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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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群、转化落地科技成果为重点,加快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

                区。


                     (二)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全区高新区创新能力明显提

                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基本形成,国家级


                高新区研发投入强度达到 2.5%以上,自治区级高新区研发投入

                强度达到 1.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全区总数的 45%以


                上,其中国家级高新区达到 25%、自治区级高新区达到 20%;

                国家级高新区达到 5 家以上,自治区级高新区实现盟市全覆盖;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新业态和新经济不断涌现。发展环境明显改

                善,管理体制更加精简高效,高新区综合发展质量显著提高,高


                新区推动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支撑作用稳

                步提升。到 2035 年,高新区经济发展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大幅增


                强,成为自治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示范样板。

                      二、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


                     (三)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提质进位。开展国家级高新区“提

                质进位”行动,对呼和浩特金山国家级高新区、包头国家级稀土


                高新区、鄂尔多斯国家级高新区持续给予政策支持。国家级高新

                区可享受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相关优惠政策。对提


                质进位效果明显和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区,按照《“科技兴蒙”政

                策措施》规定给予相应支持。加强对赤峰高新区、阿拉善高新区、


                通辽高新区、乌海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的统筹指导,促

                进区域创新资源和新兴产业加速在高新区集聚。(责任单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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