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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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依法加强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


                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自治区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四)全面提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

                      1.加强平台建设统筹。


                      (1)提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实施“互联


                网+政务服务”2.0 项目,建设“智慧政务”应用系统,并与国

                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优化业


                务流程、升级系统功能,切实解决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


                成盟市自建业务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


                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


                成时限:2022 年底前)

                     (2)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


                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

                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不断提


                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

                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


                业秘密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2022 年底前启动法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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