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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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14 就业专项行动项目
1.高校毕业生服务内蒙古计划
(1)以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为目标,建立高校
毕业生就业和社会需求(特别是我区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
(2)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增强人才培养供需适配度。博士
学位授予高校以培养应用研究与开发的人才为重点,有效服务自治区经济
社会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硕士学位授予高校以培养专门知识和技术应用
人才为主体,特色服务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其他本科高校主要以培养技
术应用人才为主,服务属地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
业,适度超前培养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围绕自治区主要产业推进重点专业
建设,形成紧扣产业、突显特色、差异化发展的专业体系。
(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吸纳毕业生就
业创业的政策,共同营造引才留才的就业环境,吸纳更多毕业生扎根内蒙
古、服务内蒙古。
(4)加强高校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
就业观念;积极向自治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引
导推动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支持毕业
生留在内蒙古建功立业。
2.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
(1)支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把促进高校毕
业生留呼、回呼、来呼就业创业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切
实出台和落实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人
才需求挖掘和发布制度。结合呼和浩特市行业发展、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
建设等,定期编制紧缺人才、急需人才目录,每月发布用人需求信息。
(2)指导驻呼和浩特市高校主动走访呼和浩特市属重大项目和重点企
业,挖掘就业岗位,建立面向行业、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实
习就业机制。
(3)推进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各高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首府
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等,宣传吸
纳人才的优惠政策。用最大的诚意、最真的感情、最优的环境、最好的待
遇,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呼、回呼、来呼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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