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关于《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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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
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
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
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市、旗县(区)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
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
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
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
化水平。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共同
做好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
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
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 年 3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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