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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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15 教师队伍建设项目
1.师范生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启动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提高高校师范类专业生均拨款,支持师范院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合理调整
专业设置,培养高质量的师范毕业生。
2.在职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制定 5 年周期培训计划,健全完善中小学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学校 4 级培训体系,以自治区培训骨干
为引领,实施地方全员培训。
3.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程。评选认定一批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和师范生实践、实训基地,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双
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强教师实践教学培训。
4.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工程。建立 30 个左右自治区中小学名教师工
作室、15 个左右名校长工作室,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
革及日常教研工作的指导和引领。
5.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建立职业院校自主引进技术
技能型人才绿色通道,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
3.健全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机制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投
入,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
系、制度体系,努力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
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
制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动落实生均拨款
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坚持教
育公益属性,完善国家、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
养成本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完善教育收费
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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