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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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稳定可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增强残疾人兜
底保障能力。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聚力巩固拓展残疾人
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兜底保障措施。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
扶机制,及时对返贫残疾人和新致贫残疾人给予帮扶,实现巩固
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将残疾人帮
扶作为京蒙协作的重要内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稳
步提升农村牧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保障农村牧区残疾
人的宅基地、牧场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收益分配权等
权益,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
作。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助残,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
残疾人的关心关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
部、民政厅、农牧厅、残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健全困难残疾人救助保障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机制,对符合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和因病因
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
出型困难残疾人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
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
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力抚养的儿童
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残疾孤儿、事实无
人抚养残疾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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