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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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现场救援物资、设备的存放和保管;开辟救援应急通道,保证


                救援物资、车辆畅通,对损坏道路进行抢修、维护;负责事故现


                场空气和水域水质检测及预警处置。

                     (六)人员疏散安置组。由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民政厅,事故

                发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


                及安置工作。

                     (七)善后处置组。由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


                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应急厅、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


                赔;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八)宣传报道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非煤矿山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单位和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


                管理和舆情管控等工作。


                     (九)事故调查组。由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总工会,非

                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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