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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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为主的招生方式。


                      1.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3+2”的考

                生升入高职院校,可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

                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


                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上述两项考试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未提前报


                考高职院校以及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统一高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


                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

                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级人民政府是完善高考综合改革


                基础保障条件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体


                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

                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


                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教育、宣传、


                机构编制、网信、保密、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共


                同推进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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