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关于《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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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


                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

                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


                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市、旗县(区)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


                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


                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

                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


                化水平。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共同

                做好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


                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


                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 年 3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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