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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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组成
自治区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
疗救护、物资后勤保障、人员疏散安置、善后处置、宣传报道、
事故调查等 9 个应急工作组。
具体成立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增
减,由自治区指挥部确定。
二、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由自治区应急厅和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
署、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在自治区指挥部领导下,负责会议组织、信息汇
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由自治区应急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
境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武警内蒙古总队,矿
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盟行政公
署、市人民政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其他有关部
门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经自治区指挥部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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