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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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

                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


                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 年底前)

                     (2)规范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


                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


                实时共享。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

                区,要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


                监管职责和边界,加强协同配合。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政执法

                部门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执法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


                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


                罚等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共享。 (各

                级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政务服务审批部门牵头,各盟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


                成时限:2022 年底前)

                    (3)梳理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


                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


                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2022 年底前,各部门将涉及的中介

                服务事项填报完善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2023 年底前,向


                社会公布各行业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 年底前,向社会

                公布全区统一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自治区本级网上


                中介服务超市上线,探索建设全区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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