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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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1〕29 号)要求,建立健全嘎查村(社区)残疾人协会,
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实现嘎查村(社
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落实残协主席由嘎查村(社区)委员会
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规定,改善苏木乡镇(街道)残联、嘎查村(社
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其履职能力。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
建设,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落实好协会经
费,满足协会在基层广泛联系和有效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需要。
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发扬优良传统,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
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家
庭,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自治区残联牵头,自治
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民政厅、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能分工
负责)
2.强化残疾人事业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残疾人干部选拔培
养,扩充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来源,通过落实专兼挂等多种方式,
不断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旗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干部的比例达
到 15%以上,同时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和兼职、挂职副理事长。
重视残联系统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完善残疾人青年骨干培训机制,按照职
业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加大交
流、使用和培养力度。培育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
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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