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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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名称 投资额度(亿元) 资金来源 用地面积(亩)
内蒙古盲人按摩(康复)医院 1.5 中央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 22
内蒙古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 7.18 自治区财政资金 126
内蒙古残疾人托养中心 2.17 中央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 56
内蒙古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中心 1.38 自治区财政资金 29
每个盟市各有一所专业化、区域性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旗
县级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普遍
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
(七)构筑强有力支撑体系,为残疾人融合全面发展提供有
力保障。
1.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
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
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残疾
人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
题,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各级残联党组(党委)牵头,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推动志愿助残服务。支持残疾人
福利基金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承接中国残
疾人福利基金会公益项目、政府购买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项目,
调动更多社会资源,拓展公益项目,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多元化
发展。开展“大爱北疆”—康复、就业、文化体育系列公益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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