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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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企业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工作。鼓励寄递企业使
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包装产品,加大低克重高强度
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推广力度,减少塑料填充物的使用。(内
蒙古邮政管理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监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快递
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鼓励寄递企业优
先采购使用通过快递包装绿色认证的产品。(内蒙古邮政管理局
负责)持续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在打包环节进行标准化作业,减少
胶带使用,除易碎品外不再进行二次包装。(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持
续推动电商企业与寄递、生产企业等上下游协同,推进产品包装、
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向上游提供
前置包装服务等方式。鼓励寄递企业与电商平台协作,共同为消费
者提供绿色包装产品选择,并通过积分激励等方式引导使用。(自治
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鼓励以市场化招商等方
式引进专业化回收企业,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点进社区回收包装废弃物。建立自治区再生资
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沟通机制,跟踪分析行业现状。(自治区商
务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健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生活垃圾源
头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设施和分类运输设备,提高废弃包装物
回收清运水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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