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P. 45

专栏 14         就业专项行动项目

                     1.高校毕业生服务内蒙古计划

                    (1)以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为目标,建立高校
                毕业生就业和社会需求(特别是我区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

                    (2)进一步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增强人才培养供需适配度。博士
                学位授予高校以培养应用研究与开发的人才为重点,有效服务自治区经济

                社会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硕士学位授予高校以培养专门知识和技术应用
                人才为主体,特色服务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其他本科高校主要以培养技

                术应用人才为主,服务属地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
                业,适度超前培养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围绕自治区主要产业推进重点专业

                建设,形成紧扣产业、突显特色、差异化发展的专业体系。
                     (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吸纳毕业生就

                业创业的政策,共同营造引才留才的就业环境,吸纳更多毕业生扎根内蒙
                古、服务内蒙古。

                    (4)加强高校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
                就业观念;积极向自治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引

                导推动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支持毕业
                生留在内蒙古建功立业。

                     2.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
                    (1)支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把促进高校毕

                业生留呼、回呼、来呼就业创业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切
                实出台和落实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人

                才需求挖掘和发布制度。结合呼和浩特市行业发展、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
                建设等,定期编制紧缺人才、急需人才目录,每月发布用人需求信息。

                    (2)指导驻呼和浩特市高校主动走访呼和浩特市属重大项目和重点企
                业,挖掘就业岗位,建立面向行业、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实

                习就业机制。
                    (3)推进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各高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首府

                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等,宣传吸
                纳人才的优惠政策。用最大的诚意、最真的感情、最优的环境、最好的待

                遇,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呼、回呼、来呼就业创业。



                                                                                                 - 45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