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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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
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
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建立盟市
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
育相互融通。
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和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完
善我区高考加分政策。积极开展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
改革。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健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
高职和职业本科衔接招生、普通专升本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等考试、录取机制。加强命题队伍和命题基地建设。做好研究生
考试招生工作。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
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3.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精准放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试点方案》,遴选条件成熟的高校开展试点;在学科专业设置、
学位授予权、招生规模、科研项目评审等方面进一步向高校放权。
推动地方根据管理权限,逐步向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岗位设置、
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经费使用、绩效分配、设施设备配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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