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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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
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
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三)交通管制组。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
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参加。
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对事
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
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
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
(四)医疗卫生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事发地人民政
府等部门单位参加。
调度全区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
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
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五)环境监测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自然资
源厅、水利厅、农牧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参加。
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
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六)处置保障组。事发地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应急厅、
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
等部门单位参加。
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交通、通信、电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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