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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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及时从自治区专家库中清退。招标人不
得聘请处于暂停评标评审处罚期间的专家或者已被取消评标评
审委员会成员资格的人员担任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专家库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对受到处
罚的专家列入专家库黑名单管理系统,给予相应期限的屏蔽抽取。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受到严重处罚的专家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七条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
务机构应当设立专家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并在相关网站、微信公
众号等开通举报通道。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未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从自治区专家
库随机抽取专家的,由各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专家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责令改正,依据情节轻重暂停或者取消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
的权利,并通报自治区专家库管理单位、专家所在单位和入库审
查单位。暂停或者取消专家资格的决定应当公开,并接受社会监
督。涉嫌违纪的,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
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有监
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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