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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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


                               救援应急预案(2023 年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


                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在发生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后,各

                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全区各级突发


                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减轻人员伤亡和健

                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

                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


              (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


                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自然

                灾害类、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类)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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