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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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6〕76 号)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

                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 号)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


                诚信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全区政务诚信建设,结合


                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决策

                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行政、


                阳光行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考核约束和多方监

                督机制,着力治理政务失信行为,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政府


                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诚信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政府诚信履职工作体系。


                      1.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履职尽责。健全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增


                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在作出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以

                及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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