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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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深化“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张
表单”申请、“一套材料”受理模式。丰富受理渠道,对“蒙
速办·一次办”专区进行升级,实现材料在线提交、窗口人员
受理功能。(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各盟行政公署、
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
2022 年底前)
2.推广“免证办”服务。
(1)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归尽归”的原
则,全面开展证照类型梳理和证照数据汇聚工作,提高数据完整
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各地区执行
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并对新增的电子证照国家标准进行动态更新。
制定完善本行业、本领域其他电子证照的自治区统一规范版式、
配套制度,建立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
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加强电子证照签发、归集、存储、使
用和资源审核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造假行为,杜绝未经
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牵头,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持续推进)
(2)推动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支持已汇聚的电
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电子证照
标准化、规范化,拓宽应用领域,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
同等效力。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自治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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