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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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政务服务


                事项精细化梳理,明确网办深度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电子证照、


                电子印章、电子材料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

                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确保全程网办事项好办


                易办。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 年底前)

                      4.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规范服务办理方式。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优化办事流

                程,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


                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由企业和群众自主


                选择办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自治

                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 年底前)


                     (2)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协同

                推进政务服务场所配置和建设。加强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互认互


                用,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


                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自治区政务服

                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


                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

                时限:2025 年底前)


                      5.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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