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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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主城区达到 40%左右。严格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加快
建设绿色低碳住宅。指导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赤峰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开展好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发挥政府采购引领作用,
探索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
场绿色建材特色馆的开发建设运营。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作
为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城市,纳入政策
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应当采购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
推广,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认证,扩大绿色建材获证
企业数量和产品,不断完善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持续开展
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统筹做好施工临时设
施与永久设施综合利用。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分类
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
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建筑拆除管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坚持“留改
拆”并举,加强老旧建筑修缮改造和保留利用。对各地区建筑拆
除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拆除工程承包单位实施建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废弃物可以再利用
的,应当循环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应当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各地区要把握建设时序,坚决杜绝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资源浪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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