“蒙”字标品牌打造,把更多好产品做成好品牌,做出美誉度,占领大市场,让“千里草原、万顷牧场,生态内蒙古、绿色好味道”越唱越响亮。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打造“蒙”字标品牌的牵头部门,在2023年有什么新的打算和举措?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宁云飞:为推进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农牧业品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蒙”字标认证已经成为具有鲜明内蒙古区域特色的认证品牌,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广泛关注,品牌辨识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获证企业围绕“蒙”字标认证品牌,进一步延链补链,迅速成为标准化、规模化、科技化发展的带头企业,品牌溢价能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2023年,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举措推进工作:一是加大“蒙”字标认证的推进力度,完善“蒙”字标认证“五大体系”。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推进认证标准研制,扩大获证企业和产品数量,今年计划研制新认证标准25个,培育企业150家以上,获证企业达到45家,认证产品品类达到200个。
二是以“蒙”字标为支撑,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锡林郭勒羊”、“兴安盟大米”、“天赋河套”、“阿尔巴斯山羊肉”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大力培育生产企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形成认证品牌产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及优势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品牌和“蒙”字标品牌宣传。以央视、内蒙古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和高铁、机场等场所为载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塑造“千里草原、万顷牧场,生态内蒙古、绿色好味道”的品牌形象,树立和打造“以认证、选真品”的“蒙”字标认证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是研究自治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发布内蒙古农牧业“品牌榜”。与国家农业科学院等权威部门和机构合作,构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实施品牌建设和品牌价值评价,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内蒙古农畜产品品牌榜。
五是强化品牌执法保护。开展“蒙”字标获证产品专项抽检工作,与自治区公安厅环食药侦查总队、农牧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有关要求,以区域品牌为带动、以企业品牌为主体、以产品品牌为基础、以“蒙”字标为牵引,大力推进农牧业品牌建设,真正使内蒙古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质量优势、人文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让“蒙”字标成为内蒙古生态优质农畜产品的“代名词”,把“千里草原、万顷牧场,生态内蒙古、绿色好味道”越唱越响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已经发布,请问在扶持壮大自治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杨晓田:目前,自治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面临着2大难题:一是产能释放不足,二是每年3-5月份生鲜乳出现季节性过剩。为支持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闲置产能,鼓励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淡季及时收购生鲜乳喷粉,按照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对自治区内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每年生鲜乳加工增量按年予以补贴,对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淡季及时收购生鲜乳喷粉给予补贴。
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自治区工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针对补贴政策实施做出了细化要求:对在我区注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支持,考虑到部分龙头企业存在多家独立核算子公司的情况,明确将子公司也涵盖在内,同一盟市区域内、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多家企业可指定一家牵头合并上报,以便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补贴程序是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经所在旗县、盟市工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工信厅对盟市上报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并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下达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是对自治区内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每年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标准以企业上年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200元补贴;对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收购生鲜乳用于喷粉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按在限期内收购的生鲜乳数量的10%给予每吨800元补贴。补贴比例自治区和地方政府各承担50%。
2022年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4个项目通过审核,补贴资金共计6025.42万元已全部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近期将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项目评审工作,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资金下达工作。
二是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生鲜乳喷粉补贴项目申报工作,6月底前完成项目评审及资金下达工作。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对接,依托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联席会议机制,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推动支持奶业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2023年1月3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发展环境”专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焦秉智作情况介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冯晔、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张文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焦秉智
1月19日,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送给市场主体的开年政策“大礼包”,为的是能够让市场主体尽早享受政策红利,更好地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政策的出台背景
一是这几年疫情对企业的冲击比较大,特别是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影响更大,面临客流量下降、经营困难等问题。工业企业面临用工短缺、原料和产品物流不畅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想办法、解难题、谋发展。
二是今年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保持住经济稳中有进、整体好转的发展势头,紧扣高质量发展,在调结构、转功能、提质量上取得新突破,这也要求我们必须打出政策“组合拳”。
三是去年我区出台了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130条,包括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培育壮大产业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总体上,增强了市场信心,稳定了经济运行,效果比较好。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提早谋划,出台了新的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120条。
二、关于政策的修订原则及修订情况
(一)修订过程中把握的原则
一是维持原有框架,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权威性。剔除2022年度已完成的政策任务,对政策进行统筹合并,形成政策合力。二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特别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区的五大任务,精准发力。三是聚焦恢复消费市场、提振投资信心、扩大稳岗就业等领域,自治区至少拿出200亿元以上“真金白银”,用于提高政策“含金量”。
(二)具体政策修订情况
第一类,进一步充实细化,66条。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根据国家最新工作要求调整。如,原政策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并给予补助。从2022年开始,国家食安委将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列入考核范围,为确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新政策调整为支持食盐电子防伪追溯系统建设并给予奖励。二是根据支持资金额变化进行调整。如,原政策安排4000万元资金,对当年创建成功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或列入备选名单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奖励。为鼓励更多旅游项目提档升级将支持资金额度调整为2亿元。三是根据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整。如,原政策对投资10亿元及以上且当年投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给予贴息补助。根据2022年实施效果,新政策调整为对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当年投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给予贴息补助。四是对原政策进行细化。如,原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等建设基础上,细化提出2023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万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和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602个、21.03万户的工作目标。
第二类,新增政策内容,18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根据国家最新要求补充的。如,按照公安部要求,增加“推进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二是根据自治区最新要求补充的。如,加大对自治区新提出皮革羊毛产业发展给予支持。
第三类,延续原政策内容,36条。
三、关于政策的主要框架内容
《政策清单》主要包括五大部分120条。其中,第一部分推进农牧业优质高效转型,16条。主要包括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种业振兴、奶业振兴、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第二部分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45条。主要包括培育壮大工业产业链、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加强工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第三部分促进服务业提质提效,21条。主要包括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服务业、加快恢复接触性服务业、加快提升传统服务业。第四部分强化要素支撑,26条。主要包括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合理统筹能耗指标、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人才政策支持。第五部分优化发展环境,12条。主要包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地方活力。
四、关于下一步落实措施
为抓好政策清单落实,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细化操作流程。各政策牵头部门要逐项细化落实配套措施和实施路径,按照确保市场主体“能看懂、好操作”的原则,把政策申报要求、享受标准、起止时限、报送渠道等具体化,保障政策可操作、好落地,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二是要压实盟市和部门责任。自治区政府定期对各盟市、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将各盟市、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政策落地、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新闻媒体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我区经济发展会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实现稳中快进、稳中优进,为把全区经济总量做到全国中游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央广网记者:请详细介绍一下“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的具体实施方式,对工业企业项目落地能有哪些助力?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我从三个方面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区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区域评估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审查等10项评估事项。2022年5月30日,自治区已按照既定时限圆满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任务,涉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7个领域的664项区域评估成果实现了免费共享使用。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使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全区区域评估成果”专题,可通过 “区域查看”和“事项查看”两种方式查询。同时,区域评估成果汇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关审批部门可共享使用。已有1500多个项目使用区域评估成果5790多次,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1.31亿元,有效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了项目落地。
其次是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情况。2022年4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全区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标准地”就是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设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按照改革要求,全区12个盟市已经全部出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2022年共出让“标准地”29宗,面积2301.86亩,出让成交价款1.3亿元。2023年1月,为落实自然资源部最新出台的工业用地政策,我厅出台了《关于落实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推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及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内容与“标准地”改革相衔接,多元化的供地模式可进一步为工业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不是简单的“1+1”的物理组合,区域评估成果的深度运用,可以有效解决工业项目建设评价事项繁杂、审批周期冗长的问题,为企业减轻前期工作成本。而“标准地”通过设置控制性指标并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则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转变供地方式、提升产出效益、强化供后监管。两项改革工作的有机结合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上实现了1+1>2的化学效果,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自治区实施“亩产论英雄”提供了重要助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进,积极主动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占比达到30%,在“十四五”实现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标准地”出让,为在自治区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提供更优质的用地服务。
消费日报记者:2023年我区如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松:2023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部署要求,紧紧聚焦五大任务,引导全区金融系统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强化金融赋能产业发展的工作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我们协调全区金融系统稳定增加有效金融供给,实现了融资总量、结构、成本多维优化。2022年,全区人民币贷款新增1953.94亿元,同比增长7.83%。今年,我们制定出台了《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工作方案》及配套方案,一方面,构建金融服务五大任务的支撑体系,建立“金融+”工作机制,强化与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动,完善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另一方面,完善重点领域金融保障功能,围绕五大任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现代能源金融、农牧业金融、开放金融、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务。下一步,我们紧跟自治区重大项目规划,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资源,加大信贷投放,确保项目融资进度、期限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加快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支持项目投放配套贷款。同时推行金融顾问制,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信贷政策咨询、投融资指导等专业金融服务。
二是持续降低企业间接融资成本。我们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示范性带动全区金融服务提档升级,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2022年,累计为2.6万余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贷款954.1亿元,减免利息1.41亿元。累计减免支付服务手续费1.8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04万户。今年,我们继续坚持“应降尽降、应免尽免”“降费不降服务”原则,强化政策培训传导,推动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降费措施,完善内部机制建设,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特别是在此次《政策清单》中明确了专门政策措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
三是鼓励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我们利用企业上市厅际联席会议、企业上市主办行、企业首发上市会诊三个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企业上市“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梯次推进工作格局。2022年,我区新增1家上市企业和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企业进入上市审核,9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达到57家,全区上市在审企业数量创新高,全区上市企业总市值最高突破1万亿元。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快上市企业储备培育,力争实现5家企业上市首发融资。同时,联合财政厅落实好上市企业奖补政策。对在内蒙古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向中国证监会、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对在沪深北交易所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补;对在境外(香港、纽约、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补。
四是维护自治区良好的信用环境。我们着力完善防范化解信用债违约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债券兑付到期日管理。截至2022年末,我区已连续54个月未发生债券违约事件,保持了我区资本市场良好的信用环境。今年,我们严格落实到期日管理,继续做好信用债券特别是关注类、风险类债券兑付工作。进一步加强沟通指导,支持优质企业接续发债,确保企业现金流稳定;引导暂时遇到困难的中低风险企业加强与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和纾困基金以及银行机构的对接,缓释企业刚性兑付风险。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方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9项“硬核”措施。请具体解读一下措施的意义及亮点。另外,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方面有哪些质量技术服务?助企纾困的效果如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冯晔:我们出台《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是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围绕企业准入准营,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助力自治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区位吸引力和竞争力,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亮点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以市场主体需求为着力点,推进登记便捷高效。一是打破级别管辖,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就近、便捷的原则自主选择登记机关。二是全面实施“一日办结”,对企业开办、变更、备案事项,符合规定的予以当场登记。三是在全区范围内试行异地经营豁免登记,解决招商企业跨盟市异地设厂问题,实行一照多址,允许异地经营备案登记。四是放宽无行业特点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取消企业名称行政区划后置限制。五是推广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后,登记机关予以现场确认登记。
第二个方面是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主线,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专人指导帮办代办。指定业务人员提供帮办指导服务,坚持事前介入、跟踪落地、结果导向的原则,帮助企业解决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企业开办顺畅完成。二是全程跟办。从市场主体提出登记申请直至领取营业执照,提供全流程登记注册跟踪服务。三是主动追办。主动联系企业、听取企业诉求、拟定跟踪帮办方案,落实企业开办相关政策,为企业提供名称、住所、提交材料等业务指导,协助解决登记注册方面疑难问题,助力重点项目平稳快速落地。四是延伸企业准营服务,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行“证照联办”。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攻关、创新研发等方面的质量技术综合服务。
一是首个自治区级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蒙检在线”上线运行,实现质量技术服务“零距离”。上架服务事项986项,收录企业信息51万余条,执行标准29万余条,入驻技术机构12家,质量专家35名。发布服务事项994项,服务内容涵盖10个行业领域,新增第三方服务平台链接42条,平台注册用户658家。目前,已在线受理企业需求103项,实时推送到时技术机构办结,并出具检测报告40份,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企业的目标。二是深化试点和示范,对区域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在包头市建立的“一站式”服务区域试点——“包检道”平台签约实验室数量增加至38家,提供各类技术服务和咨询7065件次。在呼和浩特市建立的毛绒产业示范平台——“智慧纤检”,创新研发毛绒领域国家标准3项,有力提升产业发展标准化水平和话语权。
三是盟市实体服务窗口持续发展,质量技术服务可及性和便捷度大幅提升。目前已在全区设立盟市实体服务窗口30个,帮扶企业5241家,解决技术难题7897个,提出了580余条意见措施,减免企业费用4297.11万元。
人民网内蒙古频道记者:《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提出要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请问今年将如何进一步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张文辉:2021年以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紧扣国家要求、内蒙古实际、企业和群众需求,线上重点推动“一网办、掌上办”,着力解决网上办事存在的标准不统一、系统不连通、数据不共享、业务难协同的问题。线下全力开展“一次办、帮您办”,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四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我们将从继续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助推全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加快建设内蒙古政务服务网3.0版,推动线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升级。提高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实现35类高频电子证照全国互认;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实现3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推广企业、非企业法人和个人电子印章应用工作。推广运行全区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一网选中介”。
二是加快推进“蒙速办”移动端建设。依托已建成的移动端提升项目,深入推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形成全区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移动政务服务体系。聚焦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优化整合自治区部门、各盟市政务服务应用资源,扩展服务能力、增加服务种类、完善服务场景。以移动端用户访问量、活跃度和评价反馈等为主要衡量指标,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持续提升“蒙速办”移动端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是全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的115个“一件事”,实现“集成办”“打包办”“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加快建设“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平台“一次办”专栏,推动“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四是持续深化重点项目审批帮代办服务。聚焦“五个大起底”行动,重点围绕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主动靠前开展“一项目一方案”精准帮代办服务,跟踪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围绕中小企业项目建设政务服务需求,再梳理公布一批高频帮代办事项,推动更多项目的审批事项高效帮办代办,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