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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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
事故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组成
综合协调组、事故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
测组、处置保障组、新闻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等工作组。
根据事故现场实际,工作组设置可适当调整,各工作组负责
人由现场总指挥指定。
二、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自治区应急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内
蒙古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事
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参加。
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报送、
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
集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
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
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二)事故救援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牵头,自
治区应急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专业应急
救援队伍,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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