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关于《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P. 2

有量不低于 639.1862 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


                于 515.3258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0.7431 万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

                1.3061 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自治区下达指标;基本草原面积


                不低于 2200.00 万亩。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

                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


                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

                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

                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一


                体化发展重要节点城市作用,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


                量发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服务构建新发展格

                局。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对照“七个作模范”要求,


                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


                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做出包头贡献。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


                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发挥农牧资源优势,持续提升农牧区产能,发展都市农业、旱作

                节水农业,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


                产品安全供给。筑牢大青山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基本草原保护,

                协同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 2 -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