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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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行动带来的开放合作机遇,完善与北京市、广东省等发达省


              (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知名高等院校、大院大所和知

                名企业的创新合作机制,系统对接优质创新资源,全面提升科技


                创新能力。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合作交流,

                积极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责


                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大数据中心,各

                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高新区管委会)


                     (十六)深入推进对外开放合作。高新区要提高开放意识,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科技人


                才交流、国际科技合作和跨境产业链布局。支持跨国企业、国际

                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高新区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企业


                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有实力的企业

                和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实现全球创新资源的链接。


              (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科技厅、外事办,各有关盟行政公

                署、市人民政府,各高新区管委会)


                      七、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

                     (十七)给予高新区充分放权。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授权事


                项清单制度,赋予高新区更大的自主权限,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有

                关文件规定不得下放的外,将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


                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自治区级和盟市级经济管理权

                限全部下放国家级高新区,盟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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