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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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离职
未满 3 年的人员;
(三)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四)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评
审公正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
避的,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终止其本次评
标评审活动。
第二十七条 依法随机抽取并确认的专家,除出现本办法第
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采用现场抽取专家的,应当有行政监督
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工
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咨询服务和操作辅助。
采用在线抽取专家的,应当由招标人对抽取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章 专家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收
集和记录本场所内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专家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处理,并配合做好调
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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