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P. 18

延时服务。编制延时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内蒙古


                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自治区政


                务服务局牵头,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

                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


                底前)

                     (2)做好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坚持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


                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

                围绕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服务、社会保险、医


                疗卫生、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户籍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的重点领域,梳理公布、动态调整帮办代办事项清单,规范


                帮办代办流程,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


                等服务。重点针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农村牧区,通过邮政+

                帮办代办、互联网+帮办代办等方式,主动提供上门办、代缴代


                办代理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采取派驻人员等方


                式在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

                站提供企业开办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牵头,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医保局,内蒙古邮

                政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


                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3)各类政务服务场所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


                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热、电



                    - 18 -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