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P. 95
责现场救援物资、设备的存放和保管;开辟救援应急通道,保证
救援物资、车辆畅通,对损坏道路进行抢修、维护;负责事故现
场空气和水域水质检测及预警处置。
(六)人员疏散安置组。由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民政厅,事故
发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
及安置工作。
(七)善后处置组。由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
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应急厅、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
赔;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八)宣传报道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非煤矿山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和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
管理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九)事故调查组。由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总工会,非
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前期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