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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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各有关盟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国家高新区和自治区高新区管委

                会)


                     (四)优化自治区高新区布局。实施自治区级高新区“促优

                培育”行动,加强对全区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


                配置的统筹,支持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

                盟在一类工业园区基础上创建自治区级高新区,实现自治区级高


                新区盟市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盟市依据产业发展状况在现有基

                础上布局新的高新区。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高新区,按照《“科


                技兴蒙”政策措施》规定给予相应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

                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各有


                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新区管委会)

                     (五)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托呼和浩特金山


                国家级高新区、包头国家级稀土高新区、鄂尔多斯国家级高新区,

                以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推进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的创建工作。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

                家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相关政策纳入呼包鄂自创区适用范围,呼包


                鄂三市要出台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的专项政策,开展政

                策先行先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科技金融、股权激励、


                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体制机制,实施一批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

                展的新机制、新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呼和浩特市、包头

                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金山国家级高新区、包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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