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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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部署非


                煤矿山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重大事故隐患


                及时报送。

                      3.2 预警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和发

                展趋势,预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


                为最高级别。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


                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


                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件已经

                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故,事件即将


                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 预警发布


                      3.3.1 发布权限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会商,当分析评估确认非煤矿山生产

                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立即


                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当自治区本级达到红色、

                橙色预警级别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宣布有关地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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