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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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1〕29 号)要求,建立健全嘎查村(社区)残疾人协会,


                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实现嘎查村(社


                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落实残协主席由嘎查村(社区)委员会

                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规定,改善苏木乡镇(街道)残联、嘎查村(社


                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其履职能力。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

                建设,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落实好协会经


                费,满足协会在基层广泛联系和有效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需要。


                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发扬优良传统,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


                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家

                庭,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自治区残联牵头,自治


                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民政厅、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能分工


                负责)

                      2.强化残疾人事业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残疾人干部选拔培


                养,扩充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来源,通过落实专兼挂等多种方式,


                不断增强残疾人工作力量。旗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干部的比例达

                到 15%以上,同时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和兼职、挂职副理事长。


                重视残联系统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完善残疾人青年骨干培训机制,按照职

                业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加大交


                流、使用和培养力度。培育忠诚、干净、担当,懂残疾人、知残

                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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