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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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


                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


                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增加学生选择权,


                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高校办学模式

                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


                质人才。


                      4.坚持统筹谋划。稳中求进,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

                关系;系统设计,加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协同推


                进,处理好教学、考试、招生、评价等方面的关系;立足实际,

                主动适应我区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破解新问题。


                     (三)改革目标。


                      从 2022 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

                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


                招生模式;到 2025 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

                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 2022 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

                为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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